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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一)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乘氣

  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故云“三元合德機緘通,戴天履地人為貴”。其權全在於乘氣。乘氣者,每月中每日司令之神也,其氣最旺,而與日元最關切。一命到手,必須先提用神;用神既明,必須看乘氣照應不照應,照應則吉,不照應則凶。但乘氣在內,用神在外,用神能生克乘氣,而乘氣不克制用神,內不足以制外也。生扶則有力焉,旺氣自內而出也。至於日元之強弱,用神之得失,全系乎乘氣相關之一脈焉,所謂“一個元機暗裏存”也。

  學人增注:“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與“三元合德機緘通,戴天履地人為貴”語出《滴天髓》,原文為:“月令,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凶。戴天履地人為貴,順則吉兮兇則悖”。《滴天髓闡微》題名為《月令》、《地道》和《人道》。
  這段話重點就在於“人元用事之神”、“乘氣”以及“用神”。而“乘氣”的就是月令人元用事五行。而這裡“用神”指的是“配合之神”。如果“用神”與“乘氣”配合得好,謂之“照應”,反之則是“不照應”。如申月庚金用事,甲木日元,偏官乘氣,若用壬水或子水,印綬化殺,則為“照應”,或用丙火、巳火,食神制殺,也為“照應”。
  年統時,時統月,月統日;又日照年,時照月。時辰是為月令之統照之地,最宜與月令“照應”,而不宜反背無情。月令真神得用,配合有情,不貴即富。
  用終南命理的說法,所謂“照應”就是“得”,不照應就是“失”。月令財官乘氣,也要“用神”(合適的工具)去獲取。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二)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四庫雜氣

  “辰戌丑未為四庫,干頭透出格為真”,此言四季月與八宮乘氣不同也。八宮中雖透出一字不論,只以乘氣為主。若丑未兩庫,無透出者,專看乘氣;財官印食入庫者,必須刑沖而後顯。或透一字在月干之上,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矣。此之謂雜氣。雖或與年日時干作合,亦只論其有故無故,喜合不喜合,以斷吉凶。顯然不合者,更不待言;而透在年與時干上者,又不論。或丑月生人透兩癸字,又不作透論。至於辰戌兩庫,唯戊字能透出干上;而乙癸辛丁,俱不透。遇此乘氣作印食財官者,尤須四柱刑沖,使庫門開透,則光芒髮露;否則隱而不揚,埋而不露。用印食者,似智而非智;用財者必慳,用官者必晦。此之謂“天羅地網”,故曰“辰戌丑未遇刑沖,無人不發”也。惟乘梟煞者忌刑沖,其餘未沖則喜刑沖。如四柱已見者,再行刑沖運,亦不利。辰透甲,戌透庚,而乙辛司令者,以甲庚為主。丑未透不出壬丙,故不同。八宮中巳透丁,亥透癸者,亦然。寅申亦透不出乙辛也。
  學人增注:讀這段,可以參閱《三命通會·卷五·論雜氣》。古歌云:“雜氣財官用月宮,天干透露始為豐。財多官旺宜衝破,切忌干支壓伏重”,又云:“辰戌丑未為四季,印綬財官居雜氣。干頭透出格為真,只以財多為尊貴”,“雜氣從來自不純,天干透出始為真。身強財旺生官祿,運入沖刑聚寶珍”。
  “八宮中雖透出一字不論,只以乘氣為主。”八宮者,子午卯酉、寅申巳亥。支中藏干透出,未必以此立格局,而重點要看月令用事之神——乘氣。
  “若丑未兩庫,無透出者,專看乘氣;財官印食入庫者,必須刑沖而後顯。”丑月未月,藏干不透的情況,則重點看用事之神。丑為金庫,未為木庫,如果金、木或為日主的財官,且財官不透天干,此時要逢刑沖,使財官得出,方能為我所獲。
  “或透一字在月干之上,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矣。此之謂雜氣。”天干透出,則不必刑沖。但是《三命通會》還是認為縱然庫中財官印透出,還是要看月令用事之神的,書曰:“假令六甲日生,得丑月,以丑中辛金為官,己土為財,癸水為印,看天干透出何字為福;次分節氣淺深,何物當令。”是不是覺得與《三命通會》有矛盾之處?非也!這句話的關鍵字是“月干之上”,比如辛丑、癸丑、己丑、乙未、丁未、己未。也就是說,生於辛丑月,則以辛金論,而不必看月令用事是否為辛金,因為這時候丑是由辛金定義的。《三命通會》云:“大概透財者富,透官者貴,印綬享父祖見成之福,受宣敕蔭庇之貴。”
  “雖或與年日時干作合,亦只論其有故無故,喜合不喜合,以斷吉凶。”緊接著上一句,丑、未中透出一字在月干,並且該月干與年干或日干或時干相合的情況。這時之重點,是要看得失,也就是說,看看這相合是否對我、對全局有利。
  “顯然不合者,更不待言;而透在年與時干上者,又不論。”是說如果上面所說的這種情況,月干不與年、日、時干相合,那麼則直接以格局主輔成敗得失來論。如果月令中的藏干不是透在月干,而是年干或者時干,那麼就不是“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了,這時候的月令用事之神就顯得比較重要了。
  “或丑月生人透兩癸字,又不作透論。”這句話似乎有點讓人不得其解,既然說透出來了,爲什麽又“不作透論”呢?其實作者的意思是:月令雜氣,透一干則為透清,透兩次則不“清”了,這時候就不能“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每日司令之氣”了,哪怕其中有一干是透在月干之上。換句話說,只有“月令所藏雜氣只透一個在月干”的情況,才論該透出的天干,而不必深究月令用事五行。
  “至於辰戌兩庫,唯戊字能透出干上;而乙癸辛丁,俱不透。”辰月和戌月,月令藏干能透在月干上面的只有戊土,而其他藏干是不可能透在月干的。
  “遇此乘氣作印食財官者,尤須四柱刑沖,使庫門開透,則光芒髮露;否則隱而不揚,埋而不露。”如果生於辰月或者是戌月,月令中的乙木或癸水或丁火或辛金為日主的財星或官星印綬時,財官沒法“透出”,那麼只有靠刑沖使其從墓庫中弄出來,這樣才能為我所用啊。否則的話,庫中的財官印是不能發揮其作用的。
  “用印食者,似智而非智;用財者必慳,用官者必晦。此之謂‘天羅地網’,故曰‘辰戌丑未遇刑沖,無人不發’也。”這是說前面“隱而不揚,埋而不露”的情況,從而突出刑沖的重要性。
  “惟乘梟煞者忌刑沖,其餘未沖則喜刑沖。”如果月令用事之神是日主的梟神、七殺等凶神時,則不宜刑沖,其他的則喜刑沖。
  “如四柱已見者,再行刑沖運,亦不利。”如果原命局已經有刑沖的,那麼歲運就不再需要刑沖了,否則也是不利的。這就是《三命通會》中所說的“如柱元有破害之物,再不可遇此等運,再行則為太過,沖壞秀氣,反不為吉。”
  “辰透甲,戌透庚,而乙辛司令者,以甲庚為主。丑未透不出壬丙,故不同。八宮中巳透丁,亥透癸者,亦然。寅申亦透不出乙辛也。”此處講的是藏正透偏和藏偏透正的情況。假如辰月乙木用事的時候,月干為甲,這時以甲木論,若是庚金日干,則論偏財而非正財。又如亥月壬水用事,月干為癸水,則以癸水論。余仿此類推。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三)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四庫與乘氣照應

  四庫臨于四時辰,亦先看透與不透,若透一字于時干,只以透出者論,而不看庫中所藏之神矣。透而合去者又不論,合而有故者仍作透論。如無透出者,則須看正四庫之神與乘氣如何照應。既照應,亦須看與用神如何交關,以定吉凶。喜制伏而相制伏,用生扶而得生扶,則吉,反是則凶。庫神生制乘氣,較乘氣生制庫神,更得力,月先而時後也。但喜神入于時庫,必要刑沖破害,以開其扃鑰。庫門不開,雖有生扶不得力。若忌神入于時庫,有制可開,無制不可。惟時坐壬戌,雖遇刑沖而丁不顯。
  乘旺格,獨不看乘氣,而專看用神照應,以乘氣既日元也。
  學人增注:此節說的是辰戌丑未四庫時辰的看法略要,結合下一節《論時庫喜忌》參閱。四庫時辰,和四庫月一樣,首先要看庫中藏干是否透出本干,如有透出,則以透出的天干作為重點,也不必深究時令用事,也不必看其餘的藏干。
  “透而合去者又不論,合而有故者仍作透論。”如丁日辛丑時,年月見丙火,表示財星被比劫合去。又如壬子年丙午月丁日辛丑時,壬水沖制丙火,丙火劫財有官星制約,不來爭奪辛財,是為“有故”,辛財亦然有用。
  “如無透出者,則須看正四庫之神與乘氣如何照應。”如果庫中的藏干沒有透在時干,那就要看“正四庫之神”與月令用事之神是如何“照應”的了。“正四庫之神”,原文的本義是:如辰為水庫,水就是辰的正庫之神,又如丑為金庫,金為丑的正庫之神。“照應”就是配合。如戊日丙辰時,辰為戊土的財庫,生於申酉月庚辛金用事之時,是為食神傷官生財。終南命理則認為戊己土才是庫神(能起到倉庫收藏作用的),而辰中水、丑中金是為庫的性質。所謂“照應”,就是看月令用事的五行能否進入庫內,如能進,則為得到。如申酉月,金用事,生丑時,金能進入丑中,如金為財則財入庫中,如為官則官入庫中,由於庫在我宮,那麼就表示我得到了財官。
  “既照應,亦須看與用神如何交關,以定吉凶。喜制伏而相制伏,用生扶而得生扶,則吉,反是則凶。”交關者,往來作用也。假若時辰乃是月令庫地,那麼還要看是否能夠收來月中之物,倘若年月作合,則不能收,日時作合亦然。假若月令七殺用事,又要先有制伏,或有引化。或月令官星,又喜財星生官。
  “庫神生制乘氣,較乘氣生制庫神,更得力,月先而時後也。”得力未必有用,有用未必得力。假如時為殺庫,乙日丁丑時,生於午月丁火用事,乘氣之食神制庫中七殺。又如戊日丙辰時,辰為財庫,生於癸未月丁火用事,雖然癸水從辰中透出坐未,然而火水未濟、財印相礙,雖得力卻不得用也。
  “但喜神入于時庫,必要刑沖破害,以開其扃鑰。庫門不開,雖有生扶不得力。”這裡的“喜神”指的是“工具”。工具被收納於墓庫之中,縱然工具有多優秀,也不能發揮其作用,還是要有刑沖將庫門打開。“破”非丑破辰、辰破未之類,“害”也不是卯辰害等“穿心六害”。
  “若忌神入于時庫,有制可開,無制不可。”如官忌傷官,而傷官入於時庫,那麼局中必要有印綬制伏傷官,雖遇刑沖開庫而不為害,否則不宜刑沖。
  “惟時坐壬戌,雖遇刑沖而丁不顯。”由於壬水會與戌中丁火相合,縱然丁火出現,也不能正常發揮其作用。(按:時坐壬戌者,只有戊、癸二日,戊日戌為印庫,癸日戌為財庫。)
  “乘旺格,獨不看乘氣,而專看用神照應,以乘氣既日元也。”此指建錄、月劫、陽刃諸格。其實月令日元乘旺,不管時辰是否為庫,都是專看“用神照應”,看其得失成敗。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四)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時庫喜忌

  “財官藏蓄四時辰,年少刑沖可發身”,固已,然成須看用神如何交關。如丑宮辛金作喜神,而丙丁作用神,是用克庫;或辛金作喜神,而甲乙作用神,是庫克用,雖刑沖無益。又如辰宮癸水作忌神,而透戊己作用神,是用克庫;或癸水作忌神,而甲木作用神,是庫生用,雖刑沖何害?又或辛金作喜神,而壬水干頭作忌神,是喜生忌;癸作忌神,而甲干又作忌神,是忌生忌,遇刑沖更壞。餘仿此。
  刑沖必發,又概以時支四庫言。如日元入於正墓,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若五陰日逢時墓不同論,所云“不發庫中人,怕有物以壓之”也。必有物以破其所壓,然後刑沖有用,但發福亦淺。時墓者多性穩。

  學人增注:此節論“時墓格”,即財官入墓於時辰。古歌曰:“財官藏蓄四時辰,年少刑沖可進身;不遇刑沖遭壓伏,果然不發少年人。”又曰:“時墓逢官主發遲,喜逢沖克最為奇。鎮壓不來臨貴處,官高職顯兩相宜。”“若問財官墓庫時,辰戌丑未一同推。財官俱要開庫鑰,壓住財官未是奇。要知何物能開庫,沖刑破害是鑰匙。露得財官方得用,身衰鬼墓甚危疑。”
  “然成須看用神如何交關。”首先說明一下,這段文字中的“用神”指的是日主配合節氣的先天原始所喜之神,“喜神”指的是我要獲取的對象(主要指的是財官印),“忌神”一方面指的是日主先天原始所忌之神,另一方面也指破壞格局、用神的字。“用神如何交關”,說的就是遇到時支為財官墓庫的時候,還要看財官是否與日主的原始喜忌搭配得當,是否與月令格局配合得當。此節所論都是圍繞“用神交關”來闡述的。
  “如丑宮辛金作喜神,而丙丁作用神,是用克庫;或辛金作喜神,而甲乙作用神,是庫克用,雖刑沖無益。”日主原始所喜之神與喜神財官相剋的時候,刑沖無益。如三冬甲木,寒木向陽(脫胎要火),需要丙丁暖局,命中透丙或丁,但是丑中官星有用,此時見戌、未刑沖丑庫,則官星被傷。又如三秋丙火,喜甲乙木作為火源,然秋金財旺,得時支丑收局,則財不礙印,若丑庫被刑沖,眾金出庫,必然壞印。
  “又如辰宮癸水作忌神,而透戊己作用神,是用克庫;或癸水作忌神,而甲木作用神,是庫生用,雖刑沖何害?”如三冬己土,局中水眾,得辰字在時收眾水,財星歸庫,天干又有戊己土幫扶(若要物旺,宜助宜幫),縱然辰庫遇戌沖,只要戊土另有無傷的根源,能起到止水的作用,也無大礙。又如秋冬丁火,不離甲木(如有嫡母,可秋可冬),怕癸水傷丁,局中有甲木印綬,縱然辰中癸水因刑沖而出,但得甲木化殺生身,也無礙。
  “又或辛金作喜神,而壬水干頭作忌神,是喜生忌;癸作忌神,而甲干又作忌神,是忌生忌,遇刑沖更壞。”如甲木生春,用丙火發洩(木旺宜火之光輝),怕壬水梟神奪食,丑中辛官如無刑沖引動,則不生壬水,假若丑被刑沖而開,辛金生起壬水去壞丙火,當然不吉。又如三冬戊土,眾水氾濫,必須辰庫收之庫之,又怕財旺生殺而攻身,倘若甲木透干,辰庫被開,則財星黨殺,日主危矣。
  “如日元入於正墓,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若五陰日逢時墓不同論,所云‘不發庫中人,怕有物以壓之’也。”日元入於正墓者,時支為日干的墓地是也,如甲日未時(官星辛壓之,金克木,木不得出)、丙日戌時(庫神戊壓之,墓庫牢固,火不得出)、庚日丑時(官星丁壓之,火克金,金不得出)、壬日辰時(食神甲壓之,但是壓不住,不作壓伏論)。陰日干不論入墓(以通根論,如乙日未時、丁日戌時)。
  “必有物以破其所壓,然後刑沖有用,但發福亦淺。”日主入墓於時辰的,要想從墓庫中走出來,有兩個方法:1.月令通日元之氣,然後地支有刑沖墓庫的字(最好就在日支,如丙辰日戊戌時);2.年或月干克制時干,然後地支有刑沖墓庫的字。可這樣一來,雖然日主得出墓庫,但又有諸多弊端。比如甲日辛未時,生於春,年上(或大運)得丑、戌刑沖,官星本來就衰弱,又加上坐支不穩固,貴氣必定大減;倘若是丙丁火透干將辛金合去克去,再得丑、戌刑沖開未庫,日主得出,官星已無用矣。所以說“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

學人補注:本節最後一段,還有不少易友沒看明白,所以鄙人再作進一步詮釋。
  “刑沖必發,又概以時支四庫言。”作者的意思是說,“刑沖必發”是針對時支為財官庫而言的,而不是說只要是生於辰戌丑未時辰,遇到刑沖都能發。
  “如日元入於正墓,雖遇刑沖照應,發達必遲,否則不遇。”這裡的“如”是“如果”的意思,如果日元进入了时支的墓庫,縱然有刑沖開庫,發達也比較遲,或者根本就不發達。
  那麼這裡就有一個很關鍵的問題了:是不是甲日未時、丙日戌時、庚日丑時、壬日辰時等都是日主入時墓了?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這些頂多只能說是時支為日干的“墓”地狀態,並不能說明日干會進入墓庫。
  那要什麼樣的組合,才能導致日干進入時墓呢?
  如甲寅日辛未時,寅入未墓的同時,把日干甲木也帶進去了。又如丙寅日戊戌時,日時寅戌拱合,對於日干丙火來說,就是“邀合入墓”,類似于“請君入甕”。余可仿此。
  還有一種情況,是屬於似入而非入的。如甲寅日辛未時,月干己土,甲木遇己土作合,被絆住,不入墓.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五)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用神<1>

  定格專跟乘氣,用事全看用神。得力不宜破損,當權定看清真。
  學人增注:定格,指的是确立月令格局,既然是月令格局,那么月令的用事五行(乘气)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月令用事五行作用的,是为“真神得用”,否则的话那么就是“假神”了。而月令用事五行纵然成格,还是要看搭配,还是要看得失。与其搭配的,或者说“工具”就是“用神”了。用神搭配得力的,就不宜有损害之神出现。當權者就是月令用事五行,透出為清,得用成格為真。
  乾造,雍正九年農曆正月十二日未時(朱珪)
  財 才 日 印  06 16 26 36 46 56 66 76
  辛 庚 丙 乙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 壬
  亥 寅 子 未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命主出生於寅月甲木用事之時,天干甲木不透,但是乙木正印透干坐庫,格取印綬。印格本怕逢財,而局中財星兩透,是否為破格?非也。由於財星毫無根源,只能說是格局中有瑕疵,乙木旺盛,與庚作合,是將庚金合來,并將庚金的坐支寅木收在坐支未庫之中;丙辛作合,辛金不傷乙木。所以一生宦海無波,官至體仁閣大學士。不過日時子未穿害,傷妻剋子難免,故命主中年(乙酉運)喪妻,次子早亡。
  用神最忌破損。
  如財星破印、梟神奪食、用財逢劫、用官逢傷、用傷逢印、用劫逢官之類。又如用印逢比、用官逢梟泄,則損。
  學人增注:這裡的“用神”既可以理解為《子平真詮》中的“相神”,也可以理解為月令格局用神。不管是格局用神還是相神,都忌破損。用印化殺卻逢財、殺用食制卻逢梟、官逢財生卻遇劫、傷官生財卻逢印、印用劫護卻逢官。這些都是“用神破損”的情況。傷官用印逢比劫、官星制劫遇印綬,這些是不該通關而通關的組合,也是“用神破損”,換句話說,是用神沒有起到該有的作用。
  乾造,同治二年農曆九月初九日亥時(寒儒)
  比 劫 日 比  05 15 25 35 45 55 65 75
  癸 壬 癸 癸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亥 戌 丑 亥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此造生於戌月霜降前三天,丁火用事之時,為“雜氣偏財格”,財星不透,得丑刑戌而開庫。但是戌上面蓋著的是壬水劫財,而這個劫財是從亥中透出去的,真是“用財逢劫”,自己辛苦勞動的結果卻讓別人先得到豐盛的果實,也難怪徐樂吾大師對其評價為“寒儒”了,沒錢啊!好在壬水在時支還有一個根源,所以壬水之所得,還能分給命主一勺羹——畢竟人家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嘛,用印庫去刑開財庫——用文化賺取工資,所以命主雖然“十上秋闈不第”,但為“文學一邑泰斗”,火旺之運也當上了“一省視學”。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六)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用神<2>

  用神切忌混雜。
  如官煞並透、傷食並透、偏正印有偏正財並透之類。又如用傷乘食、用印乘梟、內外不相照應,亦是。惟露食藏傷、露官藏煞者,不為混雜,用吉而不用凶也。至於露煞藏官、全賴煞神有制,否則更凶。
  學人增注:大家都知道官殺混雜不是好事,而不清楚其他十神也是不可以混雜的。其實不管用神是什麽,都只宜清,而不宜混雜。混而透干,則為不清。特別是成格之神,更忌混雜透干,如有混雜,必須去濁留清。作為工具,最好單純,其情其力才專;作為獲取的對象,更要純而不雜,這樣目的才更明確而專一,力氣使在一個地方,功用才大。比如月令食神用事,卻透傷官;月令印綬用事,卻透梟神。也就是說,月令用事五行與透出天干起作用的五行陰陽不同,也是屬於“混雜不清”。不過只要不是正偏同透,這種情況還好一些,如果透出作用的天干能與月干相“照應”,也不失為好命(如前文所舉“朱珪”命造,甲木偏印用事,而透乙木正印,但是乙木與月干庚金作合)。干透吉神,支藏凶神,不為混雜,因為天干透出作用,而支中藏干不起生克作用,只作為天干之根氣。如丁用壬官,支逢丑土,癸水不透,不為官殺混雜。凶神透干而吉神藏支,則表示在天干起作用的是凶神,所以要有制。如丁日見癸水透干,而壬藏申中不透,需要戊己土將七殺制伏,或要甲木印綬化殺。
  乾造,光緒十三年農曆閏四月十五日酉時(伍朝樞)
  財 才 日 官  01 11 21 31 41
  丁 丙 壬 己  乙 甲 癸 壬 辛
  亥 午 寅 酉  巳 辰 卯 寅 丑
  此造生於芒種當日,月令丙火用事。丙火財星透干,己土官星透時,格成偏財,財旺生官。但是年干透出丁火,正偏財混雜不清為病。丁火坐亥,與坐支所藏的壬水暗合,是屬於去濁留清的八字。財坐旺地,官坐長生,又由印綬定義,故為貴命。辛丑運,癸酉年,丙火這個格局“用神”同時被己、癸所侵,又遭辛、壬所害,故於此年病逝。
  乾造,光緒十六年農曆十一月二十六日亥時(戴傳賢)
  梟 官 日 印  10 20 30 40 50 60
  庚 己 壬 辛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寅 丑 辰 亥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丑中己土本柱透出,丑中辛金同時透于時干,官印格。官星“用神”沒有七殺來混,但是作為“相神”、“輔神”的印綬卻偏正混雜,雖然不影響貴氣,但是庚金梟神亥時能起到不利作用的——思想偏激、行事怪異,命主曾經阻止撰寫小冊子,歪曲孫中山革命理念,而他最后的結局是服安眠藥自殺於廣州(午運己丑年丙寅月)。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七)

原著(注):石田山人  增注:惭愧学人

 

論用神<3>

  三干並立,用一而不用兩。
  如兩官並透,及官煞並透者,俱不用。但或用財生官,或用傷駕煞,而遇官煞並透,則生制俱不專一,必待行運合去閑神,而後用神得清也。餘仿此。
  學人增注:三干者,年干、月干、時干三者之謂。並立者,有兩干為相同五行屬性的十神同時透露,如兩官、兩財、兩印,或正偏官同透、正偏財同透、正偏印同透。用一,則是目標要專一的意思。比如甲用辛官,以丙火食神合之而獲取,但干透兩辛,一辛坐亥(偏印定義的官),一辛坐丑(財星定義的官),一個丙火不能同時獲取兩種不同性質的官星。
  不過,作者在這裡所說的“三干並立”,主要指的是其中兩者是要獲取的對象,另一天干作為工具的時候。如果不是這樣的組合,則未必可作此論。如日本本田汽車創始人本田宗一郎的八字:
  乾 丙 己 乙 己
    午 亥 丑 卯
  偏財兩透,都是從年支午火中所出(也可作丑中透)。年干傷官生財,但是傷官並不是作為命主獲取財的工具,而是作為增強財星力量的源頭。如果己土財星不透在時干的話,那麼財星就不能歸果,就不能成為世界聞名的大企業家。
  當八字形成比較明顯的眾寡局面的時候,也不能以此而論,如許世英命造:
  乾 癸 辛 乙 辛
    酉 酉 丑 巳
  金水為眾,木火為寡,乙木休囚沒有根源,巳火經三合而變質,雖然辛金七殺兩透,癸水已不能作化煞生身的作用,所以不能以“用一而不用兩”來看此命。
  又如“赤腳財神”虞洽卿命:
  乾 丁 丙 庚 己
    卯 午 午 卯
  木火為眾,土金為寡,寡不敵眾,要成乎眾。雖然丙丁官殺混雜,但己土並不作化煞生身之用,所以也不屬於“用一而不用兩”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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