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捶碎红楼(3)曹雪芹其人其貌
捶碎红楼(3)曹雪芹其人其貌 (2007-09-18 10:58:35)
 

二、曹雪芹其人其貌:

 

到了这里,对于曹雪芹身世的研究,就走到了一个岔路口,红学三大死结之一出现了,那就是“芹系谁子”这个问题。曹雪芹是曹家人,这一点几乎没有什么疑问,但他到底是谁的儿子,却十分难解。袁枚曾说他是曹寅的儿子,当然非常不可信,胡适提出是曹頫之子。也没有什么明证,查来查去,还是捉襟见肘,难以自圆其说。

一般人都这样想,曹雪芹既然是《红楼梦》的作者,“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辛酸都埋在里面,他肯定是曹家的直系子孙,是曹家很重要的人物,十有八九他自己就是贾宝玉的原型。出于这样的惯性思维,人们往往对这样一段非常有价值的记载视而不见,不去深究(当然也有人故意“考证”成是伪作):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藉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恒纸贵京都,雅俗共赏,遂浸淫增为诸续部六种,及传奇、盲词等等杂作,莫不依傍此书创始之善也。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因以备知府第旧时规矩。其书中所假托诸人,皆隐寓其家某某,凡性情遭际,一一默写之,唯非真姓名耳。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裕瑞(1771-1838《枣窗闲笔》

 

从这篇资料中看,曹雪芹的形象非常让红楼粉丝们失望:

 

第一,曹雪芹并非像《红楼梦》中的宝玉那样,是个“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俊美哥儿,而是“身胖头广而色黑”的粗汉子,一点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影儿也没有,反而酷似天桥露天剧场说大鼓书的油滑艺人。书中宝玉的形象不是他,其实是他的“叔辈某人”。其实这也不奇怪,作者未必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唐代才子温庭筠,写有许多妩媚风流的花间词,却长得奇丑,有“温钟馗”之称。汤显祖的《牡丹亭》写得文采斐然,吸引了不少少女。据说当时内江有个女粉丝,读《牡丹亭》太入迷了,以为汤显祖也像书中的才子一样貌比潘安,才比子建,于是誓言非汤显祖不嫁。和现下的杨丽娟追华仔十分相似,但与此不同的是,投水而死的是她,而不是其父。事情是这样的:当汤显祖在西湖宴客时,该“汤粉”赶紧跑去与之见面,结果,她发现汤显祖竟是个白发苍苍的糟老头,心中的童话世界瞬间崩溃,一怒之下竟投水而死。所以嘛,这人未必如其文,曹雪芹其人也未必就真是翩翩佳公子,或者飘逸出尘的不俗高人。

 

第二,这个曹雪芹写《红楼梦》一书的动力居然是为了吃“南酒烧鸭” !这点也让众多红楼粉丝们大跌眼镜,不是说作者“滴泪为水、研血成墨”,将自己的“刻骨仇恨”和满腹辛酸都倾注在书中吗?怎么会将自己的血泪之作来换“南酒烧鸭”?其实破除了对曹雪芹一贯拔高的思维定势,我们会发现,裕瑞所说的这种情况当非虚构,也是合情合理的。红学家们也考证出曹雪芹曾“身杂优伶”――和唱戏的混在一起,当时可不像现在,红楼选秀,全民疯狂,演戏当明星,是又风光又来钱的事儿。那时候戏子是下九流之一,极为人轻视,曹雪芹当时虽穷困破落,但好歹也是八旗子弟,和唱戏的混在一起,据说还惹得家中的长辈动怒。所以,曹公既然能沦落到和戏子都混在一起,那么闲下来的时候编个《红楼梦》小说来换换“南酒烧鸭”解解馋,又有什么好稀奇的?我们现在发现的最早的《红楼梦》抄本,几乎都是王府里收藏过的,所以,很可能就是这样一回事――曹雪芹编了小说给王爷们逗乐儿,所以才有了《红楼梦》一书。当然,曹雪芹在其中也是倾诉了由曹家的兴衰引发出的无限感慨,但料想,不会真有什么反封建、反朝廷的战斗精神。

 

第三,曹雪芹的《红楼梦》一书,并非是曹雪芹一人之力,而是“抄袭”、“借鉴”了《风月宝鉴》等旧书稿修改而成。其实大家细读《红楼梦》一书,也会发现,不单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风格不同,就连前八十回中的味道也很不一样。《红楼梦》的前二十来回的文字中,“下半身”写作的味道比较浓(这样才更容易换“南酒烧鸭”嘛),什么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后“大腿处冰冷粘湿一片”,什么“香怜”、“玉爱”等一群“同志”闹学堂,还有秦钟偷智能儿、贾瑞“硬邦邦”要“顶入”等等,都十分“黄”。所以《红楼梦》这本书早期的面貌,极有可能就是一般的明清艳情小说模样。袁枚的《随园诗话》中曾说:“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校书,指妓女),结果被郭沫若挖苦道:“随园蔓草费爬梳,误把仙姬作校书。醉昭看朱方成碧,此翁毕竟太糊涂”。但这样草草下结论,也有些武断。袁枚如果是个不识字的老农,耳背脑昏,有可能听人误传而弄错。但袁枚作为一饱学之士,历史上有名的大文学家,岂能如此糊涂?最大的可能,就是早期的《红楼梦》稿本确实是写妓女的。江湖夜雨一天偶翻花底闲人批,冯梦龙写的《夹竹桃》,惊奇地发现原来“通灵玉”和“绛珠草”在这里面就出现了,原文如下:

 

同郎去看后园花,花底下调情两肉麻。把湖山背靠,花枝手拿。罗襦半褪,云鬓任斜。姐道:郎呀,难得相逢,索性耐子心情再耍歇,莫管城头奏暮茄。

 

花底闲人曰:花底下调情,最有滋味,落花片片,堆若锦。飞絮离离,障若春雾,居此新红嫩绿之间,柳暗花明之里,演一出凤鸾交,何啻楚襄王入阳台也。枝儿何幸,得攀其指上香痕。石儿何幸,得沾其背底芳泽。千百年后,石可幻作通灵玉,枝可幻作绛珠草矣。或谓三生石上,偿夙世之良缘,连理枝头,结百年之好合,乘阴阳之气,投凹凸之机。无怪其越弄越高兴,不管日长夜短也。

 

这里不惮其烦地抄下来前后文,是为了让大家看到,这篇文字其实并非“正经”文字,什么“投凹凸之机”、“越弄越高兴”之类的,情色意味极浓。“通灵玉”、“ 绛珠草”之名也并非源于圣洁仙境。所以早期的《红楼梦》应该就是本常见的艳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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