何绍基(1799—1873年),湖南道县(道州)人,字子贞,号东洲,晚号蝯叟。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进士。他曾先后做过翰林院编修、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总纂协修、武英殿纂修等朝廷史馆文职官员。
咸丰二年(1852),由侍郎张芾保举,得到咸丰帝两次召见并被委任为提督四川学政,时年五十四岁。何绍基入蜀上任后,就采取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举措,如革除陋规,严劾贪官等,从而得罪了不少地方权贵,遭到了他们的攻击和诽谤。这样,他在位不满三年,就被上司以“信口雌黄,肆意妄言”之罪名而罢官降职,从此基本结束了他的政宦生涯。此后,他绝意仕途,在友人相邀下,曾先后担任过济南泺源书院、长沙城南书院、浙江孝廉堂等讲席,主持苏州书局、扬州书局的工作,将毕生精力投入到文化教育事业和书法艺术中。
从各种书体来看,何绍基临古中用功最多的当数篆分两种,特别是到晚年,更把临习各种金文、汉碑作为自己的日课。何绍基为何如此偏好篆分呢?这与其一贯秉持的书法观是相辅相成的。在其师阮元《南北书派论》与《北碑南帖论》中,有几个关键词被屡屡提及,即“篆隶遗法”、“篆隶、八分、草书遗法”、“隶古遗意”、“古人遗法”。与之大同小异,何绍基也把古意作为考量自己书法的标准。何绍基对碑有著由衷的喜好和特别的感情,然透过其崇碑的表面,则会发现他崇碑的目的不是为了崇碑而崇碑,其根本是为了寻求碑中的“隶古遗意”。因此,何绍基所崇之碑并不只限于北碑,他对唐碑诸如颜真卿的《大唐中兴颂》、李邕的《李思训碑》、欧阳通的《道因法师碑》都厚爱有加。而对于帖中凡是含有“隶古遗意”的佳作,也成了他学习的对象:“我虽微尚在北碑,山阴棐几粗亦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