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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与市面上其他讲营销的书区别在哪里
简单来说,这本书是从人性(书上说的是行为科学和行为经济学)的角度来谈我们平时是如何做出选择,我们为何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这样的选择对品牌和企业意味着什么(或者说,品牌和企业应该如何利用我们的“选择”来做营销)。
为什么关注“选择”如此重要?
我们买汽车、买房子、买衣服、买保险看似源自不同的诉求,或者买上述物品的人是不同性格不同类别的人,但实际上,都拥有相同的决策系统,这个决策系统就是人类大脑。
二是,选择消耗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量时间。这句话很好理解,比如超市里洗发水的品类高达几十种之多,奶粉的种类也高达几十种之多,人们每天要做出近千种选择,这就需要营销者花一些时间了解人们是如何进行选择的。
除了巨量的选择对象之外,还有一个因素也使营销者很难让消费者选择自己的品牌。这个因素就是,品牌——除特例外——正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这句话并不是说营销者不要努力、不要通过营销来增强品牌实力,而是不要过于依赖或盲目相信品牌的威力。因为人们选择物品时更多的是由人脑决策(选择)系统触发的,而非品牌的魅力。所以,品牌需要以大脑为中心。
很多时候,我们做营销会思考用户或选择者的需求,思考品牌的价值在哪里,引人注目的地方在哪里,并设计出说服目标客户的方法,作者把这个过程称为“品牌”方针。
但是,作者说,应该用“大脑”方针,而不是“品牌”方针来做营销。什么叫“大脑”方针呢?就是营销者要意识到大脑想要的是什么,什么样的事情能够让大脑无法忽视?大脑又是如何引导人们作出选择?你提供的刺激怎样才能符合大脑的速度和效率?
我们究竟是靠什么做出选择的?
直觉过程而非理性过程,驱使人们做出选择。也就是说,我们的大分部选择是无意识或凭直觉做出的。而理性思维的作用主要是后期合理化。
这本书的另一大亮点,或者说区别于其他营销书籍的另一点是,本书引用了大量严谨的实验研究成果。对于为什么说“是无意识或直觉驱使人们做出选择”,书中列举了大量严谨的实验研究。
无意识或直觉驱使人们做出选择,这一点已被学术界认可和广泛传播,但在营销界却没怎么得到应用。书中也详细分析了原因。比如,专业术语和行话让科学很难被人理解,如果没有帮助,营销人员很难理解这些术语和行话;把决策科学转化成营销实践需要一定的时间,很多企业的营销考核追求的是短期结果……
基于此,本书值得我们阅读和学习。如果你制订市场营销计划的出发点是人类如何做选择,那么自然你的营销将更加有效。或者说,当符合人性、符合人类与生俱来的行为时,品牌就会取得成功。
作者说,“如今的营销非常痴迷以消费者为中心,我觉得是时候以决策为中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