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武汉市执纪审查继续保持强力态势,查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8件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25件25人。
“两个责任”落实得好不好,是管党是否管到位、治党是否严到位的关键点,是“四风”问题是否反弹、政治生态是否受到破坏的“总根子”。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是主责,书记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被追责。党委(党组)书记要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廉政责任,始终保持从严治吏的高度自觉,用纪律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动真碰硬,防止“隔靴搔痒”。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吏第―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选人用人、纠正“四风、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决不能当“甩手掌柜”。
抓早抓小,防止“小病成疾”。要把干部日常管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防止“小病成疾”;对违纪违规现象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发现就抓,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 正风肃纪,防止“蜻蜓点水”。要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贪腐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始终保持对消极腐败的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引导干部保持积极向上的干事热情,加大“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力度,对“懒官”“混官”“太平官”及时调整、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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