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了让沿线及关心本工程的公众充分了解北京轨道交通玉泉路线工程的建设,同时为了让建设单位能够及时充分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北京轨道交通玉泉路线工程
(2)项目地点及工程概况
北京轨道交通玉泉路线是线网中一条中心城西南部联络线,其定位为中运量等级的线路。线路起于石景山福寿岭,止于丰台花乡,沿线串联了中关村石景山园、八大处、玉泉路和小屯路沿线居住区、丰台科技园等大型居住和功能区,服务于中心城外围,起到调节中心城轨网客流均衡的作用。
线路起于永引渠北路与金顶北街交口东北侧,沿永引渠北路向东敷设,沿线设有福寿岭站、实兴北街站、八大处路站、巨山村站,至旱河路西侧,线路拐向东南方向,上跨永引渠,设田村北路站,之后沿旱河路转向玉泉路,沿玉泉路、小屯路向南,沿线设有田村站、金沟河路站、玉泉路站、莲玉桥站、小瓦窑站、梅市口路站、郭庄子站,之后线路跨过京港澳高速,转向东沿京港澳高速南侧敷设,至大井西桥,线路转向南沿程庄路向南敷设至看丹南路,沿线设有卢沟桥路站、程庄路站、建新路站,之后线路转向东沿看丹南路敷设至四环路,沿线设有看丹南路站、富丰桥站,之后线路转向南沿西环敷设,设科丰桥站,之后沿基地9号路继续向南敷设至丰茂路,转向东沿丰茂路、五圈路向东进入丰台花乡地区,至樊羊路,沿线设有丰台科技园站、五圈路站,之后线路转向南,沿樊羊路向南敷设至终点,设有终点站樊羊路站。
本线线路全长约24.966km,全部为高架线。设21座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与8条线路换乘,分别为M6线、M3线、M1线、M11线、M14线、M16线、M9线、房山线北延线。设田村车辆段和郭公庄停车场,田村车辆段与3、12号线共址,郭公庄停车场位于房山线车辆段南侧预留用地。
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开工,2015年建成通车,总工期2年,制式为跨坐式单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
联 系 人: 薛波
联系电话:010-8468624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2号铁科院环保所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周工、刘工
联系电话:010-51893814/51893406
传 真:010-51893412
电子邮箱:bjdtyqlx@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在调查工程沿线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通过预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对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做出评价,提出减缓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及建议。
(2) 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土地占用、工程挖填、弃土的影响等方面。
②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两类;重庆类似工程环保验收调查结果显示,工程运营后对环境噪声的贡献量较小。
③振动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重型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振动;根据重庆类似工程环保验收调查结果显示,工程运营后环境振动影响较小。
④水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车辆机械及场地清洗废水等;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各车站排放的污水。同时,施工对地下水环境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⑤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地面开挖以及土石方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和各类施工车辆机械排放的燃料尾气等;本工程列车以电力驱动,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车辆段吹扫库内的吹扫作业及砂轮机打磨产生的少量粉尘。
⑥电磁环境影响:列车运行电磁辐射主要是列车电机、接触轨与受电器间接触点产生的电视干扰场强对沿线开放电视信号接收的影响。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将设置如下专题进行评价:
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振动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并以声环境、环境振动、生态环境、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为重点专题进行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本项目对沿线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及程度;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3)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 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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