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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调查与思考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调查与思考
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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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政局“三万”活动工作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农村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转型较快,农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不断流出,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育儿养老”模式正逐步被打破。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较弱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新课题。从3月份开始,市民政局、老龄办针对当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农村空巢老龄现状

据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5.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06%, 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7.85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分别比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增加了15.57万人和3.36万人。宜昌已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从回收调查数据看,宜昌市现有农村人口272.6万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49.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8.3%。其中:空巢老人为14.2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28.4%;贫困老人9.2万人占空巢老人总数的64%;失能半失能老人约5.5万人占空巢老人总数的38%。有独立经济收入的4.3万人,仅占农村空巢老人的30%;必须从事劳动生产的空巢老人约8.6万人,约占空巢老人的60%。

我们将调查情况结合近年来全市农村人口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宜昌市空巢老人现状存在五个特点:一是高龄老人多。农村老龄化的速度和规模逐年增长,宜昌市人口老龄化以年平均4%左右的速度递增,尤其是高龄老人增加很快,2000年80岁以上的4.49万人,2010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7.85万人,10年时间增加了3.36万人,增幅达74.8%;年均增长7.4%。二是经济能力弱。空巢老人群体只有极少数老人有独立经济能力,多数老年人必须从事劳动和依靠子女维持生计,没有应付风险的能力;三是老龄化程度高。农村长岭村宜昌市民政局三万活动联系村,全村2548人,60岁以上老人422人,老人占比16.6%。同时,由于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但户口还留在原籍,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如:点军区桥边镇上峰尖村是省级贫困村,全村1300人,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485人,老人占比达到37%,是典型的老龄化村,由于每年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有近500人,平时在村里生活的老人占到村民的一半以上。四是养老方式单一。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正在逐渐丧失,且没有形成新的养老模式,农村养老压力日益突出;五是保障能力弱。虽然全面实现了农村新农合,且在宜都市和秭归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但老年人一旦因生病等事件发生后,表现出农村社会化养老应承能力极弱。

在调查中发现形成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城乡生活和经济收入的差距,促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打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仍在加大,这是造成农村空巢老人逐渐增加的主要原因;二是农村子女考上大学是“跳农门”的重要途径,毕业后均在城市安家立业,与父母相聚甚远且要忙于自己的事业;三是有些家庭没注重子女的教育,等子女长大成家后没有孝道,子女建房以后与父母分开生活,不愿赡养父母;四是边缘贫困地方找对象难,有些一辈子都是 “光棍”;五是有智残等残疾的人,父母去世后,就没了依靠。

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家庭型养老功能在逐步丧失,新的养老模式没有形成,农村养老危机正在逐步加剧。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十分单一,还只能以家庭养老为主。由于家庭小型化和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等原因形成了相当数量的空巢老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只能由家庭内部解决。越老在家庭和社会中就越弱势。绝大多数空巢老人的子女常年在外,多年不回家一次,留下老人,有的甚至留下孩子,不管不问。正如村民所言:老人将来若死在家里,恐怕无人及时知道。如点军区长岭村四组空巢老人赵开秀,73岁,老伴张立德,70岁,常年在外打工,她两个儿子分别35、40岁,都没结婚,都在外地打工收入也不高,赵开秀本人又是一个残疾人,一人住在破旧房屋里,如果她遇到灾情或者身体意外,后果将难以想象。同时,农村依然存在子女不赡养老人现象,这样的现象几乎每个村都有几例。虽然虐待老人、嫌弃老人的程度不同,比例也不高,但是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较大,影响了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及新农村建设。

(二)农村老人经济实力较弱或没有经济实力,造成他们应对生活困难的能力弱。在农村,有独立经济能力的空巢老人仅占1/3。绝大多数老人必须靠子女供养或者必须从事劳动生产。依靠子女赡养分三种情况,一是子女孝顺且有赡养能力的,只要老人生活能自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都能满足;二是子女孝顺但没有赡养能力的,经核实基本纳入了农村低保,能保障老人吃饭问题。三是子女不孝顺,则生活状况还不如农村五保老人。如点军区长岭村6组的赵春发老人今年75岁,有2个儿子,现在跟小儿子一起居住,但分灶吃饭,儿子媳妇也不管他,房间的灯坏了几个月都没人帮他修理。老大在外面打工常年不回家,也没有往家寄过钱。村里给他申报了农村低保,每月50元钱。老人就靠这50元钱加上自己另外种点菜生活,老人说除了买粮食,其他的都不敢花钱。老人身体腿脚不好,又住在山上,虽然参加了新农合,平时很少用,小病一般是就近买点药应付了。虽然儿子没有打骂他,但也不管他的生活。像这样的老人大约占空巢老人的10%,作为边缘群体,他们也是农村空巢老人最困难的群体。

(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空巢老人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宜昌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同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保障能力、国民收入水平有着较大的偏离和超前性,经济的发展和年龄结构形成了一个“时间差”。目前仅宜都市、秭归县的农村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农保。其他县市的老人除新农合以外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新农合虽然能解决老年人大病报销问题,但也存在报销难和报销比例低等问题。同时,年老多病是一个普遍现象。老年人患有各种不同程度的疾病,且多为高血压、呼吸道及腰腿疼痛等慢性疾病。多数老人反映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低,医疗负担重,看病不方便。虽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渠道,但是仍然有不少老人无法承担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怕生病是很多老人共同的心声。许多老人“小病拖,大病扛”,不想连累在外子女,直至重病缠身,不能颐养天年。

(四)传统美德教育被逐步忽视和弱化,空巢老人幸福感普遍较低。农村的传统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冲击。一方面,孝道逐渐丧失,年轻农民的家庭责任观念日益淡化,敬老、养老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转型加快,代沟愈来愈突出,老人与子女们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空巢老人每天面对的都是不变的空间、不变的面孔和单调的生活,因而很容易生活在对子女的想念和思念之中,从而产生孤独感和寂寞感。尤其是在自己生病或遇到干不了的重活而找不到人帮忙时,会觉得更加孤独无助。农村老年人不像城市的老年人一样有丰富的娱乐活动,单调的消遣方式难以弥补内心的孤寂,尤其是一些丧偶或独居的老人,很容易会陷入空巢心理障碍,会产生孤独、抑郁、恐病、思亲等“空巢症”。同时,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许多分居出去的年轻人拒不赡养老人,致使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感情上也受到了伤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农村,不赡养老人的行为,由于当事人常年不在家,根本不怕乡邻和舆论的谴责,把老人丢在家里不管不问,老人一般不会去告自己的子女,也没有机构或组织能出面干预。另外,随着空巢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有的记忆力下降,行动不便,甚至身患疾病(残疾),常因日常生活行为导致安全隐患;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犯罪,包括人身伤害、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三、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建议与对策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人人共享的农村社保体系是保障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权益的根本方法,有独立的经济保障,老人才能过上有尊严的晚年生活。一是要加快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机制,实现社会均等化。要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养老保险体制的差别,没有建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地方,要尽快加大步伐;已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并适当提高养老保险额度。就我市新农保试点地方来看,6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月养老金仅55元,这远远不能满足农村老人的生活需求,农村养老保险应与城镇养老保险一样,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适当提高报销比例。目前农村新农合保险报销比例仅为50%左右,报销比例偏低,老人一旦身患重疾,个人部分仍然无力承担。根据全省医改方案,新农合保险报销比例再提高10%左右为宜。三是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医疗救助制度。对身患重病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较高的农村空巢老人,应视如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对待,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行救助。

(二)建立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高龄津贴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对高龄老人也是很大的帮助,对农村老人和空巢老人来说更是雪中送炭。由于外地包括我省的武汉、鄂州、神农架都相继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高龄津贴问题已经是我市老人反映最多的问题。我们建议参照其他地方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让高龄老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加大老年人权益维护力度。一是近年来农村出现大量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他们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公安、司法、法院要出台政策加大对留守人员的保护力度,对侵害老人、妇女和儿童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涉老案件要实行4个优先,即: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惠费用、优待老人。二是对不赡养老人和虐待老人的行为要有纠正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老龄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干部,并在村级组织机构中成立老年人协会,形成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及老年人协会齐抓共管的维权组织。对老年人的投诉要有人管、有人抓。对老龄问题要有人去研究,有人去解决。

(四)加快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站)。要采取措施繁荣农村文化,适时开展一些有益老人身心的文体健身活动,解决老有所乐问题,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农村要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村委会要多建设一些文化设施,多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使“空巢”老人“空巢”而不“空心”。同时,要加大传统优良文化的教育,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对“敬老爱老”模范进行表彰,示范引路,营造良好的社会敬老爱老氛围。此外,还要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对经济贫弱的“空巢”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其无偿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经济能力相对较好的农村“空巢”老人,根据本人意愿,收取一定的费用,进行集中供养,确保其生活与日常起居有人照顾。

(五)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夯实养老经济基础。首先,对农村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就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国家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在水、电、通信、公路和能源等方面建设的投入;另外,要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的金融服务,增加农村信贷资金,为农民致富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城市有能力的企业到农村投资建厂,因地制宜地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使其“离土不离乡”。其次,对农业与农民贯彻“两免三补”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与市场衔接的农业产品体系,促进农民增收。

(六)探索新型农村空巢老人社会关照体系。农村老年人由于其特殊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状况,需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内容,而提供这些关照的应该是一个由老人子女及近亲属、邻里、村委会、社会组织和政府共同组成的横纵结合的三层次社会关照体系。首先,子女及近亲属是照料老人的核心角色。子女不在身边是很多农村空巢老人的无奈,也是引起老人生活困难、精神孤独的根本原因。因此,作为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多与父母联系,关心老人,缓解老人的孤独寂寞感。其次,横向关照:邻里与村委会的关照。在农村,街坊邻里是除子女之外与老人接触最多的人,可以在生活上照料老人,也可以有效缓解老人的“空巢感”;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社区组织,对空巢老人的关照更具针对性和及时性,它不仅可以利用集体和政府资源为空巢老人养老提供经济支持,还可以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来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第三,纵向关照: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所提供的关照主要是以经济支持和制度建设为主。经济支持主要是为空巢老人提供各种补贴、建造福利设施;制度建设则是建立和完善各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满足空巢老人在养老和医疗方面的需求。政府通过收集空巢老人的资料并向外发布,吸引社会组织来进行义务为老服务,一些组织成员具有专业的医疗保健、家政知识,可以帮助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缓解孤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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