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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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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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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宋代的文字狱-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苏东坡的文字狱

什么叫“乌台”?

“乌台”两个字,是御史台的意思。这个典故源于汉代,当时的御史台外面有很多柏树,柏树上有很多乌鸦。人们私下里管御史叫“乌鸦嘴”,管御史们办公的地方称为“乌台”。说明人们对御史是挺讨厌的,因为御史是专门告状的。

“乌台诗案”就是御史台查处了一件和诗有关的案件。

乌台诗案,即御史台诗案。它发生在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苏轼(苏东坡)是被告。原告是监察御史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最后苏轼贬谪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案件的性质:文字狱。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的案件称为文字狱。

案件经过: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改革。由于苏轼与变法派的政见不合,遭受排挤。苏轼自觉在朝廷无法立足,于是申请外任。在神宗的直接干涉下,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之后又分别担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任职上,苏轼看到了新法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流弊。像涉嫌朝廷放贷的青苗法、两浙路严苛的食盐专卖法、鼓励人告密的手实法等, 苏轼都极为反感,于是便在一些诗句中,对新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弊端进行批评和讽谏。而在当时,王安石早于熙宁九年(1076年)二次罢相,变法事业的主导者已经从王安石变为神宗本人。当时变法已经成为皇帝亲自部署的既定国策,反对变法就是反对神宗的既定决策。

最先把苏轼作诗讽刺新法举报给朝廷的是沈括(就是写《梦溪笔谈》的沈括,这本书集前代科学成就之大成,在世界文化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被称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熙宁六年(1073年),沈括到浙江巡查新法实行的情况,看到苏轼的诗稿,认为涉嫌诽谤朝政,上呈神宗,但是当时他的意见并未受到重视。

元丰二年(1079年)苏东坡由徐州调任湖州知州。于四月二十日到任,给皇帝写了一份《湖州谢上表》,这只是规定动作,朝廷让你调任,证明组织信任你,你自然得上表谢恩。表里面最后有两句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陛下知道我愚昧不堪,不合时宜,难以和变法派共事,又考察我年老不爱生事,在地方管理普通百姓勉强及格。你说你好好地写这两句干啥,结果被告了。

七月,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官员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连上章弹劾苏轼。弹劾的导火索正是上表中的这两句话。认为苏轼是攻击朝政,反对新法。神宗及新派人物都大为恼火。后来由神宗批示后,苏轼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便被正式提讯。

苏轼“供状”的每篇都涉及另一个人(首先是王诜(驸马都都尉),其他如李清臣、司马光(砸缸那个)、黄庭坚(有名的大书法家、大作家)等),苏轼与之发生了诗文唱和或赠送的关系,这些诗文被列举出来,追问其中是否含有讥讽内容。供状分列了大约四十篇,为了增强反对的力度,御史台在“供状”定稿已经提交后,还继续挖掘苏轼的更多“罪状”,比如:陛下,您看看苏轼的诗写得多么反对。陛下发放青苗钱救济贫民,苏轼却说“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设明法考试考核群吏,苏轼却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修水利,苏轼却说“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推行盐法,苏轼却说“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这些诗句,“无一不以诋谤为主”,传播中外,影响极坏。等等。

苏轼下狱后生死未卜,一日数惊。在等待最后判决的时候,其子苏迈每天去监狱给他送饭。由于父子不能见面,所以早在暗中约好,平时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有死刑判决的坏消息,就改送鱼,以便心里早做准备。一日,苏迈因银钱用尽,需出京去借,便将为苏轼送饭一事委托远亲代劳,却忘记告诉远亲暗中约定之事。偏巧那个远亲那天送饭时,给苏轼送去了一条熏鱼。苏轼一见大惊,以为自己凶多吉少,惶惶不安中在《狱中寄子由》里写下了“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等诗句;又给弟弟苏辙写了“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的诀别诗。

狱吏照例按规定将诗篇呈交神宗皇帝。神宗读到这两首诗,深受感触之余,也不禁为苏轼的才华所折服。再加上当朝多人为苏轼求情;特别是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亦不计前嫌,上书劝神宗:“圣朝不宜诛名士” (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其实神宗内心里也没有杀苏轼的意思,只是想杀杀他的锐气,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在的县级武装部副部长之职)。至此,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就此销结。

乌台诗案受到牵连的人数有39人之多,其中三个人的处罚较重。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提前通知让逃)给苏轼,而且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且更因对待公主不礼貌,宠妾压妻,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诗人、画家),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南。第三个是苏辙,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其他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最后想说一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们看到的历史书上有名的大名人,也有政党之分,何况我们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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