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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杀人也,真不是一句客套话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在《侠客行》中说的是中国一个古老的职业——刺客。作为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笔下的刺客,一定带着自己想象的色彩,所以才会做事干净利落,行踪飘忽不定,未必鲜衣怒马,却个个神秘莫测。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刺客要离就是骨感的那一个。

公元前515年,公子光派一个刺客专诸用“鱼肠剑”成功刺杀了自己的堂弟吴王僚后自己登基为王,这就是著名的吴王阖闾。僭越者总是心有愧疚,就像哈姆雷特的叔叔一样,阖闾虽然坐上了王位,总是提心吊胆,他不知道复仇的剑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他眼前。

但阖闾知道,这是一柄锋利而强劲的剑,藏在暗处,随时指向自己的喉头。这把剑叫庆忌,吴王僚的儿子。庆忌素有吴国第一勇士之称,根据阖闾自己说:“庆忌之勇,世所闻也。筋骨果劲,万人莫当。走追奔兽,手接飞鸟,骨腾肉飞,拊膝数百里。吾尝追之于江,驷马驰不及,射之暗接,矢不可中。”这简直是一个全能型选手,不但体魄健壮,而且身形矫健,奔跑速度惊人。而且,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庆忌在国外招纳死士,训练士卒,准备讨伐阖闾。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样一个动作迅捷的对手,当然让阖闾寝食难安。他敢于篡夺王位,却对庆忌忌惮多多,看他对爱将伍子胥的表白就可以知道他内心的恐惧:“今闻公子庆忌有计于诸侯,吾食不甘味,卧不安席,以付于子。”

窃国者的内心是否都有这样的黑洞?

伍子胥给阖闾出的主意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庆忌不是要刺杀你吗?你也找刺客先把他干了。他推荐了一个有名的剑客,要离。说要离著名,是因为他和东海勇士椒丘祈的博弈,一战成名。椒丘祈自以为是天下第一勇士,在朋友的丧席上,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喋喋不休地炫耀自己勇斗水怪的事。要离实在看不下去,就讽刺了他几句,奇怪的是,椒丘祈竟然不还口。

要离预料到晚上椒丘祈必来报复,让妻子把所有的屋门房门打开,任其出入。果然,椒丘祈趁黑来到了要离家,见门窗都没关,不由大喜,径直来到要离的床前,用剑抵着要离的喉咙得意地说“你真是该死!一不该当着大家的面羞辱我;二不该明知我来,却不关门,让我轻易就进来了;三不该见我已来,你还不躲避”。要离躺在床上慢条斯理地说:“你也有三不该:一是我在大家面前公然羞辱你,你无一句答辩;二是你入门不咳,登堂无声,有偷袭的嫌疑,不是勇士的作为;三是你的剑已刺到我的喉舌,还大言不惭,证明你心虚”。椒丘祈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勇士,长叹一声:“你才是真正的勇士,我如果杀了你,岂不被天下人笑话?我如果不死,也成为笑话。”说完,椒丘祈自杀于要离床前。

其实,这应该算“羞杀”而不是“斗杀”,不能成为要离剑术高明的证据,充其量说明他辩才不错。这个故事还说明,高手之间的决斗,未必拔剑,辩才也是利器。

尽管已经是著名刺客,但当要离站在满心希望的阖闾面前时,阖闾还是万分失落:这个生得身材瘦小,仅五尺余(相当于今天一米三左右)、腰围纤细、形容丑陋的人,竟然是伍子胥极力推荐的、名震天下的刺客?

要离倒是很爽快,“大王患庆忌乎?臣能杀之。”为了消除阖闾的怀疑,他和盘端出自己的打算:“臣闻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非忠也;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者,非义也。臣诈以负罪出奔,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庆忌必信臣矣。”

所有的人都知道,刺杀庆忌这样的勇士,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困难、极其冒险的事,凭要离柔弱娇小的身躯几无胜算。为此,要离策划了一出“苦肉计”。这条苦肉计毫无人性可言,要阖闾毁了自己的家、杀死自己的妻子、砍断自己的右手,以此去博取庆忌的同情和信任,然后伺机行刺。

这使人觉得可怕。一个刺客,刀口上舔血,为的就是以此获取高额佣金,让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才是交易。但是,要离不要钱,和阖闾素昧平生,没有舍命相报的可能,但是,为了完成这个莫名其妙的任务,还毁家杀妻,他图什么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以此扬名立万。

后世的人对于要离主动请缨刺杀庆忌的动机也颇多揣测,但称颂的不多。明代作家冯梦龙在《东周列国志》第七十四回回目中就明确说“要离贪名刺庆忌”。 时下一些人为出名,借助的手段无非是自找官司、制造绯闻,但像要离这样为了博出名以家室、妻子和身体作为代价,实在太离谱了。

阖闾一定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决定试一试的。

果然,要离凭借着家庭的苦难和残缺的身体取得了庆忌的信任,并随同庆忌攻打吴国。

那天,天刮着大风,在渡江的时候,刚猛的庆忌站在船头,眼睛盯着前方,离吴国越近,他手中的剑握得越紧。他的心里充满了太多的仇恨,复仇的快感让他忘记了危险的临近。

船刚行至中流,要离借着风势,趁其不备刺向庆忌,一剑穿心。

庆忌一把抓过瘦小的要离,倒提着把他的头浸到水中又提起,还放到膝盖上说,“嘻嘻哉!天下之勇士也!乃敢加兵刃于我。”这是何等的气魄!我相信,这个时候,庆忌的气势已经完全盖过了要离。庆忌还令手下人放了要离:“此是天下勇士。岂可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这是什么逻辑?但是,翻看春秋战国时的侠客和策士们的言行,你会发现,这样的血性随处可见。

濒死的庆忌以博大的胸襟放要离回吴国,“以旌其忠。”问题是,要离哪来的忠?

他自己死了。

要离最终也选择了自杀,不过史书中对他的死法说法不一。第一种说法,要离回到江陵时,“愍然不行”,也就是神思恍惚,他反思:“杀吾妻子,以事吾君,非仁也;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非义也。欲成人之事,而不免于残身灭家,非智也。有此三恶以立于世,何面目立于世哉?”自断手足,伏剑而死。第二种说法是,说要离回到了吴国,阖闾封一块地给要离,让他做个小的国王。要离不愿接受,说:“我杀庆忌,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说完自刎于金殿。

无论哪一种死法,我觉得,要离都是羞愤而死。他当年“羞杀”了椒丘祈,报应一样,他也被庆忌狠狠地羞辱了一番。除了选择椒丘祈一样的自杀,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不管怎样,要离都是个悲情的刺客。他不自量力地主动领取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被对手的气势和胸襟所感动,由此自惭形秽。一个看重名声的人一定是不愿轻易死去的,但是要离清楚,自己的“不仁”、“不义”、“不智”已经彻底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活着的可能了,他只有以死以谢天下。不过到了阴间见到无辜被杀的妻子,他该如何面对?

《吕氏春秋》在讲述了要离的事迹后评论道:“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意思是说,要离了不起,还知道人有脸树有皮,不肯没羞没臊地分一小块地盘去做儿皇帝,难能可贵啊——这样表扬的话,怎么看,其实更像是在贬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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