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漳州港尾铁路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漳州港尾铁路 (2)工程范围 表1
新建铁路漳州港尾铁路工程范围 序号 | 分段名称 | 起讫里程 | 线路长度(km) | 一 | 漳州南(不含)至深沃(含) | CK0+000~CK45+485.61 | 45.686 | 二 | 下行疏解线 | SCK0+000~SCK4+848.84 | 4.849 | | 合计 | | 50.535 | (3)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漳州港尾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下辖的龙海市境内,自厦深线漳州南站厦门端接轨引出,穿照镜山隧道后经雩林、普边,穿云峰果隧道(1160m),至海澄镇溪北村征头后预留海澄站;线路继续前行,再经仓浦、岭头,穿笔架山隧道至埭尾,于东园镇枫林村附近上跨沈海高速公路,后穿东园隧道(1420m),过风山村、跨南溪河,经溪山村北侧穿溪山隧道,至浮宫镇际都村设浮宫站;之后线路沿S201公路南侧而行,再经溪东水库北岸后穿亭仔岭隧道(1040m)、过汤头村,至港尾规划区东南侧省山村附近设港尾站;线路后经古城、石坑、向东北向前伸,穿干公地隧道(1080m),于卓岐村南侧下穿S201公路,最后至后石港区设深沃站,线路正线全长45.686km,下行疏解线长4.849km。 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国铁Ⅱ级,单线,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20km/h。新建特大桥5座,7894.4延米;大桥8座,2592.5延米;中小桥10座,332.7延米;涵洞73座,1443横延米;新建隧道19座,13646延米;共设5个车站(含预留1个),其中漳州南为夏深线上在建中间站。新设110kV浮宫牵引变电所1处。 工程用地共2292.8亩,新征用地2261.8亩,既有用地31亩,临时用地711.4亩。土石方总量415.32×104m3,其中站场土石方量210.1×104m3,区间土石方量205.22×104m3。新增用水量250m3/d,新增排水量约222.5m3/d。 本工程总投资约21.6亿元,计划于2009年10月开工,工期预计1.5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昌铁路局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7号 邮政编码:330002 联 系 人:王新文 电 话:0791-7022252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张秀华 联系电话:010-51893814、51893407 传 真:010-51893412 E-mail:zhangxh@rails.com.cn 四、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在调查工程沿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通过预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工程选线和选址的合理性、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做出评价,提出减缓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及建议,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土地占用、工程挖填、弃土以及工程拆迁等方面;另外工程建设还将对沿线河流、沟渠和文物保护单位等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路基工程可能造成生物廊道阻断、局部地段阻隔地表水流态、局部改变自然景观、诱发环境污染、加重环境负荷等。 ②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两类;建成运营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列车运行噪声。 ③振动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重型运输车辆和桩基施工产生的振动;建成运营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振动源是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 ④水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水、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运营期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各车站的生活污水。 ⑤电磁环境影响:电力机车运行时因受电弓与接触网瞬间离线,或在整备作业时因升降受电弓而造成火花放电,都会产生高频电磁辐射;高架桥、通过列车车体对附近居民电视收视也会产生一定的电磁干扰。 ⑥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活动过程中,土石方挖运中的粉尘,车辆行驶中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所排放的尾气以及各种燃烧烟尘等。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将设置如下专题进行评价: 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振动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并以声环境、环境振动、生态环境为重点专题进行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本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