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男性被强奸了,法院会怎么判?
userphoto

2022.09.03 河南

关注

陕西渭南曾发生了一件“奇案”,一男子入室盗窃遇到醉酒回家的女主人,单身已久的女主人制服小偷后,发现小偷长得十分帅气,借着酒劲女主人直接把小偷给强奸了,事后小偷跑派出所报警,警察的做法更是让在场所有人都意外不已。

性侵害一直是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因为受到侵犯迫害的基本上都是女性,女性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一直深受保护,而且女性在遭遇男性迫害时,法律也会考虑到男女间的巨大差异也会更偏向于女性。

而且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强奸罪、迷奸罪都是男性对女性才会干出的事情,一旦涉及到女性强奸男性,就会让人觉得特别不合情理,甚至不可思议,也很难想象当受害者变成男性后,法律会如何进行审判。

在前段时间陕西渭南就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奇葩案件,受害者的身份比较特殊,不仅是一名男性,更是一名入室盗窃的小偷,这起案件被曝出后引起了网络上一片热议,更是被很多法律相关人士当作了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

其实像女性性侵害男性的事件以前新闻中也曾报道过,而这起案件之所以这么“火爆”,也是因为警方对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让人非常意外。

一、案件回顾:男子入室盗窃,却被好色女主人暴力性侵。

2022年4月份,居住在陕西渭南47岁的韩女士与朋友外出聚餐庆祝生日,凌晨3点左右,喝的有些微醉的韩女士与朋友分别后乘车回家,到家后韩女士准备拿钥匙开门,却发现自家大门竟然是开着的。

单身且独居已久的韩女士看着虚掩的家门顿时酒醒了一半,心想着莫非是家里进了贼?借着酒劲儿,韩女士壮着胆子蹑手蹑脚进了门,进屋后发现客厅里有一名年轻男子抹着黑正在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韩女士平时素爱健身运动,更是一名散打爱好者,于是悄悄拿起厨房地上的捆东西的绳子,迅速用绳子从后把该男子牢牢绑住。

这名男子被韩女士轻松制服后,满脸的震惊和恐惧,不住地哀求韩女士能放他一马。韩女士本来是打算报警处理,但是在开灯看到男子的样貌后,韩女士瞬间改变了主意。

该男子身材高瘦,年龄大约在20多岁,长相清秀帅气,一表人才,韩女士单身多年,一直渴望能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看着眼前这位长相俊俏的小偷,韩女士突然起了“色心”,借着酒劲儿,在小偷的挣扎与反抗下,强行与小偷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韩女士放小偷离开,但是小偷心里却越想越气愤,觉得人格受到了严重的侮辱,不仅什么值钱的东西没偷着,还被一个40多岁的“大妈”侮辱一番,羞愤之下也顾不上自己小偷的身份,直接跑到了派出所进行报案,报案理由是:遭到强奸。

派出所民警们也是有些懵,只听过女性遭遇性侵,从来没有听过男性被性侵,于是小偷声泪俱下地对民警们讲述自己的遭遇,痛诉韩女士“太过分了”。

听完小偷的口供,民警随后把韩女士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对于自己性侵了小偷,韩女士供认不讳,表示自己也是喝多了才犯下了如此糊涂事。

要知道强奸在法律上可是一个不小的罪名,正当在场的其他人以为民警会以强奸罪把韩女士拘留,哪知道办案民警只是严厉批评教育了韩女士一番,反手就把一旁委屈巴巴的小偷给抓了。

民警给出的理由如下:

1、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女性强奸”的罪,而且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保护对象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所以这起案件中韩女士不能以强奸罪来判,只能算作强制猥亵罪。

2、此案中该男子虽然遭到韩女士的性侵,属于受害者,但该男子入室盗窃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所以被拘留。

这起案件被曝出来后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很多男性网友更是为小偷“抱不平”,认为小偷虽然入室盗窃不对,但是什么也没有偷着,反而惨遭女主人性侵,难道不该把施暴者抓起来吗?

在我国法律上,强奸罪的量刑是非常严重的,一旦被判刑基本上就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者甚至还会面临无期徒刑和死刑。

如此严重的刑罚为什么只适用于男性呢?男女不应该是平等对待吗?男性强迫女性不被认可,同样的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也不应该被认可,生活中如果真的发生令人发指的“女性强奸男性”案件,真的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废话不多说,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话题来跟大家科普点相关法律知识。

一、为什么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呢?

在2007年时,河北永年县就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不可思议的犯罪案件,受害者是一名年仅16岁的少年,而“逞凶者”竟然是3名年龄均在30岁以上的女人。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舆论,除了因为这起案件的嫌疑人是3名女性外,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这起案件最终审判结果。

这名少年的父母事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这三名逞凶的女人被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询问,在审讯期间,三名女子对所做的事情供认不讳。三名女子对少年的所作所为其实涉及到了强奸和迷奸,但是公安机关却没有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少年的父母在得知这个结果后非常的气愤,但是也无可奈何,三个女子想要私下调解,少年父母也只能答应她们的要求,双方私了。

因为三女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只能以人身伤害来进行调解,要求三女子赔偿少年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损失。

据这起案件后续报道得知,三名女子分别赔偿少年2万元的损失费,一共6万元,虽然少年得到了赔偿,但这起案件对他的身体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这起案件中,这几名女子的行为同样没有构成强奸,之所以这样判决还是跟我国法律对强奸罪的定义有关: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国的《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用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强奸罪,被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只有女性。

在法律上,行为对象是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强奸罪的对象是妇女而男性不是强奸的行为对象,所以女性强奸男性并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会侵犯妇女的自己决定权,也没有侵犯强奸罪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以才不会构成犯罪。

二、在哪种情况下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呢?

其实我们经常能在网上看到很多“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的荒唐案件,特别是在国外,外国人思想比较开放,很多刚出社会的男孩或者年轻人可能会受到一些社会女性的不正常强迫。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呢?我们先看看下面这两个案例。

以案说法,案例一:

家住XX村的50岁农村妇女李某,因为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两人结婚几十年也一直没有要孩子。几年前李某的丈夫在工地上不幸意外去世,去世后李某虽然没有改嫁,但是在村子里作风一直不好,名声败坏,村里人都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

某天李某骑着三轮车去邻村赶集,在回村的路上发现前方有一个背着书包、长相帅气的男初中生,李某看着这名初中生样貌不错,顿时脑海中产生了一些污龊下流的想法。

李某以问路为借口故意喊住了这名初中生,借故与他搭话,初中生看着李某面色和蔼,打扮不凡也没有多想,好心地与李某指路。

李某看到对方没有防备,顿时有了进一步的想法,这时李某也注意到前方有一大片玉米地,于是谎称自己车上的货物太多骑不动了,希望初中生能帮忙送回家,事后会给500元的劳务费。

初中生听完有些心动,想着两人顺路就答应了这个要求,李某顺势要求走玉米地那条偏僻的小路,初中生也没有疑虑,当两人走到玉米地旁时,李某强行与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事后李某用300元封口,并威胁对方不许告知家长和老师,不然就告诉警察:是初中生强奸她。

该案例中,村妇李某是否违法?答案:是的!

李某在这起案件中已经触犯了:猥亵儿童罪。

对于不满14岁的男童,如果女性对其施以性侵犯,那有可能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最高将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李某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以谎话欺骗对方,强行与之发生关系,这种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面临的牢狱之灾也是罪有应得!

以案说法,案例二:

28岁的小丽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从小缺乏父爱的她特别渴望能有一个圆满的家庭。

小丽在工厂附近租了一个出租屋,房东是一位68岁的老大爷,性格和善,特别照顾租户们。

这样小丽心中感动不已,甚至对其产生了一些非常荒唐的非分之想。

某一天晚上小丽以房间热水器坏了为由,给房东大爷打电话,让其上来查看。房东大爷进屋后,小丽殷勤地给他倒了一杯水,老大爷没多想就喝了,之后就不省人事。

小丽强行与老大爷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事后老大爷清醒了过来,气的要报警,并大声呵斥小丽行为不检点。

小丽录下视频,威胁老大爷不许报警,否则就告他强奸,老大爷百口莫辩,含泪返回房间。

老大爷虽然身子骨不错,但是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平时都是靠药物来压制病情,回到房间后,是越想越觉得羞愧,一大把年纪了竟然和年轻人做了荒唐事,心脏剧痛后昏倒在地。

第二天其他租客有事敲房东大爷家门,迟迟不见有人开门,觉得不对劲,撞门后发现已经死亡的老大爷。

房东大爷儿女听闻从外地赶回来,不相信老大爷是病亡,于是报警,警察在调查、并做了尸检后,发现生前有跟人发生过关系的痕迹。

经过警方的严密侦查,最后把目标锁在小丽身上。小丽被抓后供认不讳,承认强迫房东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该案例中,白领小张是否违法?答案:是的!

小丽在这起案件中已经触犯了: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

对于年满14周岁的男子,如果女性对其施以性侵犯,那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制猥亵”,或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伤害的,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小丽迷晕了老大爷,在老大爷神智混乱时,强行与他发生了性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小丽行为造成老大爷直接事后猝死,对老大爷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种做法简直丧尽天良!

写到最后。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女性强迫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虽然不会被判强奸罪,但依然违法,构成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人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同时,也提醒广大男同胞们,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受到侵害,不要选择沉默,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法治社会,一定要懂法守法,不要知法犯法!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5·20】分清“半推半就”和“约会式强奸”
男子“强奸”同性仅被拘15天
有个小姐姐跟我说女性也会构成强奸罪,是真的么?
女人也可能犯强奸罪?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女子醉酒走错房间,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男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深夜小偷劫财无果转战床上裸女,猛干30分钟后发觉不对!已经晚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