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的安全标志标识,警示着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采取合理行为。船舶上也一样,许多的消防、救生、应急设备或工作生活场所都须按规定张贴安全标志,船员也应当能够识别和认识这些安全标志。
我们先看看下面这一组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图案,您觉得符合规范标准吗?
好了,再看看下面这一组安全标志图案,您认识吗?
现在,您心里是不是有很多问号??后面的,该好好看看学学了。
其实,第一组图案是符合国家标准《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的,但是今年12月1日起,这个国标就被《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版替代了,第二组图案就是2023版国标中新增加的。
修订的背景和目的
IMO A.1116(30)决议修订了部分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的内容,因此,为与IMO相关公约规则决议相统一,同时为精简整合国内涉及的救生设备安全标志标准《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和《内河船舶救生设备标志》(JT 243-1995),也为保障船舶人员生命安全,有效指引人员逃生和自救,提高人员海上安全,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并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替代2010版。
主要的修订内容
与《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版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版有2项删除、7项更改和6项增加。
删除项
1、删除了术语“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及其定义。
2、删除了“救生艇筏手持无线电话机、抗暴露服、保温用具、安全设备箱和出口”的提示标志。
救生艇筏手持无线电话机
抗暴露服
保温用具
安全设备箱
出口
1、更改了适用范围;
《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适用于海上的客船、船舶总长在20m及以上的货船、工程船、海上平台及其他专门用途船。《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则适用于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适用范围扩大了,没有了船型以及船长的要求。
2、更改了“登乘站和集合站”的脱险通道标志图案,与A.1116(30)决议统一;
《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
《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
3、更改了“急救、应急电话、担架和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的应急设备标志的图案,与A.1116(30)决议统一;
《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
《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
4、更改了“救生艇、救助艇、救生筏、吊架降落式救生筏、救生圈、带可浮救生索救生圈、带灯救生圈、带灯和烟雾信号救生圈、救生艇筏遇险信号、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抛绳设备、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登乘梯、海上撤离滑梯、海上撤离滑道和救生服”的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图案,与A.1116(30)决议统一;
《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
《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
5、更改了“扣紧安全带、按降落顺序关闭并紧固舱门、按降落顺序降放救生艇至水面、按降落顺序降放救生筏至水面、按降落顺序降放救助艇至水面、按降落顺序释放吊艇索、按降落顺序开启水雾、按降落顺序开始供气和按降落顺序释放救生艇制动器”的强制性行动标志图案,与A.1116(30)决议统一;
《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77-2010)
《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GB 16577-2023)
6、 更改了“标志的组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志在组合时候的配布应满足《船舶与海上技术船舶安全标志、安全相关标志、安全提示和安全标记的设计、位置和使用 第2部分:分类》(GB/T 37820.2)的要求;
7、更改了“标志的配布”要求。对标志的具体配布进行了明确,应满足GB/T 37820.3的要求。
1、增加了术语脱险通道标志、应急设备标志、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强制性行动标志及其定义;
2、增加了“船上集合站、应急出口(向左)、应急出口(向右)、向右滑动开启门、向左滑动开启门、逆时针旋转开启、顺时针旋转开启、左手边拉开启门、右手边拉开启门、右手边推开启门和左手边推开启门”的脱险通道标志图案;
3、增加了“洗眼站、安全淋浴、医疗急救包、氧气呼吸器、医生、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安全设备、船上通用报警和击碎板面”的应急设备标志图案;
4、增加了“带可浮救生索和灯救生圈、婴儿救生衣、双向VHF无线电话设备、救生筏刀、塑料救生浮和个人救生浮具”的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图案;
5、增加了“耐久性”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考虑安全标志的应用环境,会受到紫外线和潮湿的影响,为保证安全标志的耐久性,其性能应满足GB/T 26443的要求,同时增加相应的试验方法;
6、增加了“形状及颜色”的试验方法。原GB 16557—2010中仅有“形状及颜色”的技术要求,为使标准易于实施、结构完整,增加“形状及颜色”的试验方法;
7、增加了“标志的维护”要求。由于客船人员的特殊性,对标志提出了“每月至少应做一次视觉检查并做出记录”的要求。同时对于“遗失的、损坏的或不能使用的标志均应更换”,保证客船的救生设备安全标志的有效性。
划重点,小编提醒
1、由于该国标为强制性国标以及适用范围的更改,所有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均应按此标准使用和管理船上救生设备安全标志。
2、新国标更改、增加和删除了一些安全标志,船上应按此标准要求及时对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进行更新,对船员进行培训。
3、新国标在“标志的维护”中明确要求客船标志每月至少一次视觉检查和记录,因此12月1日起,所有中国籍国内航行客船均应按此要求对安全标志进行视觉检查和记录。
作者 | 李涛哲
编辑 | 刘陟
校对 | 李守超
审核 | 姜文明 任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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