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适用及定义
1.1 本指引的制定目标
为对律师从事酒店餐饮业法律顾问业务提供基本参考,提高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平衡,并在服务社会、为客户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防范自身的执业风险,特制订本指引作为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等方面的提示。
1.2 酒店餐饮业法律顾问业务,指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聘请,指定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酒店餐饮业主,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期间提供多方面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1.3 酒店餐饮业法律顾问业务包括其从设立、经营管理期间到终止时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经营、变更、上市、清算、解散等过程中的所有法律事务。
1.4 酒店餐饮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
律师为客户提供的酒店餐饮业法律顾问服务,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素养、工作技能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的执业行为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应努力传播法律风险意识,帮助客户提高法律风险预见、控制和解决的能力,以实现客户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以及风险损失或风险控制成本的最小化,并促进客户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1.5 酒店餐饮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律师在法律顾问服务中的具体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包括从服务关系建立起至服务关系终止的服务期间内,所有以法律顾问形式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1)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2) 审查、修改、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书、文件;
(3) 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4) 审查、修改、起草酒店餐饮业的规章制度;
(5) 参与重大决策,并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6) 为客户提供法律知识或法律事务处理技能培训;
(7) 应客户要求关注特定领域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改;
(8) 办理客户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6 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
可分为在约定期间和工作范围内对客户各类法律事务提供不再另计时间及工作量的综合性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及为完成某项具体法律事务或在约定期间内只负责某类事项的临时法律顾问,以及就某一类专门法律问题提供顾问服务的专项法律顾问。
具体的法律顾问服务实现过程中,可分为提供上门服务的顾问模式以及由客户上门提交工作指示的顾问模式,以及远程服务和定期到场服务等模式,具体以当事人的需求以及事务所的律师及助理资源情况而定。
1.7 法律顾问的计费类型
法律顾问的计酬标准基于工作质量要求、总工作时间、工作的时间成本、工作的其他费用成本等进行核算,法律顾问服务的收费形式有以下几种可供选择:
1.7.1 常年法律顾问,可按固定服务期间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收取固定费用,对于范围以外的其他服务在合同中约定为另行收费;
1.7.2 常年专项顾问,即在固定服务期间仅对客户某一领域的法律事务提供顾问服务并收取固定费用,对于其他服务或另行收费事项按合同约定执行;
1.7.3 专项法律顾问,在固定的服务领域按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完成具体项目服务,并收取固定费用。
除此之外,律师可在收取固定费用的同时约定工作时间上限,超过部分按不同费率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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