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镉米,别处当如何?
· 作者: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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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大小小的“吃米人”,谁都不愿吃到镉超标的大米,于是高度关注与“镉米”相关的信息。消费者买了、吃了镉米而不知,这情况肯定曾经发生在许多人身上,也肯定不止是在广东一省发生过。稀里糊涂受害,受害后仍稀里糊涂,全国各地的食客可能都是这样。而广东率先排查镉米,不仅让广东人少受伤害,实际上也让广大地区受益,对各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多家机构,也是必要的启发与示范。
媒体透露“3年前检测报告已显示湖南大米镉超标,未获重视”。说出两件旧事。其一,2008年2期《地质通报》披露了洞庭湖区晚稻米镉超标41.67%,蔬菜镉近乎全都超标。2011年,(现已退休的)专家童潜明为此致信湖南省相关领导,呼吁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此进行研究论证,“但一直未被重视”;其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等4家机构,在2010年共同完成的《风险评价》称:在湖南抽取了112份大米样品和稻谷样本,测定其中砷、铅和镉等重金属含量,样本覆盖了10个市,样品大米中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仅占64%。
其实,在镉米问题上,还有更早的警示。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得出镉超标率10.3%的结论。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
说明了什么?研究、监测、探索、思想,都在运行,该进行的研究项目做完了,钱也到位、花掉了,学术建言乃至对官方的工作提议也一直在进行——然而,这么重要的关乎国民健康和“国土安全”的大事,一直都没引起台上当家人的注意;这些研究、建言与财力、智力、时间的投入,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研究人员早在湖南发现问题,湖南方面不曾重视,湖南农民也知道大米有问题,但得知真相的村民们,将收获的谷子卖给粮食收购站,然后自己再去购买外地来的商品粮。镉超标的湘米,多害了几年人,而今到了加倍付出代价的时候。湘米臭街,湘人“人品”亦无光。5月3日,北京媒体匆忙安抚市民,称原来就极少有湘米流入北京,没发现镉超标湘米——这等于为湘米做了一个特大的负面广告。
早知道大米镉超标严重而普遍,知情不报该当何罪?知情不为该当何罪?
封闭舆论的罪孽深重。学术报告和体制内建议所表达的主要信息,均未能经传媒公之于众。官僚的麻木,缘于毫无压力的舆论环境和同样麻木的追责机制。
广东就镉米问题率先采取行动,这是出自官方的首次行动。之前,除学研机构和专家有所动作,还不曾有政府机构和权力主动介入。广东方面证明,尽管研究结果和工作建议被搁置,但在市场监测这一关,只要做,依然还能做出专家活,揭露出被隐瞒的真相。应该说,这是负责任的举动,值得肯定和鼓励。
不仅广东有镉米,其他地区当如何?问题,已经摆在各地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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