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7月19日10时讯(通讯员 杜昌权)“以前研究重大事项时由我先发言定调,班子成员再交流讨论,既影响了决策效果,又增加了廉政风险。现在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消除了大家的思想顾虑,不用看‘一把手’脸色行事,考虑问题更加周到与细致,决策结果更加透明和科学。”日前,彭水日报社社长、总编辑张波一针见血地说出了“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的优点。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彭水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党委(党组)书记在议事决策中最后表态发言。
“末位发言制度执行的关键在于对范围的掌握、程序的到位”,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执行末位发言制度要事前告知,让大家有充足时间思考和酝酿,确保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要末位定论,千万不要议而不决。在监督检查末位发言制度执行情况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对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要及时纠正和坚决查处,真正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与之相配套,该县还建立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的“五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副职具体分工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明确一名副职不能同时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五项工作中的两项以上。凡涉及五项工作的重大事项,除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一律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再交分管班子成员具体组织实施,构建起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实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后,在研究重要事项时,再也不用揣摩‘一把手’心思,特别是‘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让我们监督起来更加简单有效。”该县大同镇纪委书记余飞表示,虽然自己只是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新兵,却从没有为开展“同级监督”犯难。
截至目前,全县纠正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4个,对4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进行了通报批评;查处党政负责人在 “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违规行为6件,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4人,有力促进公共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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