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流程
业务内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适用范围:从园区用人单位向区外社会保险统筹地区用人单位流动的参保员工
业务流程:
0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后,给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02、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0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至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划代码为320540)
04、中心在收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或通过网上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划出基金(江苏省内一般账户养老基金不转),终止其园区的养老和医疗关系,将信息做好备份
0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接续好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记载转移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所在的转入地用人单位或个人
06、住房公积金转出:中心在给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
07、跨苏州大市转移的参保人员,中心为其办理住房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手续,如参保人员要求转移住房公积金基金并出具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出
08、转移至苏州大市内的参保人员,如出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出。如转入地尚无转入账户的,则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在园区,按照结存额相关规定操作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完成最后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并办理退工离职手续后,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市民卡;
(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表E2)一份;
●参保人员需将住房公积金跨市转移的,则需提供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如果转移至苏州大市范围内,则需提供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
●参保人员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需填写中心统一格式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地点: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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