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和规律是不可违背的,只能利用!人与人之间存在并存在巨大差异,我们在发展经济中就必须尊重并服从这种事实,让不同的人都去做与之相匹配的事,而不是无差别地让大家做同样的事。那么,因为人与人在创造价值的能力、意愿、行动及形成的结果上是存在并存在巨大差异的,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才是符合逻辑的!
反之,人为消除客观存在的差异性,把大家都搞成一般齐或者强行捆绑在一起,除了其本身是违背客观事实的之外,还会形成能者找不到动力,庸者混得理所当然的不利局面,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就会出问题。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一方面会形成贫富悬殊,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一方面会导致供需对接错位,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又要想办法让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怎么做?其实也简单:1、从精神层面入手:先富们把致富的智慧、知识、经验等传授给未富们,未富们的价值创造能力及形成的结果就会不断提升;2、从物质层面入手:通过慈善、税收等方式把先富们的“有余”集中起来实行二次分配,不管是直接给钱还是建立健全福利保障,都能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达成实质上的共同富裕。
老子曰: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怎么才能有余?老子又曰: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怎么才能奉天下?老子继续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才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唯一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