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高德地图出行提示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今年年底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免收通行费的地方性车辆范围将有所改变,各地都不能出台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六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一是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二是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三是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四是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五是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六是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收费公路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除此之外,其它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都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表示,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减免费范围之外,目前部分省份出台了一些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这些政策存在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不得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等相关规定,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说:“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影响跨省车辆正常交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必须对这些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顾志峰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今年12月31日前各地将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今后各地也都不能出台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 

另外,顾志峰还介绍说:“为维护全国统一规范的公路收费秩序,确保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除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外,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关于撤销省界收费站,这四个通知很重要!
连发4项通知!调整车型分类标准和货车计费方式(附明日限行提示)
10月1日起至年底,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
重要通知!后天起,河南高速公路通行政策将有重大变化!
​河南元旦起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高速收费将有新变化
【头条新闻】2020年1月1日0时起,河南高速公路通行政策有所变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