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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丨曹刚华:《〈四库全书总目〉对佛教史籍的著录和评述》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书影

 历史文献学 

《四库全书总目》对佛教史籍

著录和评述

曹刚华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21年第2期】

摘要:《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地理类、子部释家类著录较多佛教史籍。作为官方、儒家的代言人,《总目》具有强烈的官方意识和儒家立场,著录的佛教史籍多为官方和儒家的资治之用。《总目》对佛教史籍的评述褒贬兼有,既有对助于考据、存史信史的肯定,也有对体裁、体例、内容的贬斥。《总目》的佛教史籍批评观是中国古代官方、儒家士人、传统学术对佛教典籍乃至佛教认知的一种集中体现。

关键词:《四库全书总目》;佛教史籍;学术批评

《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自乾隆三十八年(1773)开始编修,至乾隆四十六年初稿完成。经过修改、补充,于乾隆五十四年定稿。“从它问世之日起,就以其官修'钦定’的特殊身份,汇众书为一书的独特功用,集一代学术之精华的深厚功力,受到学者的普遍推崇,并对学术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它是清代官方意志和儒家观念在学术史上的代表,具有较尊崇的学术地位。馆臣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著录古籍3461种,79309卷,存目6793种,93551卷,数量丰富。它有总序、类序、小序,并以提要方式对每部文献进行较详细的评述,不仅“叙作者之爵里,详典籍之源流,别白是非,旁通曲证”,而且还“剖析条流,斟酌今古,辨章学术,”实为中国十八世纪之前学术的大总结。

与《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崇文总目》等唐宋官修书目一样,《总目》也著录佛教典籍。但与之不同的是,《总目》不著录佛教经疏、注述、偈颂,多著录《高僧传》《续高僧传》《古清凉传》《广清凉传》《佛祖统纪》等具有史学性质的史籍。此外,编撰者从作者、源流、版本、流传、史料价值等角度对每本书考证论述,进行褒贬,较前代书目多有创见。前人对此多有考述,但或重在批驳馆臣考据之误,没有关注佛教寺志、山志的得失,没有考察馆臣的褒贬与评述;或只从文学性、思想史角度解构《总目》中明代子部的佛禅批评;或是从整个《总目》著录所有宗教典籍角度,管窥清代儒家士大夫的宗教观,较系统性总结《总目》的佛教史籍批评观者尚不多见。实际上,《总目》对佛教史籍的著录和评价是中国古代官方和儒家思想对佛教史籍认知的一个集中代表,具有强烈的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特色,值得深入探讨。

一、《总目》史部地理类对《佛国记》《大唐西域记》的著录和评述

《总目》史部地理类有外纪属,目的为“广见闻也。”在以往官私书目中,外纪“多目为'蛮夷’,颇显民族歧视与偏见意味,至《总目》以'外纪’相称,立意更加中肯。”《总目》史部地理类外纪属著录有《佛国记》《大唐西域记》两部佛教史籍,较以往官私书目的著录颇具新意。

《隋书·经籍志》较早著录《佛国记》,撰者将其与《山海经》《水经》《永初山川古今记》《庐山南陵云精舍记》《洛阳伽蓝记》《外国传》《历国传》《大隋翻经婆罗门法师外国传》等归入地理,无三级分类。这种分类既有山川、江河记,又有佛教寺院记,又有佛僧的外国行记,内容混杂,思想多缘于“疆理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达其志而通其欲,齐其政而修其教。故曰广谷大川异制,人居其间异俗。”《隋书》认为真正的天下九州,并无中外之分,皆为王土,中土僧人所达之地亦为九州之地,所封之域,撰述外国志书应入《地理志》。故《佛国记》作为“中土僧人所达之地亦为九州之地,所封之域”的一种外国志书,理应入地理类。

《佛国记》书影

《旧唐书·经籍志》地理类延续《隋书》体例,著述相近,保留了《外国传》《历国传》,增加了《中天竺国行记》,但撰者删除了《佛国记》。《新唐书》地理类著录外国传与《旧唐书》大致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唐代官方不再将《佛国记》认定为外国志书,将其踢出地理类。

《崇文总目》史部地理类著录的佛教史书有法琳《青溪山记》、玄奘《大唐西域记》,其余佛教典籍皆归入子部释书类。其后,《宋史·艺文志》地理类亦著录《洛阳伽蓝记》《大唐西域图记》等佛教志书,将新旧《唐书》中的《外国传》《历国传》《中天竺国行记》全部删除,也未著录《佛国记》。南宋郑樵将《佛国记》归入传记类。

《大唐西域图记》书影

可见,从著录思想上来说,自《隋书·经籍志》就归入地理类的外国志书在宋代基本退出了官私书目的地理类(《新唐书·艺文志》为了与《旧唐书·经籍志》体例保持一致,也著录了相同的外国志传)。宋代书目中的地理类著录《青溪山记》《大唐西域记》等佛教史书,缘由是撰述者将其当做类似于山记、游记的地理书,而非佛书、外国志书。故《总目》将《佛国记》重入地理类,并归入外纪,目的更多是为“广见闻也”之用。

馆臣从三个角度对《佛国记》进行考述。一是《佛国记》的释名。“胡震亨刻入《秘册函》中,从旧题曰《佛国记》。而震亨附跋则以为当名《法显传》。”馆臣采用《佛国记》之名,不用《法显传》名称,是依据明人胡震亨刊本中的“旧题”。实际上,《佛国记》较早见于僧祐《出三藏记集》,名为《佛游天竺记》。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引用此书多称为《法显传》《释法显》《法显》,隋唐佛教经录有称《法显传》,亦有称《历游天竺记传》。

《佛国记》之名源自《隋书·经籍志》,该书地理类既有《佛国记》一卷,又有《法显传》《法显行传》,可见,唐初对此书有各种名称,撰述者未加考证,一并著录。故馆臣曰:“然《隋志·杂传类》中载《法显传》二卷,《法显行传》一卷,不著撰人,《地理类》载《佛国记》一卷,注曰沙门释法显撰。一书两收,三名互见,则亦不必定改《法显传》也。”但到了明崇祯年间,“胡震亨称他获得南唐本《佛国记》,收入《秘册汇函》中。此后《津逮秘书》《说郛》及清王谟的《汉魏丛书》等丛书皆以此名著录《佛国记》。”可见,明末清初士人多用《佛国记》之名著录、刊刻此书。故馆臣未用佛教中的《法显传》之称著录此书,而用《佛国记》名称著录,遵从了明清儒家士林传统,表明其儒家思想之立场。

二者,馆臣较详细阐述了此书的内容及优劣。编撰者认为该书“以天竺为中国,以中国为边地。盖释氏自尊其教,其诞谬不足与争。又阗即今和阗,自古以来,崇回回教法,《钦定西域图志》考证甚明。而此书载其有十四僧伽蓝,众僧数万人,则所记亦不必尽实。”馆臣的考述多有讹误,与馆臣不熟悉佛教知识,产生误解有一定的关联。陈桥驿认为前者谬误在于“这是古代印度人从地理位置的概念对中天竺的称谓,与'释氏自尊其教’无关,亦绝无贬低我们中国之意。我们中国在梵文中作Tchina, 一般译为脂那、支那、震旦、真丹等,并不译作中国。《四库提要》的作者,由于不谙梵语,不懂地理,因而造成这样的误会。”陈氏观点颇为有理。

后者认为于阗多为回回教徒,书中记载佛教僧众数万人或为不实,与馆臣对西域佛教不了解有关。《佛国记》《大唐西域记》记载西域、印度等地举国崇佛,寺院林立,僧众过千、万者不在少数。如乌苌国“旧有一千四百伽蓝,僧徒一万八千,今渐减少。”《佛国记》记载于阗十四僧伽蓝,僧徒过万,在《大唐西域记》则变为“伽蓝百有余所,僧徒五千余人。”寺院、僧众数量亦不少。但馆臣认为于阗“自古以来,崇回回教法,”观点主要依据《钦定西域图志》。但“汉唐时期的于阗以'佛国’而著称。……于阗上自国王,下至平民均为佛教徒,佛教显然已成为国教。”回回教当时在于阗尚未兴盛,何来“自古以来,崇回回教法”之说?故馆臣的观点有误,与其不熟悉回回教史、佛教史有关。

三者,馆臣阐述著录《佛国记》的理由。即从备考旧闻的角度著录此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总目》对汉魏六朝典籍的重视。所谓“然六朝旧笈,流传颇久,其叙述古雅,亦非后来行记所及。存广异闻,亦无不可也。”

《总目》地理类外纪属还著录有《大唐西域记》。该书在唐初、中期多见于佛教经录,如释道宣《大唐内典录》、释智昇《开元释教录》多次著录《大唐西域记》。释道世、释窥基亦引用该书,则称其为《大唐西域传》。宋代《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地理类著录《大唐西域记》,又称《大唐西域图记》。《郡斋读书志》著录《西域志》十二卷,与《南蛮录》《夏国枢要》《鸡林志》等归入伪史类,颇有外纪的性质。《直斋书目解题》《通志》亦著录此书。

《总目》认为陈氏著录颇为正确。“晁公武《读书志》载是书,作玄奘撰,不及辩机。郑樵《通志·艺文略》则作《大唐西域记》十二卷,玄奘撰,《西域记》十二卷,辩机撰,又分为两书。惟陈振孙《书录解题》作大唐三藏法师玄奘译,大总持寺僧辩机撰,与今本合。”馆臣对《大唐西域记》的评述褒贬不一。一方面批评该书颇有缺陷,认为记载内容多“侈陈灵异,尤不足稽。”另一方面,馆臣又肯定该书的史料价值。“昔宋法显作《佛国记》,其文颇略。《唐书·西域列传》较为详核。此书所序诸国,又多《唐书》所不载。则史所录者朝贡之邦,此所记者经行之地也。”根据这个原则,馆臣认为该书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记载的“山川道里,亦有互相证明者,姑录存之,备参考焉。”故著录在史部地理类外纪属。

二、《总目》史部地理类对佛教山志、寺志的著录和评述

清代官修书目将佛教山志、寺志归入史部地理类的有康熙《浙江通志》、雍正《浙江通志》、王鸿绪《明史稿·艺文志》、张廷玉《明史·艺文志》。这种分类较早见于《隋书·经籍志》《郡斋读书志》《通志·艺文略》等。《总目》亦受这种分类思想影响,将佛教山志、寺志归为史部地理类山川、古迹属,目的“备考核也。”

《总目》地理类山川属著录的佛教山志33部。正目3部,有魏晋释惠远《庐山纪略》、宋代陈舜俞《庐山记》、清代蒋溥《钦定盘山志》。存目30部, 其中明代16部,有朱谏《雁山志》、邵宝《慧山记》、沈津《邓尉山志》、桑乔《庐山纪事》、盛时泰《牛首山志》、 郭子章《阿育王山志》、张元忭《云门志略》、周应宾《普陀山志》、傅梅《嵩书》、徐待聘《雁山志胜》、释无尽《天台山方外志》《幽溪别志》、徐嘉泰《天目山志》、释广宾《上天竺山志》、章之采《东西天目志》、顾元镜《九华山志》。

清代14部,蒋超《峨眉山志》、张能鳞《峨眉志略》、僧元贤《鼓山志》、曹熙衡《峨眉山志》、僧性制《龙唐山志》、释德基《宝华山志》、释定暠《庐山通志》、景日昣《说嵩》《嵩岳庙史》、范承勋《鸡足山志》、朱谨、陈璿同撰《普陀山志》、徐泌《湘山志》、毛德琦《庐山志》、释实行《雁山图志》。《总目》地理类山川属存目共著录历代各种山志97部,明清佛教山志有30部,占近三分之一,可见明清佛教山志撰述繁盛,《总目》对这一特点充分给予了关注。

从提要来看,馆臣对佛教山志的评述可分为三类:

一是对正目中《庐山记》《钦定盘山志》评价颇高。前者的评语是“考据精核,尤非后来《庐山纪胜》诸书所及。虽经残阙,犹可宝贵,故特录而存之。”馆臣从学术考据角度对其褒奖。对《钦定盘山志》的评语为“尤自古所未有,敬录斯编,亦以庆兹山之遭也。”则是从政治角度的赞誉。

二是对部分明清佛教山志,以阐释地名、叙述内容、体例为主,无明显的褒贬。如评述《慧山记》曰:“慧山即惠山,在无锡县界,局狭而气秀,地近而景幽,自昔号为佳境。宝居近是山,钓游所及,时有品题。所作如《惠山杂歌》《惠山十二咏》《叙竹茶垆》等篇,具载于《容春堂续集》中。此书仿贺知章会稽洞、郭子美罗浮山之例,搜辑旧事遗文,为之作志。”其他如《邓尉山志》《庐山纪事》《东西天目志》等条皆如此类。

《慧山记》书影

评论《峨眉山志》时,馆臣没有明显的褒贬,但从暗喻中则可以看出对隐居士人与僧人为伍的不屑。蒋超是顺治丁亥进士,翰林院编修,晚年入峨眉山为僧,撰述《峨眉山志》。馆臣著录此书,只著录作者俗名,以表“不与士大夫之为僧”的旧例,虽无明显褒贬,但仍有士人不与僧徒为伍之意。“昔刘勰奏请出家,改名慧地。《梁书》本传,虽著其事,而传首仍题原名,盖不与士大夫之为僧也。故今于超斯志,亦仍题其原名云。”

三是馆臣对佛教山志的差评。这种差评或表现在体例上,如评述《雁山志》是“编次无法”“殊为猥杂。”又如,评述《牛首山志》“颇近游记,不尽沿志书窠臼。其艺文多著出某书,亦明人所难。”或是对山志记载佛教内容为主表示不满。如评述《龙唐山志》曰:“志本为佛刹而作,故多述禅家之语,非地志之正体也。”评述《鼓山志》曰:“大旨以佛刹为主,名为山志,实则寺志耳。其凡例有云,兹山知名海内者,实以人重,非以形胜重也。缁徒妄自标置,可谓不知分量者矣。”又如,评述《阿育王山志》“阐释氏之显应,故标兹灵迹,以启彼信心,原不以核订地理、考证古今为事也。”这些评述一方面表明对山志记载以佛教为主的不满,但也承认佛教山志本就不以考核地理、古今为事,亦不必计较,颇具矛盾心态。

从上可见,馆臣对明清佛教山志多以批评、贬低为主,除了对官方修撰的《钦定盘山志》评价较高,馆臣对《上天竺山志》的评述也是为数不多的一次褒奖。“于寺僧污行,备书不隐,较他志独存直笔。”可见,馆臣肯定佛教山志的标准是传统史书的直笔,与此标准不符者则为差评。

《总目》地理古迹属著录佛教寺院志18部,正目2部,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明吴之鲸《武林梵志》。

存目16部,其中明代10部,释大壑《净慈寺志》、释宗净《径山集》、谢肇淛《方广岩志》、葛寅亮《金陵梵刹志》、宋奎光《径山志》、释圆复《延寿寺纪略》、戴英《禹门寺志》、周永年《邓尉圣恩寺志》、杨明《天童寺集》、程嘉燧《破山兴福寺志》。清代6部,孙治《灵隐寺志》、释大然《青原志略》、释智藏《崇恩志略》、吴云《灵谷寺志》、释元奇《江心志》、厉鹗《增修云林寺志》。

地理类古迹属存目著录历代寺院志有37部,明清佛教寺院志占近一半之多,可见明清寺院志撰述的繁盛,这也是明清佛教与地方文化融合在地方文献编撰上的反映。《总目》亦关注到这一新变化。

从提要来看,馆臣对《洛阳伽蓝记》《武林梵志》褒奖有加。评价《洛阳伽蓝记》曰:“以提纲领,体例绝为明晰,其文秾丽秀逸,烦而不厌,可与郦道元《水经注》肩随。其兼叙尔朱荣等变乱之事,委曲详尽,多足与史传参证。其他古迹艺文,及外国土风道里,采摭繁富,亦足以广异闻。”可见,无论是体例文辞,还是史事叙述、古迹艺文,《洛阳伽蓝记》都颇受馆臣的称赞。对《武林梵志》评述则是“纪名流胜迹、高僧支派。各编小传,序录井然,颇有条理。其遗闻轶事,亦足为考古谈艺之资,正不徒为伽蓝增故实矣。”“序录井然,颇有条理”是馆臣对体例的嘉许,“不徒为伽蓝增故实”是馆臣对其内容不以佛教为中心的褒奖。

馆臣对存目中的寺志赞扬不多,好一点的话,如评述释大壑《净慈寺志》,“用力亦勤矣。”评述程嘉燧《破山兴福寺志》为“序次雅洁,为山志中差善之本。”更多的则是贬低、批评。如评述葛寅亮《金陵梵刹志》“略如志乘之体,编次颇伤芜杂。”评述宋奎光《径山志》“殊多猥琐。盖一山一寺,地本偏隅,宗净志已具梗概。奎光必从而恢张之,其冗沓宜矣。”不仅冗沓,而且猥琐,可见馆臣对该书评价颇差。

实际上,无论是佛教山志,还是寺志,馆臣的评价都不高。这是因为馆臣多用传统史学的眼光评述志书,这种评述亦符合馆臣作为官方和儒家士人的代表,所谓“佛氏之说,儒者所不道”的原则。

三、《总目》释家类对僧史、僧传、灯录等史籍的著录和评述

《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通志艺文略》《文渊阁书目》《千顷堂书目》等宋元明官私书目等著录释书,多以佛教经疏、论记、偈颂、语录等为主,僧传、僧史、灯录、笔记等佛教史籍只占其中的小部分。

《总目》释家类则仿效《旧唐书·经籍志》的做法,摒弃佛教经疏、论注,以僧史、僧传、灯录、笔记等史籍著录为主。正如馆臣所言:“《旧唐书》以古无释家,遂并佛书於道家,颇乖名实。然惟录诸家之书为二氏作者,而不录二氏之经典,则其义可从。今录二氏於子部末,用阮孝绪例;不录经典,用刘昫例也。”

《旧唐书·经籍志》书影

《总目》释家类著录的佛教史籍有25部,正目13部,存目12部。按照朝代分,魏晋1部,唐代3部,宋代10部,元代2部,明代6部,清代3部。正目著录的多为明代以前著作,存目著录的多为明清文献。

从采进来源看,来自官方内府藏书的有5部,其余20部或是来自官方采自民间,或是来自私人藏书。具体为浙江巡抚采进本8部,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2部,两淮盐政采进本2部,大理寺卿陆锡熊家藏本1部,安徽巡抚本1本,浙江鲍士恭家藏本1部,大学士英廉购进本1部,汪如藻家藏本1部,浙江孙仰曾家藏本1部,周永年家藏本1部,通行本1部。

从体裁来看,护法文集7部,僧传6部,僧史3部,笔记2部,目录2部,类书1部,地志1部,灯录1部,感应传1部。可见,馆臣对护法文集、僧传、僧史较为关注,类书、灯录、感应传著录较少。

从提要来看,馆臣对释家类的史籍多有考据和评述,对馆臣考据的优劣,陈垣先生认为其中纰缪百出,多有疏漏,“易播其误于众,”故撰述《中国佛教史籍概论》,补馆臣之误。但该书只是按照撰述时代,分门别类,“每书条举其名目、略名、异名、卷数异同、版本源流、撰人略历及本书内容体制。”重在纠谬,“翼初学者于此略得读佛教书之门径云尔。”并没有关注馆臣评述的得失和褒贬的标准。

就释家类史籍而言,撰者或站在“就释言释”立场,或从儒家角度,或是从史学撰述角度上阐述自己的评价,整体上对释家类的史籍有一个较中肯的评述,并没有像佛教山志、寺院志那样给出太多的差评。

站在“就释言释”立场评述佛教史籍是馆臣褒贬的一个依据,对馆臣而言,更为客观,也是一种史学批评意识上的进步。如评述《弘明集》曰:“所辑皆东汉以下至于梁代阐明佛法之文。其学主於戒律,其说主于因果,其大旨则主于抑周、孔,排黄、老,而独伸释氏之法。”馆臣认为著者为佛教徒的原因,申明佛教之法,实为自然,“就释言释,犹彼教中雅驯之言也。”再加上,魏晋文献流传到清代多已亡佚,《弘明集》能留存至今更为难得,“终胜庸俗缁流所撰述。”可见,馆臣认为无论就佛教,还是六朝文献留存少而言,此书确实为佛教上乘之作,非一般流俗僧徒所作能比,值得著录。又如,评价《开元释教录》曰:“佛氏旧文,兹为大备,亦兹为最古。所列诸传,尤足为考证之资……然足见其为缁流之中娴于著作者矣。”馆臣评语可谓中肯,《开元释教录》是佛教经录的集大成者,体例完备,著录较全,为后代经录仿效,具有重要的承上启下之功。馆臣对《开元释教录》的评述,基本就是站在“就释言释”立场而发,符合佛教经录发展史的客观情况。

站在儒家立场褒贬佛教史籍是馆臣评述的又一个依据。馆臣多为儒家之士,站在儒家角度评述佛教史籍亦为自然,这种评述多具批判性。如评述《法苑珠林》曰:“其间荒唐悠谬之说,与儒理抵牾。”但如果“较后来侈谈心性,弥近理,大乱真者,固尚有间矣,”亦有其可取之处。又如,馆臣用儒家正统说批评《佛祖统纪》的体例僭越。“一佛二十九祖通为本纪,以系正统,如帝王正宝位而传大业。如谓已超方外,则不宜袭国史之名;如谓仍在寰中,则不宜拟帝王之号。虽自尊其教,然僭已甚矣。”

馆臣还用传统史学的撰述体例来评价佛教史籍的优劣。如评述《广弘明集》在史料上“采摭浩博,卷帙倍於僧祐,”有裨于考证。评述《宋高僧传》是“诔铭记志,摭采不遗,实称详博,文格亦颇雅赡。考释门之典故者,固于兹有取焉。”评述《林间录》的优点是“素擅词华,工于润色,所述释门典故,皆斐然可观,亦殊胜粗鄙之语录。在佛氏书中,固犹为有益文章者矣。”评述《五灯会元》的优点是删减有序,叙述简要。“是书删掇精英,去其冗杂,叙录较为简要。其考论宗系,分篇胪列,于释氏之源流本末,亦指掌了然。”这些评述多为馆臣从史学撰述角度审视佛教史籍的优劣长短,评价之言多未隐讳、夸大,颇为中肯,多有传统史家的风范。

四、《总目》评述、著录佛教史籍的

内在准则

四库馆臣是纂修《四库全书》和编撰《总目》提要、褒贬文献优劣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他们是清代学术的精英,像戴震、邵晋涵、周永年、姚鼐等,多在某一方面有所擅长。同时,他们是清代官方、儒家士人以及史学传统的集中代表,他们的评述准则既有官方意识,又有儒家态度,亦有史学传统的沿袭与士人的尊严。他们的褒贬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清代官方、儒家士人以及史家精英对佛教史籍,乃至佛教的态度。

强烈的官方意识是《总目》评述佛教史籍的一个主要准则。因为《总目》本身就是官修书目,“阐圣学,明王道”是其固有之意,“自然要反映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特别是对书籍的进退取舍,分类排列,以及议论评介,突出体现了统治者的阶级意志和价值取向。”清代官方对于佛教的态度是信奉与限制兼有,顺治尽管崇信佛教,但未遍及全国。雍正崇信佛教,但又打击禅宗,阐扬净土,用官方范式管理佛教,统一佛教思想界。“康熙、乾隆二帝盛奖儒学,佛教则除保护喇嘛教外,曾未尝有所尽力。”可以说,清前期的统治者是以儒家为主,即使如热衷于佛教的顺治、雍正,在“对待宗教的政策上,仍可以概括为不以宗教妨害政治的政策原则。”对待佛教处于一种理性的态势。

尤其是乾隆帝即位之初,即摒弃雍正时行走于内廷的僧人,后又下旨整理佛教度牒混乱的问题。同时,“不许建新寺院,禁民间独子及男子年在六十以下,女子年四十以下者出家,释教益式微。”可以说,乾隆时的汉传佛教日益衰微,官方对其的管理控制益加严格。因此,若从《总目》释家类对佛教典籍的评语来看,辟佛和斥责对明代心性之学影响颇深的禅宗就成为官方本有的态度。有资考证的佛教史籍就会成为著录的主要对象,宋元明清禅宗的灯录、语录以及诸多空疏之作就成为摒弃的内容。这种明显的官方褒贬态度在分类、提要和评述中处处可见。

其次,《总目》对佛教史籍的评述具有鲜明的儒家立场。提倡圣学、王道本就是《总目》的至高准则。儒家思想作为清代统治思想,与官方态度相致。馆臣既有官方的身份,又有儒家士人的态度。“与儒理抵牾”“此援儒入墨之书,以文饰其谬,可谓附会不经”等等这样的评语更像是从儒家立场来阐发,以表儒家士人对释书的不屑。可以说,馆臣“持以鄙弃、贬低的态度,对禅宗特别是狂禅更是予以坚决否定。……思想倾向性一目了然,其批判态度旗帜鲜明,毫不含糊。”

再次,《总目》对佛教史籍的评述还具有传统史学的沿袭和士人的尊严。实际上,除了官方和儒家的态度外,馆臣多精通文史,抛去政治意识和儒释排斥的标准,史学撰述亦成为馆臣评价释书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在评语中,我们更多看到撰述者对佛教史籍的史料、体裁、体例、文辞的讨论,或有偏颇,但其态度“不必曲为推崇,亦不必巧为隐讳”,不卑不亢,不假为推崇虚饰,亦不严加隐讳,很大程度上彰显了馆臣作为撰述者的一种态度和素养,也是馆臣对传统史学著录释书固有标准的一种沿袭。所谓“自阮孝绪《七录》以后,释氏之书久已自为一类,历朝史志,著录并同。”可以说,这种不卑不亢,注重传统是中国士人评述佛教史籍,理解佛教的一种原则。

最后,在著录佛教史籍的选择上,“以资考证”“粗存梗概,不必求全”则是馆臣具体操作中实行的标准。《总目》著录的释书多来自于内府藏本、地方官府采进本和江浙、两淮私家藏书。初次呈进到官库后,会再次挑选。正如馆臣所曰:“佛氏之书,浩如烟海,非惟经论语录,不可胜收,即叙述释家故实者,亦难以赅载。故今惟即官库所有,择可录者录之,以见梗概。官库未收者,则自有彼之佛藏在,无庸代为搜辑也。”可见,官方认为佛教典籍太多,“经论语录,不可胜收”,即使是记载佛教故实的史书,都“难以赅载”,采取的办法是只从“官库所有,择可录者录之,以见梗概。”那些释藏中收录,官库中未收录的佛教典籍,《总目》也不再著录。故陈垣先生解释为什么《总目》著录《宋高僧传》而不著录《高僧传》《续高僧传》时曰:“不知馆臣实未见皎、宣二传也。”这种可能性实有存在。从《四库采进书目》(原名《各省进呈书目》)、《四库全书初次进呈现存目》《浙江采集遗书总录》等书目来看,确实未见二书进呈到官库中。馆臣依据官库选择著录,未见二书实有可能。

但对于进呈到官库中的典籍,尤其释书,馆臣有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不是每书必录。

首先,馆臣根据不著录佛教经论、语录文献的原则,基本上剔除了佛教经论律论、注疏等书籍,如《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大方广圆觉经近释》《金刚经正文小疏》《高峰语录》等为浙江省奉旨采集,但馆臣未著录。

其次,即使是有佛教故实的典籍,馆臣也会删除不录,如释智昭《人天眼目》、释宗杲《正法眼藏》、释明鼎《恬退录》等。究其缘由,与馆臣解释《宋史·艺文志》不著录《宋高僧传》的原因相同。“盖史志于外教之书粗存梗概,不必求全,于例当然,亦于理当然也。”可见,馆臣采取的还是传统史学著录释书“粗存梗概,不必求全”的标准,并不是每书必录。

五、余 论

《四库全书总目》是中国古代目录的集大成者,撰述者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著录古籍一万余种,数量丰富,而且每一种都有介绍大致内容的提要,又有系统的分类编排和严谨的考据、精辟的评述,为中国十八世纪之前的一次学术大总结,在中国学术史、文献学史上具有较尊崇的学术地位。

《四库全书总目》“收录与征引185部涉及佛教作者与内容的专书”,其中僧传、僧史、山志、寺志、经录、灯录、笔记等佛教史籍有76部,约占总数的一半,可见,馆臣十分看重佛教典籍的史学特质。

76部佛教史籍中,山志33部、寺志18部、护法文集7部,僧传6部,僧史3部,外纪2部、笔记2部,目录2部,类书1部,灯录1部,感应传1部。可见,馆臣著录佛教山林、寺院志较多,尤其是明清的佛教志书,这与明清以来的佛教地方志书繁盛发展的现实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盛世修典是国家繁荣昌盛的文化表现,元有《经世大典》《大元一统志》,明有《永乐大典》《大明一统志》,清有《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等,地方上则以地方志为主。佛教寺志和山志在很大程度上是佛教文化与地方文化融合、繁盛的一个重要标志,说明佛教已经融入地方文化,成为地方文化里面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是明清佛教山志、寺志编撰数量繁多的重要原因。馆臣收录较多的佛教山志、寺志也表明清代官方对这种地方史学撰述的关注,颇具现实性。

馆臣著录佛教史籍的同时,以提要的形式,“叙作者之爵里,详典籍之源流的考订”,对撰述者、书籍内容、版本、成书的过程等情况加以考订,并对其剖析条流,斟酌今古,做出褒贬,颇具传统史学批评的色彩。尽管陈垣先生指出这些考据纰缪较多,但是馆臣“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当时的研究成果,订正了前人的某些缺失”,其成就和精辟的评述还是值得肯定和欣赏的。

《总目》对佛教史籍的评价褒贬不一,既有“序录井然,颇有条理”“斐然可观”“于兹有取”的赞赏评语,亦有“颇伤芜杂”“妄自标置,可谓不知分量者”“殊为猥杂”的批评。既有对魏晋遗存佛教史籍的珍惜,也有对明清佛教志书的差评。这些评述和褒贬都符合馆臣做为清代官方和儒家士人代言人对佛教典籍的一贯认知。强烈的官方意识是《总目》评述佛教史籍的一个主要准则。因为《总目》本身就是官修书目,所谓“《总目》对书籍的评价是从封建主义的观点出发的。”馆臣对佛教史籍的评价自然要反映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站在儒家立场褒贬佛教史籍是馆臣评述的又一个依据。馆臣多为清代儒家之士,恪守的还是自古以来的孔孟之道、程朱理学,自然要“对某些不合封建正统思想的著作竭力攻击。”佛教历来被儒家正统所鄙视,故馆臣对佛教史籍的批评较多亦属正常。

除此之外,传统史学的有资考证、实录信史精神也是馆臣评述佛教史籍的另一个标准。《总目》著录佛教史籍,也会从“尤足为考证之资”角度考虑。所谓“文章者,道德之翰林,政治之黼黻也。故载籍极博,学者资以考信焉。”已成为清代官方的一种共识,撰述者认为编撰经籍的目的就是以资考信,服务于学者文章,更好体现政治与道德之用。作为清代官方书目的代表,《总目》贯彻也是这种思想,著录佛教史籍目的就是服务于官方和儒家士人,以利资治之用。

总的来说,《四库全书总目》既是清代官方意志和儒家观念在学术史上的集中代表,也是清代著录佛教典籍数量最多的官方目录,是官方对汉魏至明清佛教典籍的一次学术大总结。馆臣对佛教史籍的评述兼具褒贬,既有对助于考据、存史信史的肯定,也有对体裁、体例、内容的贬斥。可以说,《总目》的佛教史籍批评观是中国古代官方、儒家士人、传统学术对佛教典籍乃至佛教认知的一种集中体现,是深入探讨清代四库学、佛教史、思想史、学术史十分珍贵的史料参考。

因排版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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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夏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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