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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家百年望族败于内讧

 

曹雪芹一家在康熙年间倍受尊荣,而到雍正朝每况愈下直至获罪遭抄。红学家研究清宫档史,有的认为其败亡的主要原因是政治清洗,曹家在康熙立储的问题上站错了队;有的认为其根本原因是在江宁织造任上的经济亏空。曹家每况愈下固然是政治与经济的因素交织其间,而笔者认为最后给曹家致命一击的乃是家族内讧。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担任了二十年江宁织造的曹寅染疟疾,康熙帝得知后,特命从宫中送外国药品金鸡纳(奎宁)至江南,未及,曹寅卒于织造任上。康熙让曹寅独子曹颙接任织造,三年后,曹颙又逝。康熙帝与曹家情深,看到曹家已无子可继,便亲自过问,要内务府在曹寅已故弟弟曹荃的诸子中找一个能奉养曹颙之母如同生母之人,继任织造之职。

 

以下是《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折》: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九日,奏事员外郎双全、物林达苏成额、奏事张文彬、检讨杨万成,交出曹具奏汉文折,传旨谕内务府总管:曹系朕眼看自幼长成,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无一人如他者。看起来生长的也魁梧,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织造上很谨慎。朕对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他的祖、父,先前也很勤劳。现在倘若迁移他的家产,将致破毁。李煦现在此地,著内务府总管去问李煦,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钦此。——臣等钦遵。查曹之母不在此地,当经询问曹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因此遵奉仁旨,详细考查,曹荃诸子中,既皆曰曹可以承嗣,即请将曹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街。”

 

从奏折中“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颙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这段文字读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康熙深知“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康熙乃九五之尊,说话绝非空穴来风。而这弟兄不和又是指谁呢?著名红学家冯其庸先生认为是指曹寅与曹荃(字子猷)两亲兄弟。但从《楝亭诗钞》来看,自康熙十九年至康熙四十四年,曹寅与曹荃唱和的诗歌达二十多首,曹寅给曹荃的诗作中,有“寄”,“和”,“念”、“怀”,“示”,“与”等等,字里行间溢满做兄长的关怀与思念之情,如做于康熙三十八年的《厅前红梅初开,折一枝寄子猷索诗》:“晴檐鸟雀噪,梅著一分花。便信寄春去,闲中知体佳。军持涉江水,绨几达晨衙。试拟凌风态,诗情可教差。”曹荃逝于康熙四十七年,曹寅又写了许多怀念弟弟的诗。古云“诗言志”“诗为心声”,如果曹寅与曹荃不和,他不可能如此矫情地写这么多唱和的诗。曹荃夫妇早逝,遗下四个儿子,其中二个大的已成年留在北京,两个年幼的由曹寅带到南京抚养,最小的曹頫后继江宁织造之职。这说明曹寅尽了做兄长的责任,对弟弟是充满感情的,不存在不和之说。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这兄弟不和要么是指曹颙与曹荃的儿子之间,要么是指曹荃的儿子之间。但从奏折的下半文看,曹荃的儿子对曹颙的母亲都好,由此可以判断“弟兄不和”应是指曹荃的儿子之间。

 

现在来对曹荃的儿子们略加考证:

 

根据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内务府奏折(为曹寅办理五关铜觔,期满结算节银事)云:“据曹寅弟之子曹顺呈称:'我伯父曹寅自四十年五月起接办铜事……”,其时曹顺已成人,应为曹荃的长子。

 

根据康熙五十年四月初十日内务府总管赫奕等奏:“因奉旨,带领原任乌林达曹荃之子桑额,郎中曹寅之子连生引见。引见后桑额录取在宁寿宫茶房”,其时曹桑额录取当差,应为曹荃次子。

 

根据曹寅《楝亭诗钞》卷五,题云:“喜三侄颀能画长幹,为题四绝句”“子猷故善画,喜颀能世其业也。”曹颀应为曹荃第三子。

 

根据曹寅作于康熙五十一年的《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录其一首),曹頫应为曹荃的第四子。

 

但有关曹颀的记载,史料有些出入。康熙五十五年闰三月十七日内务府总管事务马齐奏请补放茶房总领缺一折康熙批云:“曹寅之子茶上人曹颀,比以上这些人都能干,著以曹颀补放茶房总领”;曹家《五庆堂谱》载:“颀,宜子。”这样曹颀成了曹荃、曹寅、曹宜三个人的儿子。这是怎么回事呢?笔者认为,应当以曹寅的记载为准,因为曹寅不可能糊涂到连曹颀是谁的儿子都搞错,而且他特别点明了“子猷故善画,喜颀能世其业也”,曹荃确实善画,曾任“康熙南巡图监画”。康熙在奏折上的批示应是忙中漏写了一个“侄”字,因为康熙知道曹寅只一个儿子曹颙,而且在曹颙死后他亲自过问把曹頫过继给曹寅遗孀李氏为嗣。《五庆堂谱》载:“颀,宜子”,笔者推测,曹宜可能无子,故把曹颀过继为嗣。因为《红楼梦》写秦可卿死时,贾珍去请王熙凤治丧,哭说“长房灭绝无人了”。

 

曹家不和在有关史料与《红楼梦》中都有影证。据《内务府奏审拟桑额等设计逮捕曹頫家人吴老汉一案请旨折》记录了这么一件事:“雍正五年闰三月十七,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

 

案查审理内府佐领.管辖番役处值年郎中鄂善、常保禀送桑额与索住合谋,央烦番役蔡二格等设计逮捕吴老汉一案。

 

据萧林供称:我原系江宁织造府库使。有桑额等之家人,名叫吴老汉者,於康熙五十八年将我的红花四十包给价四百两买妥,但只给五十两,共余银两拖欠未给。去年十月十四日,我在御河桥遇见吴老汉,和他吵闹时,被番役逮捕等语。

 

据吴老汉供称:我系曹頫之家人。并无购买萧林红花、拖欠银两情事。有名叫桑额之人,因久我於康熙六十年卖人参银三千一百余两未还,我到桑额家去催索时,萧林会来我面前,帮助桑额央求,我未答应。我已上年纪,而且有病。去年十月十四日,桑额向我说,正阳门外有一好大夫,我们就一齐去看了。回来时,桑额说,你进正阳门回家去罢,我进宣武门,顺便到旁处去,说完就去了。我进正阳门,来到御河桥,萧林拦住我坐的车,把我从车里揪出来,番役们就把我套上铁链了。至於萧林如何央烦番役们逮捕我之处,我不知道等语。

 

遂将此究讯萧林,供称:我原认识吴老汉是实。他并无欠我卖红花的银两之事。去年十月初十日,我主人的弟弟索住,把我叫到他家。索住认识的名叫桑额者,向我说,我欠吴老汉三千余两银子,已经还他,可是他还向我催索,你到御河桥去,等看吴老汉坐的车来到后,你就说他欠你的银子,把他从车里揪出来,和他吵闹,番役们来了,就可逮捕他了。在这上头,我照顾给你盘缠。一切上有我知道。我一时糊涂,听了他的话,依著他所教的行了是实等语。

 

索住供称:我在家养病,桑额来看我,向我说,吴老汉到我家催债,羞辱吵闹,我很受不了。阿哥若疼我,命你哥哥的家人萧林,与吴老汉斗殴,使番役逮捕他。关於萧林和番役们的盘缠,都由我出。阿哥,你这样疼爱,我不能忘,一定帮助阿哥有好处。我一时听了他的话,把我表弟番役蔡二格,叫到我家。我与桑额向蔡二格说了后,逮捕了吴老汉。这是我的死期到了,我还有何说呢等语。(下略)

 

桑额供称:我在庄亲王茶上人的时候,於康熙六十年交付织造官员售卖的人参中,因久了曹頫的家人吴老汉卖人参的银两,吴老汉催债,常在我家里坐著,不留情面地辱骂吵闹。我被迫与索住商议央烦番役蔡二格,设计逮捕吴老汉是实等语。

 

又将桑额、吴老汉对质,清算欠银之数。将桑额陆续偿还者销除后,现在实欠银一千三百十五两。

 

臣等议得:审理桑额与索住合谋,央烦番役蔡二格设计逮捕吴老汉一案。据吴老汉供称(文同前,略)等语。查律载:凡人若合谋设计,故意哄骗,使捕旁人,陷致获罪者,应与犯罪者同罪,处以杖流。桑额欠吴老汉银两,而因吴老汉常往其家催索,竟尔向索住关说,央烦番役蔡二格,计捉吴老汉者,甚是可恶。因此,议将桑额枷号两月,鞭责一百,发往打牲乌拉,充打牲夫;(中略)桑额所欠之银一千三百十五两,应向桑额於枷号期内催取,俟偿完吴老汉时,再行发配。为此,谨奏请旨。等因缮折。

 

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臣允禄、吏部尚书.协理兵部尚书事务.内务府总管查弼纳、内务府总管李延禧、散秩大臣.委署内务府总管常明、茶饭房总管.包衣护军统领兼副都统.署内务府总管永福,交与奏事.一等侍卫纳苏图等转奏。

 

奉旨:依议。管理番役官员,查出这一案件,很好,应予记录奖赏。案件若查的好,即应记录奖励。如果伊等所属番役,有设计捕人恶劣行为,而伊等若不查出,即连伊等一并治罪,则伊等始知留心奋勉也。钦此。”

 

这件事大致是:桑额在庄亲王允禄家做茶上人的时候,在康熙六十年交付织造官员售卖的人参中,久欠曹頫的家人吴老汉卖人参的银子一千三百十五两,吴老汉屡上门催讨,桑额非常气恼,桑额便伙同萧林及衙役设计将吴老汉拘禁。后官府查明,雍正下令将其严惩,除追还银两,又将桑额枷号两月,鞭责一百,发往乌拉打牲。

 

奏折中的桑额与曹荃的二儿子曹桑额同名,是否为同一人红学界有争议。笔者认为是同一人,理由如下:

 

1、据萧林供称:“我原系江宁织造府库使。有桑额等之家人,名叫吴老汉者——”,点明吴老汉是桑额的家人。而吴老汉是曹頫的家人,说明桑额就是曹頫的二哥。

 

2、据“案查审理内府佐领.管辖番役处值年郎中鄂善、常保禀送桑额与索住合谋,央烦番役蔡二格等设计逮捕吴老汉一案”,看出桑额与索住在案发时都在内务府当差,系同事。桑额在庄亲王允禄家做过茶上人。而曹桑额在康熙五十年“录取在宁寿宫茶房”。桑额欠的是“康熙六十年交付织造官员售卖的人参”银子,他不欠苏州织造或杭州州织造的,单欠曹頫的。这诸多“巧合”表明,桑额即是曹桑额。

 

3、脂批隐证。《石头记》第八回,贾宝玉遇到银库房总领吴新登,甲戊本侧批:“妙!盖云无星戥也。”吴老汉实为吴新登的原型人物,参与绑架吴老汉的萧林原是江宁织造府库使,吴老汉是库房总领,二人原为上下级关系的同事,同事之间如此陷害,曹家内部矛盾可见一斑。

 

《石头记》第十八回靖藏本有一条眉批:“大族之败必不致如此之速,特以子孙不肖,招接匪类,不知创业之艰难。当知瞬息荣华,暂时欢乐,无异于烈火烹油、鲜花著锦,岂得久乎!戊子孟夏读《庾子山文集》,因将数语系此,后世子孙其毋慢忽之!

 

这条批语是畸笏叟在乾隆戊子年(1768)所留,畸笏叟即是曹頫,后有专文论证。批语明点“子孙不肖,招接匪类”,即指曹桑额勾结衙役设计拘捕吴老汉之事。曹頫有切身之痛,才能批出这样切身之语。

 

根据有关史料,在康熙六十年三月,宫中有库存人参,分成三等份交给江南三织造出售,要求在一年之内将售银全部交给江南藩库。到康熙六十一年四月,杭州织造孙文成已将售银全部交齐。到该年八月,曹頫仅交一小半,苏州织造李煦分文未交。经朝廷严词切责,李煦于该年腊月才全部交齐,而曹頫到雍正元年七月才交完。李煦因亏空被治罪抄家后,曹頫诚惶诚恐,于雍正二年(1724)正月,向雍正立下军令状:“务期於三年之内,清补全完”。此案正发生在军令状期限的最后一年,曹頫为银两所逼,不得不让家人吴老汉加紧追讨二兄的欠银,结果以曹桑额获罪充军收场。

 

曹桑额获罪充军半年后,曹頫也被治罪抄家。两者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却又隐隐相关。

 

雍正五年(1728年)十一月,杭州、江宁、苏州等三处织造由曹頫押送龙衣,经过山东长清县等处,因“于勘内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骚扰驿站被山东巡抚塞楞额参奏。雍正于十二月初四日批曰:“朕屡降谕旨,不许钦差官员、人役骚扰驿处。今三处织造差人进京,俱于勘合之外,多加夫马,苛索繁费,苦累驿站,甚属可恶!塞楞额毫不瞻狥,据实参奏,深知联心,实为可嘉!若大臣等皆能如此,则众人咸知儆惕,孰敢背公营私?塞楞额着议叙具奏。织造人员既在山东如此需索,其他经过地方,自必照此应付!该督抚何以不据实奏闻?着该部一一察议具奏。织造差员现在京师,着内务府、吏部,将塞楞额所参各项,严审定拟具奏。”这道谕旨没有提及织造亏空的事,只说“苦累驿站,甚属可恶,严审定拟具奏”,没有显露要治罪抄家的意思。十二月十五日,雍正谕旨:“杭州织造孙文成年已老迈,李秉忠著以按察司衔管理杭州事务。江宁织造曹頫审案未结,著绥赫德以内务府郎中职衔管理江宁织造事务。”这道谕旨表明曹頫因骚扰驿站案革职,但并没有说明案件的性质。十二月二十四日,雍正降谕旨给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著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著固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绥赫德到彼之后办理。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到被处,著范时绎严拿,审问该人前去的缘故,不得怠忽!钦此。”这道谕旨语气非常严厉,罪由是转移财产,带上织造亏空之事,命令范时绎将其家人立即严拿,案件性质上升为刑事。

 

十二月初四日雍正谕旨查案至十二月二十四日谕旨抄家共计二十天时间,从“暗移财产”看,曹頫在抄家前并未被拘禁,不然不会有“暗移财产”之说。这说明“骚扰驿站案”前段时间只是做为“行政案件”来处理。塞楞额在参奏中说:“驿之设,原以供应过往差使而应付夫马,俱以勘合为凭。设有额外多索以及违例应付者,均干严例。然亦有历年相沿,彼此因循,虽明知为违例而究莫可如何者,不得不为我皇上陈之。臣前以公出,路过长清、泰安等驿,就近查看夫马,得知运送龙衣差使,各驿多有赔累。及询其赔累之由,盖缘管运各官俱于勘合之外,多用马十馀匹至二十馀匹不等。且有轿夫、杠夫数十名,更有程仪骡价银两以及家人、前站、厨子、管马各人役银两,公馆中伙饭食、草料等费。每一起经过管驿州县,所费不下四、五十金。在州县各官,则以为御用缎匹,惟恐少有迟误,勉照旧例应付,莫敢理论;在管运各官,则以为相沿已久,罔念地方苦累,仍照旧例收受,视为固然。”曹頫的供词:“从前御用缎匹俱由水运,后恐缎匹潮湿,改为陆运驿马驮送,恐马惊逸,途间有失,于是地方官会同三处织造官员定议,将运送缎匹于本织造处雇骡运送,而沿途州县酌量协助骡价、盘缠。历行已久,妄为例当应付,是以加用夫马,收受程仪,食其所具饭食,用其所备草料,俱各是实。”再看德文(杭州织造府笔帖式)、麻色(苏州织造府差员)两人的供词:“我二人俱新赴任所,去年初经陆运缎匹,以为例当应付,冒昧收受,听其预备。”

 

综合他们的话可以看出:曹頫押运龙衣额外收受费用,是当时驿站的惯例,“历年相沿,彼此因循”。假如其他织造来押运,也会发生这个事情。曹頫欠驿站也就是432两银子的事,这样小的运输纠纷,至多不过是革职,不至于获罪抄家。从前二道谕旨看,也只是革职,对亏空并未提及。结案时,曹頫所任江宁织造亏空官银三万一千余两,这也不算多,属“国营企业”正常亏损范围。因为就当时情况来说,各地织造想在账面上做到不亏欠非常难,李煦被抄家时所任苏州织造亏欠官银三十八万两,他的后任胡凤辇照样难以扭亏增盈,结果在雍正“清查风”中吓得上吊自尽。曹頫的后任隋赫德也好不到哪里去,三年后即被革职。主子的层层盘剥与商人短秤使织造难逃亏空的厄运。所以仅在这点亏空上加罪曹頫,不是很站得住脚。那么真正让曹頫获罪抄家的不是扰骚驿站,也不是亏空,而是有人举报曹頫暗移财产。“暗移财产”即是今天所说的“私吞国有资产”,性质完全不同了,立马上升为犯罪范畴。

 

何况雍正对暗移财产深为痛恨,对有此行为的宠臣隆科多、年羹尧、李维钧均严惩不贷。

 

《红楼梦》75回写道:“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说明曹頫转移财产确有其事,而这样的秘密举动,深宫之中的雍正怎么知道呢?当时新任织造隋赫德还未到任,曹桑额已被充军,举报者不可能是他们。雍正命令抄家的谕旨没有“据某府查禀”之语,谕旨中“伊闻知织造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也是捕风捉影之词,雍正本人不可能凭空捏造,所以可以推定这个举报不是来自官方,而是来自个人。而暗移财产这样关系一家生亡的秘密举动外人难以知道,所以这个举报者只能来自曹家内部,而曹頫的三兄曹颀应当就是这个告密者,理由如下:

 

1、曹欣有向雍正告密的机会。他是雍正的二等侍卫兼茶房总领,是雍正身边的红人,其他人想接近皇帝,是难上加难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2、曹颀有告密的动机。曹欣与曹桑额曾是宫中茶房同事,又是亲兄弟,有旧情。而曹桑额因拖欠曹頫的银两导致获罪充军,在这个事情上他记恨曹頫。曹颀与曹頫在父亲曹荃死后,均由曹寅抚养成人,但后来江宁织造由曹頫继任,他可能一直有种不平衡的心理在做祟。

 

3、曹颀反常的表现。曹頫被抄家四天后,曹颀就得到了雍正的赏赐,其后又晋升为旗鼓佐领。亲兄弟一个治罪抄家,一个受宠高升,偶然之中有没有告密邀功的因素?非常令人深思。又看曹頫遭查抄前三年的一道《江宁织造曹頫请安折》:

 

“江宁织造奴才曹跪奏:恭请万岁圣安。

 

朱批: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曹頫这道请安奏折写于雍正二年,其时他舅舅苏州织造李煦已被查抄并充军,他的姐夫平郡王纳尔苏也被雍正圈禁,此时的他诚惶诚恐,所以免不了要跑门路、找靠山。而他的活动雍正怎么掌握得如此清楚呢,并警告他“少乱一点,坏朕名声”。只能揣测有人在雍正面前打他的“小报告”,打报告的人又深知雍正痛恨暗通贿赂、私藏财产的禀性,这个人最有可能的就是雍正身边的曹欣。雍正二年四月曹頫售卖人参被雍正怀疑隐瞒价格,次年曹颀却得到了内务府奉旨拨给的房产,令人揣味。

 

4、曹颀对亲兄弟落难漠然相向。骚扰驿站案,曹頫判赔官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按照雍正五年《大清会典·内务府六·慎刑司》的规定:“嗣后内务府佐领人等,有应追拖欠官私银两,应枷号者枷号催追,应带锁者带锁催追,俟交完日再行治罪释放,著为定例。”据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刑部移会》载:“查曹頫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说明曹頫已无力赔偿,被枷号。直到乾隆登基,于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颁布恩诏:“八旗及总管内务府五旗包衣佐领人等内,凡应追取之侵贪挪移款项,倘本人确实家产已尽,著查明宽免。”曹頫到雍正十三年十二月被宽免时,还欠302两银子,而被“宽免”的前提是“本人确实家产已尽”。七年的时间,他只有能力“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

 

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真的“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他想赔官银,也无产可卖。但做为其亲兄弟的曹颀,时任雍正的茶房总领,不可能拿不出区区三百两银子,眼睁睁地看着曹頫枷号出丑。他对弟弟冷漠到令人心寒,只能说明他在幸灾乐祸,落井下石本其所为。

 

5、脂批的隐证。甲戌本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有一条眉批:“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鹡鸰之悲”典出《诗经·小雅·常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这四句诗的意思是:鹡鸰困在原野,赶来救难的只有兄弟。虽有良朋好友,一般只是安慰叹息。而“鹡鸰之悲”的意思则是兄弟遭难,不但不来救助,反而落井下石。这隐指曹颀。

 

靖藏本第十八回有一条眉批:“大族之败必不致如此之速,特以子孙不肖,招接匪类——”,批语点明大族迅速落败是因“子孙不肖,招接匪类”,而曹桑额为赖银勾结匪类导致获罪,曹颀因此记恨曹頫而告密。“招接匪类”是曹家迅速致败的导火索。

 

6、贾雨村的影射。细读《红楼梦》,比较贾雨村与曹颀,两人有诸多相似之处。贾雨村受甄家之恩,得中进士。后被罢职,受贾家之恩,得以复出,却在贾家危难之际落井下石。

 

曹颀在父亲死后,由曹寅抚养成人,他被康熙任用到内务府,也是曹寅举荐。康熙五十八年,曹颀因为康熙及阿哥做的奶茶不同而被降职。在曹頫“骚扰驿站案”中他反恩为仇,落井下石,导致曹寅一脉凋零不振。

 

第四十八回,平儿咬牙骂道:“都是那贾雨村什么风村,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平为什么骂贾雨村是“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呢?贾雨村并未在贾府寄过食,这只能是照应现实,曹颀在父亡后,由曹寅抚养,寄食有十余年时间。

 

第一百零七回写到奴才包勇在街上听到两人闲谈贾府被抄家的事情。一个人说道:“你瞧,这么个大府,前儿抄了家,不知如今怎么样了?”那人道:“他家怎么能败?听见说,里头有位娘娘是他家的姑娘,虽是死了,到底有根基的。况且我常见他们来往的都是王公侯伯,那里没有照应?便是现在的府尹,前任的兵部,是他们的一家。难道有这些人还护庇不来么?”那人道:“你白住在这里!别人犹可,独是那个贾大人更了不得!我常见他在两府来往,前儿御史虽参了,主子还叫府尹查明实迹再办。你道他怎么样?他本沾过两府的好处,怕人说他回护一家,他便狠狠的踢了一脚,所以两府里才到底抄了。你道如今的世情还了得吗!”从这些文字可以读出,皇上原来并不想抄没贾家,因为贾雨村“狠踢一脚”,才到底抄了。而雍正对曹頫骚扰驿站一案,从前二道谕旨看,并没有抄没曹家的意思,因为曹颀举报,才彻底抄了。

 

贾雨村是贾政家族由盛而衰的经历者与见证者,曹颀正是曹寅家族由兴盛沦落到凋零的亲身经历者与参与者。雍正十一年(1733)七月二十四日,总管内务府事务庄亲王等奏请因旗鼓佐领曹颀等身故请补发缺额。可知曹颀死于该年,距曹家抄没五年。

 

《红楼梦》真正呈现骨肉相残、相互倾轧的情节在后四十回,可惜被丢失了。但盘根错节、年深月久的家族矛盾在前四十回还是有所反映,如王熙凤大闹宁国府、赵姨娘符咒贾宝玉等,探春曾声严厉色地说过:“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都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探春的话揭示了:贾家(曹家)一败涂地,缘于自杀自灭。

 

中国自战国以来,为争夺王权,骨肉相残在史书中络绎不绝。尤在政权更替之时,有些新君竟把亲兄亲弟全部杀光,不少皇孙咬牙切齿地恨道:“生生世世莫生帝王家!”由于史为帝家传,所以贵族家庭的内部争斗入史的并不多。《红楼梦》正好如履平波地把一个暗流汹涌的封建大家庭呈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们看到贵族内部斗争的复杂与严酷。肖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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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二百七十一 ~~~~ 二百八十
原来《红楼梦》竟是因为康熙的这句话才写出来的
《红楼梦》的作者和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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