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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论范增张良

范增论

苏轼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狠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问无疑之主哉?吾尝论义帝,天下之主贤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项弑帝,则帝杀羽,不等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 ,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弑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巳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苏轼自幼“好观前世盛衰之迹,与其一时风俗之变”(见《上韩太尉书》),因而具有开阔的眼界和广博的历史知识。他的史论文章惯于从旧史料中翻新出奇,常能广搜遗文,博采史事,反复剖析,多方论证,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范增论》这是这样一篇艺术上值得称道的史论佳作。

  范增其人其事,在司马迁的《史记·项羽本纪》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他助项梁起事,劝项梁立楚怀王以服诸侯,后侍项羽,被尊称为“亚父”,在鸿门宴上力主刺杀刘邦。后来汉王刘邦采用陈平的离间计,项羽削弱了范增的权力。范增愤然离去,中道而死。对于范增,历来的评价是:他不应该离开项羽,因有君臣之分,臣为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苏轼却摆脱了传统的看法,提出了新颖的观点,而且言之成理。他认为范增不仅应该离开项羽,还遗憾他离开得太迟。

  文章开头从范增离开项羽这段史实切入。“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一句简明扼要,点出了楚霸王项羽和谋臣范增受到挑拨的处境,至于《史记》中描述的如何通过使者离间的详情则略去不写。“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 ,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这几句话几乎是《史记·项羽本纪》中的原话,作者随手拈来,何其自如!接着,笔锋一转,提出了结论性的观点,范增不去,“羽必杀增”,对此并不急于加以论说,而是提出了另外一个假设性问题:“当以何事去?”探究范增离开项羽的时机。鸿门宴上,项羽不听范增之言,让刘邦安然逃命。应当在这时侯离开吗?苏轼自己设问,接着又自我回答,否定了这一假设。这一自问自答,是“破”,为后面的“立”铺平道路,引出以下的正意。在提出关键性的结论之前,先引用《诗经》和《易经》的话语,看似闲笔,实际有两个作用,一是作为结论的理论支柱;二是使文章顺势而下,不显突兀。有了铺垫,直接提出了结论: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应该是“羽杀卿子冠军”时。具体论证逐渐展开。

  首先以令人信服的分析。说明楚之 兴哀,系于义帝 之存亡,因为项羽是以立义帝而服诸侯的,义帝之存亡,也关乎范增之祸福,因为拥立义帝是范增的主谋。接着推出:“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但原因暂不摆出,为 下段的 议论留下了余地;其弑义帝,是疑增之本也一句顺理成章。其 次用尽人皆知的道理作论据,“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进一步论述范增、义帝和卿子冠军的关系,来证明项羽早已怀疑范增。义帝提拔卿子冠军为上将,可见他多么看中他,但项羽娇杀了卿子冠军,项羽和义帝已是势不两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以杀了卿子冠军,就必得进一步弑义帝;立义帝是范增的主意,弑义帝不是他的愿意,他必然出言劝阻。但项羽不听其言而杀其所立,可见项羽怀疑范增。这与上边“弑义帝 之兆”和“疑增之本”相呼应,也是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最后又提出一条论据,就是项羽杀卿子冠军时,项羽和范增的君臣之分还没确定,尽可以大胆地离开项羽,或者杀掉他,不会受到别人的指责,所谓名正言顺。这又与前面鸿门宴事件后不能离开的论断形成鲜明对照。对范增的评价也是极尽抑扬之至。一大篇论述之后,证明范增不知几,不明先兆,十分浅陋,这先是一抑,但另一方面范增不离开则项羽不亡,称赞范增为“人杰”,这又是一扬。在一抑一扬中收束全文。从上面的简略分析可以看出:这篇不足千字的史论文章,极富于曲折变化,几乎是一句一转,一转一意。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前后呼应,上下衔接,盘根错节,结构严谨,浑然天成。这都得力于苏轼顿笔和伏笔的巧用。

  顿笔就是蓄势。它不是笔力枯竭穷乏的结果,而是游刃有余,故作小小的停顿,以便于后来文势的延伸。本篇抑扬顿挫,一波三折,长短节奏,各尽其妙,其原因就在于能在紧要处稍作停蓄,使许多说不完道不尽之意,包蕴于一顿之中。文中自己设问,自己回答之后,否定了鸿门宴事件是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作者不急于提出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是“羽杀卿子冠军”时,而是故意停蓄,把笔一荡,先引用《诗经》和《易经》上的话。这一顿笔使后面所有的先兆之说有了着落。当我们读到责怪范增不知几时,不但不会惊讶骇异,反而会心领神会,深悟文势斗折蛇行之妙 。

  伏笔,就是伏脉。猝然观之,不见形迹,仔细考究 ,方知一脉贯之,欲写彼处,先在此处落笔,以备后来接应;未写到彼,先到此间埋伏。文中借《诗经》、《易经》论知几的重要,此伏笔一;借陈涉得民引出项羽之兴,此伏笔二;借义帝遣沛公入关引出识卿子冠军,此伏笔三;“岂得陈平哉”是“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的伏笔;“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是“非羽弑帝,则帝杀羽”的伏笔;“其弑义帝,则疑范增之本也”是“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的伏笔。如此短小的文章,有如此多的伏笔相互照应,到兴会淋漓之际,就可以顾盼神飞,从而使伏脉毕现。

  这篇史论文章在构思上是曲径通幽,在表达上却是柳暗花明,碧空皎月,把苦心孤诣的工心匠意融化进明白晓畅的外在形式之中,本篇语言平易,说理透辟,论辩滔滔,前半多从实处发议,后半多从虚处设想,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人必先疑而后谗入“为立论根据,经过深入分析,得出了范增脱离项羽的最佳时机是“羽杀卿子冠军”时,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苏轼的散文不仅力求新颖,而且十分注重创作规律和写作技巧,正象他自己所说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见《书吴道子画后》)。这篇史论文章观点新颖,但就“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要求,与文应有益于治国安邦的作用来说,内容上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可取之处,充其量不过是一篇就事论事的翻案文章。但写作上的随机生发,前后照应,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诸种技巧已经臻于妙境,是令人十分赞叹和倾慕的,特别被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们所推崇。北宋中叶以来,秀才们中国流传着这样的四句口头禅:“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见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可见苏轼这类史论散文的巨大影响。(化长河)

(选自《唐宋八大家答赏辞典》)

留侯论

苏轼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人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 。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获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末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 ,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死,此圯上老人之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代郑 ,郑伯肉袒牵羊以迎,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遂舍之。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 度量之 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 ,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巳矣。项籍惟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以待其毙。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这是一篇教授人们“忍小忿而就大谋”的文章。

  留侯张良(?—前186年),字子房 ,城父(今河南郏县东)人。先辈事韩国为相。韩被秦灭后,子房倾家财而求刺客,在博浪沙(今河南原阳县东南)以百二十斤铁椎狙击秦始皇,未中,遂更名改姓逃至下邳(今江苏徐州市),汉立国后因功封侯依封地名称留侯。传说他在下邳桥上遇上黄石公,后者故意将鞋子掉到桥下,让张良拾起来给他穿上,张只得照办,如是者反复三次,黄石公说:“孺子可教矣,”就将《太公兵法》一书授与张良,并说:“读此则为王者师矣。”此后地事情当然是证明此说不谬。

  东坡的思想有一个从儒学一尊到儒、道、释“三教合一”的过程,这大约与他那坎坷的政治经历不无关系。本篇的“忍”,则明显不同于佛家的“物我相忘,身心皆定”;也不同于道家的“清静无为”、“与世无争 ”,还是与孟子所说:“小不忍,则乱大谋”相类,总结的是地道的儒家政治斗争的经验。文中所举数例,如子房、郑伯、勾践、刘邦等,均是因“忍”而成就了大事业,甚至得了天下的,这与佛老的距离是显而易见的。

  本文属认辨体散文,以分析事理、辨明是非为主,又有很强的文学性。东坡师承先秦诸子及汉初贾谊、晁错、唐代散文大师韩愈等人,写出了《贾谊论》、《留侯论》等论文,他长于议论,语言明快犀利,说理透辟,所以南宋的叶适称他是“古今议论之杰”。

  《留侯论》是作者青年时代应制科考试时的文章,但却写得新意叠出,雄辨滔滔,有着论辨文必不可少的磅礴气势。刘大櫆在《论文偶记》中说:“论气不论势,文法总不备。”道出了气势的重要性。本文发轫,即有一个鲜明的对比,一方是“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 之 而不怒”的“天下有大勇者”;一方是“拔剑而起、挺身而斗”的“见辱”“匹夫”,以揭示“古之所谓豪杰之士”的“过人之节”就在于能够“忍小忿而就大谋”。依此主旨,在以后的论述中,作者展开了对张良性格的生动描述,并采撷史实,一例接一例,形成一股先声夺人的气势。

  《史记·留侯世家》最先记载“圮上受书”之说,此后历代沿用不疑,这位“下邳亡命者”身上也包裹了一层近于荒诞的神秘外表。苏轼如果沿用《史记》观点,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不利的:一是张良在战争中刻苦磨砺,终于成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 军事家的真实风貌会受到损害;二是本文借助张良的成熟过程来证明“忍”会成人之事,将无法立论。这样一篇大文章,只是去吃冷炒饭,对于善写翻案文章的苏子来说,显然是不可想象的。针对已成定论的司马迁言,他指出:“然亦安知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而出试之?……而世人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这可以说是点石成金之言,张良能在楚汉相争这样艰巨、复杂的战争中,清醒地审时度势,铺佐刘邦制定正确的战略方针,百战不殆,表现了作为“帝者之师”的足智多谋,并非得力于什么神仙点化,而是因为隐者对他的启发及授书所致。当然——依本文所说——也与“忍”字密不可分。

  作者还有一个新的见解,强调圮上老人的堕履和三次相约,是因他“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而并不仅象《史记》中所说是授书过程中的试探手段。换个角度讲,司马迁强调的是“书”,这书有神气,老人经考验后授与张良,从而成就了他的功业。而苏轼强调的是“忍”,老人堕履是为磨炼张良的忍耐力,使他做到“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它只有掌握在能“忍小忿而就大谋”的“豪杰之士”手中,才能发挥巨大的威力。作者在深度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掘。

  苏子为使他的观点更臻完备,还使用了反证法。秦灭韩后,张良集国难、家仇于一身,想借一个普通刺客的力量,逞强于一次单纯的狙击之中,几乎丢了性命。“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 谋,而出荆柯、聂政之计”,“此圮上老人之所为深惜者也。”清代李扶九在评论此事件时说:“子房博浪之击,倘使其时真中,子房必与始皇俱死。而其时。斯、高之谋未荫,扶苏尚在,恬、毅诸将无恙,秦未可亡也,虽其忠肝义胆,震动天地,而自达者视之 ,其行事不犹孺子之为乎?”一句话,子房差点帮了秦国大忙,延长了秦朝的寿命。

  论辨文的一个最有效的方法,叫做“事类”,即征引同类事例阐明作者本义,反过来又证明这个本义具有普通意义。东坡引用了“郑伯逆楚”、“勾践困吴”等故事,表明郑伯“肉袒牵羊”,向楚庄王表示服顺;越王勾践“归臣妾于吴”,向吴王夫差表示卑贱;刘邦面对百战百胜的项羽,“养其全锋,以待其弊”,他们决不是软弱地任人宰割,而是豪杰之士的负重忍辱、深谋远虑。他们的举动与少年张良在博浪沙的“匹夫之刚”形成了显明对比,前者似弱而实强,后者似强而实弱。这是照应前文“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的一段议论,举事类义,文势铺陈回荡,扣接得贴切、巧妙。

  作者在论辨时,不仅靠立论、推理,而且也较多地借助了张良的形象,这是本文的又一特点。张的形象大约分为几部分来刻划,先是写他少不谙事,“逞于一击之间”;再是老人磨练他的性情,授书与他;然后是写韩信请立假齐王一事。刘邦算是能“忍”的高手,项羽百战百胜,他可“养全其锋”,但“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并且“见于词色”了。说明老谋深算如刘邦,“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这又是一个对比。此时的张良已从低层次的匹夫之 勇中解脱出来,而代之 以帝者师的伟岸形象了。这个变化过程全在于从字中悟到了警戒之义

  从文中史实看,所记的几个事件,特别是楚汉战争的胜败,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和更深远的历史条件,仅仅归结为“忍”与“不能忍”的个人修养和气质,显然是片面的。苏子善作翻案文章,翻案常常伴随着矫枉过正,本 文又是他年轻时的应制之作,有一些偏颇也就不足为怪了。

  “最后一匹马中龙,不嘶不动尾摇风”。这是作者在《韩干马十四匹》中的两句诗,“牝牡骊黄”无法区别千里马和凡马,这一点在本文结尾处再次出现,“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过去有人评论此文以“浓墨开题,淡语作收”,苏轼举重若轻,寓至理于浅显,宕出远神,使读者在此神来之笔处产生丰富的联想。

  (选自《唐宋八大家答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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