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个税改革一大亮点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细则公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职工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小伙伴们(高收入者)纷纷发来咨询,想要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信息,下面小编就重点介绍一下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最最最便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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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的查询
说到查询,这里有便捷通道
微信公众号供你查询
如果您都不会操作
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
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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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户中心中,绑定个人账户。即可通过在线查询的贷款查询界面,查询贷款情况、贷款明细情况。
中山公积金微信贷款明细查询界面:
先让小编给大家捋捋思路。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搞清楚“1+4”个关键信息:
“1”:贷款利息
“4”: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
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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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说明
贷款利息:新发布的《暂行办法》明确,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规定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Tips:怎样查询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如果您查询到您的贷款利率为以下信息:
年利率为2.75%,或3.25%
月利率为2.291666‰,或2.708333‰
即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可视为享受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范例中,贷款利率为2.9792,即未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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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的具体解读
贷款银行
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范例中,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
贷款合同编号
市公积金中心接管各业务承办银行数据之后,统一了贷款合同编号管理。按当前贷款发放中的贷款合同编号,我市统一为DK开头的一串数字。(备注:我中心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上线之前的贷款合同编号,是各银行各自编写的,市公积金中心在提供数据时,将与税务部门衔接,提供标准、统一的核验方式,解决历史问题)。
范例中:贷款合同编号为DK2015-09-28002。
首次还款日期
首次还款日期:一般为贷款发放日的下一个月对应日。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贷款明细查询,查询首次偿还贷款的日期。
范例中:在贷款明细查询页面,2015年11月4日贷款发放成功,2015年12月4是首次还款。那么首次还款日期就是:2015-12-04
贷款期限(月数)
贷款期限 = 贷款年限*12。
范例中:贷款年限为13,那么申报时应填写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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