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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理解政府补助的“日常活动”?
问
视野网友:
公司收到多笔政府补助:
(1)根据《关于支持XX国有企业参与工业产业大招商的工作方案》,公司是一家国有平台公司,已完成招商目标,获得了支持经费。
(2)根据《XX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xx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同意对2023年新认定的XX科学院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7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企联合XX等8家市级众创空间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共计 370万元。补助资金下达后请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管理办法列支使用。
(3)参与XX省科技计划任务(课题),收到补助经费。
请教各位老师,上述三项是计入到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上述三项一般理解都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应计入其他收益。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政府补助准则解读:
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上述补助对象都是在利润表上计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成本等“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故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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