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欣赏标准中,古人有神品、逸品、妙品、能品、佳品之说。当代书法没有见到明确规定。如果是中国文联、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权威性大展,如“全国展”“中青展”“新人新作展”“正书展”“行草书展”“楹联展”等等,根据历届评委访谈、谈话和评选的实际,经归纳整理一般应具备以下几点:
1、作品必须是创作,不是临品、摹品,更不是抄袭他人或改头换面。从一幅好的作品中能看到作者有较强的创作能力,对书法的理解能力、造型能力和抒情达意的表现能力。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很强。
2、从作品中看到,有历史深度,有思想性,有某种追求,有明显的个人风格。在作品中溢发出神采,气丰韵足,格调不俗,高雅隽永,并能看到作者对传统文化和书法艺术的文化内涵有一定认识。
3、从宏观看,整篇气势、节奏、形式和谐统一,幅式较新颖、章法布局有独到之处,视觉冲击力较强,一眼看上去吸引人,非常“跳”。
4、从微观看,经得起推敲,传统功力深厚,笔墨技巧过硬,点画扎实,用笔精到有内涵,线质较高(如线的厚度、力度、情感、节奏、呼应等),结体新奇,墨色多变,自然和谐,耐人品味。
5、提倡自作诗文,整体学养,文字内容与书体相应,文字文义健康向上。在文字上无明显硬伤,更不能有错别字、粗俗语句和文理不通。
6、落款与整幅协调适度,印章讲究,纸张、幅式、装裱新颖,视觉效果较好。
以上几点不仅仅是入选全国权威性大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作精品被评奖的重要条件。习书者在学习、 创作中要深刻理解,努力实践,深挖传统, 大胆创新,力争在创作上有新的突破。 (李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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