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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玉·甄玉·石头·神瑛03
 

三,另一种思路:“以假混真”的构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贾宝玉,同时亦塑造了一个甄宝玉。两个宝玉,不仅名字完全相同,而且容貌也一模一样,甚至连性情也别无二致。那贾宝玉有一句名言,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个大家都知道,不必多叙。而甄宝玉呢?这小子也几乎表现出了完全一致的倾向。他也和贾宝玉一样,最厌恶做“正经事”,专爱在内帏厮混。他说:“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自己心里糊涂。”其父也曾将他痛楚过几次。每每受疼不过,他便“姐姐”、“妹妹”地乱叫起来,道是:“急疼之时,只叫‘姐姐’、‘妹妹’字样,或可解疼也未可知,因叫了一声,便果觉不疼了,遂得了秘法。每疼痛之极,便连叫姐妹起来了。”(见第2回)——如此的癖好,如此的言行,这与贾宝玉一贯的作风,是不是颇有些不谋而合的味道呢?如果把诸如此类的言行一个个单独摘出来,贴到贾宝玉的身上,怕也没有人会怀疑这些话原不是出自于贾宝玉之口吧?!然而,从小说创作的角度,特别是刻划人物形象的角度来看,如此的写法,则无疑是犯了重复啰唆的大忌!历来文章贵有个性,小说人物的塑造,向来也贵在各有其鲜明的语言特色和与众不同的性格。正如脂砚斋曾经在夸赞曹雪芹笔法时所说的那样:“写晴雯,是晴雯走下来,断断不是袭人、平儿、莺儿等语气。”(甲戌本第8回双行夹批)——可为什么惟独在这个贾宝玉和甄宝玉的问题上,那作者就偏偏要置如此的大忌于不顾,硬要为全书设计出这么一对看上去颇为雷同的角色呢?换言之,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在塑造了一个贾宝玉之后,还要再塑造一个甄宝玉呢?其实,也并不仅仅是读者群中有此疑问,就是书中的人物,甚至当事人之一的贾宝玉自己,也曾就类似的问题,感到过极大的困惑呢!小说第56回,甄家女人来京。包括湘云在内的贾府众人,自然从这些女人的口中了解到了南京还有一位甄氏宝玉的信息。然而,当湘云主动向贾宝玉提及此事时。那贾宝玉却发了呆气,楞是不肯相信,说:“那里的谎话你也信了,偏又有个宝玉了?”那史湘云辩解道:“怎么列国有个蔺相如,汉朝又有个司马相如呢?”宝玉笑道:“这也罢了,偏又模样儿也一样,这是没有的事。”湘云又辩道:“怎么匡人看见孔子,只当是阳虎呢?”宝玉便反问说:“孔子、阳虎虽同貌,却不同名;蔺与司马虽同名,而又不同貌;偏我和他就两样俱同不成?”这下湘云立即被宝玉问得“没了话答对”。而所谓“偏我和他就两样俱同不成”(其实还应该加一条性情一致,乃是三样俱同!),读者不妨以此自问一句,你是否也同样被此类的问题困扰过,而且还曾被弄到过几乎“没了话答对”的地步呢?

 

当然了,对于这类专门让人头疼的问题,传统“红学”也自有他们的若干套解释。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一曰“作者照影”说,一曰“游戏笔墨”说。按所谓“作者照影”说的观点,书中的甄、贾两个宝玉都是作者自己生平的“照影”,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就是在暗示曹雪芹本人的经历。只不过,贾宝玉被曹雪芹安排成了小说的主人公,而甄宝玉则被设计成了一个象征符号,以暗喻在小说之外,在南方的金陵城中,还存在着作者自己这么一个“真宝玉”。而“游戏笔墨”说的观点,则要简单的多。照此说的看法,所谓“甄宝玉”仅仅就是一个寓象人物而已。作者只借其名,不写其实,不过就是用此等“游戏笔墨”,来比附小说“假即真,真即假”的观念罢了。既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不必深究。此二说在读者群中,也曾经有过比较广泛的影响。然而,对于稍微仔细一点的读者而言,此二说的破绽却实在是太明显了!

 

首先,按“作者照影”说的观点,甄、贾两个宝玉,乃是曹雪芹本人经历的“照影”。特别是那个甄宝玉,他的故事也就是作者自己在江南时的一段富贵繁华的经历。然而,历史上的曹雪芹,他在江南的富贵生活,又持续了多久呢?众所周知,历史上的江宁织造曹家,是于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正月,被朝廷籍没家产的。该年春,曹頫全家迁居北京。考诸曹雪芹的生年,向来有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公元1715年)、雍正元年癸卯(公元1723年)、雍正二年甲辰(公元1724年)三说。以三者中论据最为充分,矛盾乖合处亦最少的“癸卯说”论之,至雍正六年曹家被抄之时,曹雪芹还不到五周岁的年龄,即使按虚岁算,也未满六岁。——他在如此小的年龄上,就结束了在南京的繁华生活。一生中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可谓是在北京度过。既然如此,在小说之外的金陵城中,又怎么可能出现一个已长到十几岁的曹姓的“真宝玉”呢?即使按以上三说中曹雪芹年龄最大的“乙未说”来算计,也还是在时间上存在明显的漏洞。按“乙未说”计,曹雪芹当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五六月间。至雍正六年春曹氏北迁,曹雪芹周岁尚不满十三,虚岁尚不满十四。而小说中的甄宝玉,又在“南边”呆到了多大岁数呢?既然“作者照影”说认定甄、贾两个宝玉俱为作者自己生平的“照影”。那么,可以认为是二者同岁而且出生日期也该一致。我们不难从贾宝玉的年龄推知甄宝玉的年龄。从小说第18回元春正月省亲,到第53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明显为书中的一年。这也是前八十回中作者着墨最多的一年。我们姑且称之为“基准元年”。这年三月下旬,一僧一道持诵通灵玉,有云:“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第25回)由此可知,这一年贾宝玉的年龄,应为十三周岁。——若是虚岁十三,则应是“已过十二载矣”。学术界公认贾宝玉生日为农历的四月二十六日。按,贾宝玉尚未满十三周岁,实际年龄尚在十二周岁与十三周岁之间,或者说虚岁十三到虚岁十四之间时,是被人呼为“十二三岁的公子”(见第23回),而非“十三四岁的公子”。由此可知,书中每提及人物的年龄,在大多情况下应指周岁。故而,确切地讲,从这一年的四月二十六日到次年的四月二十六日,也就是小说第27回诸芳过“饯花节”到第62回宝玉生辰,甄、贾两个宝玉的年龄,乃是周岁十三,虚岁十四。这正好照应了第56回甄家女人所说的甄宝玉“今年十三岁”的情况。从小说第53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到第70回所云“又年近岁逼”,是为《红楼梦》的“基准二年”。不过,甄、贾二玉的“增寿”,还当从第62回宝玉生辰算起。由此至第70回,二人的年龄为周岁十四,虚岁十五。从小说第70回所谓“接着过年过节”,到第80回结束,应为《红楼梦》的“基准三年”。第70回写群芳于“暮春”季节咏柳絮、放风筝。也就是在农历三月下旬。再过一个月,甄、贾二玉将满十五周岁。紧接着,第71回写皇帝给贾政“赐假一月”,让他回家准备筹办这年八月初三的贾母寿辰。此当是七月间,甄、贾二玉早已是满了周岁十五,虚岁十六了。按,这年贾母寿辰,贾府收到的各家贺礼中尚有江南甄家所送一架头等的围屏。若考虑从江南到北京大约一个月的行程,则江南甄家至少到“基准三年”的六月间,尚没有势败。第74、75两回,在过了贾母大寿以后的八月十三、十四日,贾府开始有人议论甄家出事的事。探春云:“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第74回)尤氏则反问说:“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第75回)王夫人椅向贾母汇报“甄家因何获罪,如今抄没了家产,回京治罪等语”(第75回)。若考虑消息的传递时间,江南甄家应该是直到“基准三年”的七月间,才被抄家籍没,并被“调取进京治罪”。——即使照曹雪芹生年的“乙未说”,历史上的曹雪芹,在其周岁尚不满十三,虚岁尚不满十四的时候,就遭遇到了人生的第一大转折。而小说中的甄宝玉,却在江南安然长到已满周岁十五,虚岁十六的年纪!时间上整整相差的两年有余,书中的甄宝玉又怎么可能径然就是作者自己生平的“照影”呢?当然了,坚持“作者照影”说的论者,也不是没有辩解的余地。比如,他们可以把第56回甄家女人所说的甄宝玉“今年十三岁”,强行解释为甄宝玉到“基准二年”的四月才满十三岁,而且是虚岁的十三岁。这样倒是可以把甄宝玉在甄家被抄这一年,即“基准三年”的年龄调整为周岁十三,虚岁十四了。可是,仍有两个问题根本解决不了。一是这样一来甄宝玉竟然就比贾宝玉小了整整两岁了。而既然论者认为甄、贾二玉同样是作者生平的“照影”,又怎么可能会年龄一大一小,竟然整整相差两岁呢?二是饶是如此,也还存在一个季节之差。如前所述,历史上的曹家被抄和北迁进京是在该年春。此时,曹雪芹尚未满十三周岁。而小说中的甄家被抄和进京治罪,却是在秋七月。此时,甄宝玉早已度过了他这一年的周岁生日(若依“乙未说”,曹雪芹作为曹颙遗腹子,当生在这一年的五六月间)。抄家和北迁,是何等重要,何等让人记忆深刻的事情!若曹雪芹真的打算用甄宝玉的经历暗示自己的生平,他会连这么简单的季节问题也弄得如此牛头不对马嘴吗?

 

其二,所谓“游戏笔墨”说的情况,也同样不妙。按此种说法的观点,甄宝玉不过是所谓“假即真,真即假”这一观念的戏说和图解,一个寓象人物而已。既如此,这样一个人物,在书中真可谓是可有可无了。他完全没有正式登场的必要。只需经旁人之口稍加点染,再由贾宝玉梦中浮光略影般地一描,让读者隐隐约约地知道有这么一个与贾宝玉遥相对应的人物,即可完成其全部的使命,而勿庸再费笔墨了。但实际上呢?在曹雪芹的原构思中,这个甄宝玉却远不是仅仅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寓象人物而存在的!通过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我们不难知道,这个甄宝玉在脂评本的后三十回佚稿中,不仅有过正式的登场,甚至还对小说情节的发展产生过至为关键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甄宝玉送玉”的情节。

 

庚辰本第17、18合回,写元春省亲,真可以说是一段热闹非凡的文字。那元春在游览了大观园各处胜景以后,坐下来观戏娱乐。她却一口气点了四出寓意很不吉利的戏文,分别是李玉《一捧雪》中的《豪宴》、洪升《长生殿》中的《乞巧》、汤显祖《邯郸梦》中的《仙缘》,以及同是汤显祖作品的《牡丹亭》中的《离魂》。此处,对于每一出戏曲的具体寓意,脂砚斋都予以了明确的说明。我们且将这四条脂批辑录于下:

 

《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牡丹亭》中伏黛玉之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由上述四条脂批可知,这四出戏文在《红楼梦》中,实在是起了预伏后文,暗示全书结局的作用。特别是上述第三条脂批,所谓“甄宝玉送玉”,这说明在脂评本《石头记》的后三十回佚稿中,还一定存在着贾宝玉将“通灵宝玉”丢失,却为甄宝玉拾得,再由其亲自送还的情节。而且,这一情节的重要性,还足以同“黛玉之死”、“元妃之死”和“贾家之败”三件大事相提并论。所以,曹、脂等人才把这四件事放在一起,一道称为“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试想,如果书中的甄宝玉真是什么无足轻重的小配角、可有可无的“游戏笔墨”,那曹雪芹还有必要如此辛辛苦苦地让其正式登场,而且还参与到这么一件足以影响全书的大事件中去吗?由此可见,过去“游戏笔墨”说一再宣称,有关甄宝玉的文字,“不过是作者开玩笑的戏说而已”,“既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不必深究”,这倒恰恰是论者为自己囫囵吞枣,不愿意深究原书用意而勉强找来的一种托词和借口罢了。

 

既然传统“红学”的解释并不能顺利地解决问题,那么,读者又该上哪儿去寻找答案呢?我们不妨把《红楼梦》比成一件“两面皆可照人”的“风月宝鉴”。仅仅从“正面”去照,自然是免不了一头雾水,最终还是茫茫然渺无所知的结局。但如果我们把这面“风月宝鉴”翻转过来,特别是把这个贾玉、甄玉的问题同前述“石头”与“神瑛”的问题结合起来看,情势就恐怕立刻会有转机了。前面,我们说过,大荒山下的那块顽石,是由一僧一道携带至太虚幻境,并“夹带”进“神瑛”与“绛珠”中的那一段公案中去的。而这里的关键,就恰恰出在这“夹带”二字之上!何谓之“夹带”二字呢?按,“夹带”一词,在北方方言中的含义有二:一是混杂于中,一同携带。二是考试时暗藏与试题有关的材料,以方便作弊之用。后泛指一切形式的暗中作弊,以次充好,甚至以假充真,故又称之为“闯混儿”(参见周汝昌《红楼夺目红》)。这里,所谓“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其上述第一重含义,乃是不言而喻的。但很多读者可能恰恰没有想到,此处作者还一语双关地让这“夹带”二字暗藏进了上述第二重含义!直白地说吧,那“石头”本是被女娲氏弃置于大荒山青埂峰下的一块形体巨大、材质粗蠢的顽石。而“神瑛”则本是在太虚幻境之“赤瑕宫”中任职的一名颇有怜香惜玉之品格的风流“侍者”。两者本毫不相干。但那“石头”自动了凡心,又被一僧一道携入太虚幻境,窥见了“神瑛”的绝世风姿以后,便越发地自惭没有俊俏的人形。遂借助了二位仙师的法力,剽窃了“神瑛”的形貌,并偷取了他的一部分灵性,且在警幻仙子故意阴差阳错的安排下,冒名顶替,占据了本来该属于“神瑛”的位置!“石头”投胎入世,是为贾宝玉。而“神瑛”却被警幻有意地转往他处投生,是为甄宝玉。两个宝玉之所以生得一模一样,就是因为贾宝玉(石头)剽窃了甄宝玉(神瑛)的形貌的缘故。而贾宝玉之所以是“假宝玉”,就是因为他实际上不过是由“石头”冒充的“神瑛侍者”。——惟其是以假当真的冒充,故而才能够做到所谓的“美玉无瑕”!甄宝玉又之所以是“真宝玉”,就是因为他才是真正的“神瑛侍者”,真正的玉质瑛身。——也惟其是真正的玉质瑛身,故而才免不了会有“赤瑕”一类的疵斑!读者不妨再回忆一下,曹雪芹在叙述那个“神瑛”神话的时候,他是讲到什么地方即嘎然而止的?他正好讲到那一僧一道即将携带所谓的“蠢物”,进入太虚幻境的时候。此时,那太虚幻境的宫门口已赫然出现了一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何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呢?想想看,一部《石头记》,不就是那块补天遗石假充“神瑛”,幻形入世,然后历尽人间悲欢离合的一段传奇性文字吗?那太虚幻境正好就是这么一出以假充真的人生悲喜剧所开始上演的地方呵!正是在这里,那“石头”才完成了对“神瑛”的剽窃!又何以说“无为有处有还无”呢?请再回忆一下,当初那块“石头”执意要进入红尘时,二位仙师的叹息。那一僧一道叹曰:“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甲戌本第1回)“石头”本来与“绛珠”等一干风流孽鬼无缘,但恰恰因为它的“静极思动,无中生有”,才使得它冒充了“神瑛”,与这些女仙们建立起阴差阳错的讹缘。而真正的“神瑛”反倒因此被弄得和“绛珠”等人没了音讯往来。这不就是所谓“无为有处有还无”吗?正因为当初“石头”有了所谓“无中生有”的意念,整部小说才得以生出这么一段以假充真的故事,故而两句又不妨联起来,自然也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了!

 

更进一步,“石头”在太虚幻境中窃取了“神瑛”的形貌和一部分灵性,这一举动,在作者看来,同时也是一个“正”、“邪”二气相互“搏击掀发”的过程。关于这一点,小说第2回中贾雨村的一段议论,乃是最好的说明:

 

雨村道:“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张,朱,皆应运而生者。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挠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第2回)

 

毫无疑问,此处曹雪芹正借着贾雨村之口,点出了甄、贾二玉皆是“正”、“邪”两赋的实质。那么,什么又是所谓的“正气”,什么又是所谓的“邪气”呢?这一点,书中其实交代得也很清楚:凡“清明灵秀”,为世人所喜爱者,即属于所谓的“正气”。反之,凡“乖僻邪谬”、“不近人情”者即属于所谓的“邪气”。再来看作者为那些秉“天地之正气”而生的“大仁”之人所开出的名单: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召公、孔子、孟子、董仲舒、韩愈、周敦颐、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张载、朱熹;以及他为那些秉“天地之邪气”而生的“大恶”之人所开出的名单: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前者不是传统史家所称颂的圣君名相,就是官方儒学所推崇的古圣先贤。而后者不是被早已妖魔化了的夷狄首领,就是为历代儒士所抨击的奸相佞臣。所以,我们又可以说,凡是被传统儒家和一般世俗所肯定的事物,即属于所谓的“正气”;凡是被传统儒家和一般世俗所否定的事物,即属于所谓的“邪气”。归纳起来,所谓的“正气”其实是代表了一种与一般世俗观念,尤其是统治集团的观念相顺合的“体制内”的人格与气质;所谓的“邪气”则是代表了一种与一般世俗观念相背离,尤其不能为统治集团的观念所容忍的“体制外”的行为与性格。而所谓“正”、“邪”之争,实质上也就是一个能不能见容于世俗和体制的问题。现在,我们回到本文的起点之上,那个“石头”与“神瑛”,两者相较,又何者为“正”,何者为“邪”呢?很显然,“石头”在书中正是所谓的“邪气”的代表。当初,它正因为自身的“乖僻粗蠢”,而失去了入选“补天”的机会。而在遭到了女娲氏的遗弃之后,它所匍匐、蜗居的地点——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按贾雨村的说法,不也正好就是一个远离“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可以充分郁结起“乖僻邪谬之气”的“深沟大壑”吗?反过来,“神瑛侍者”却不失为书中所谓的“正气”的代表。前面说过,那“神瑛”既在“赤瑕宫”中充任“侍者”一职,则明显是有一个“体制内”的身份。同时,我们再来看这“神瑛”平时派头和表现。你看他“日以甘露灌溉”些花花草草。这种居高临下、施恩放债于人的姿态,不也恰合了贾雨村所说的“天地之正气”,“洽然溉及四海”的风度吗?而我们知道,“石头”投胎,做了贾宝玉;“神瑛”临凡,成了甄宝玉。如此说来,那贾宝玉岂不是本性为“邪”?那甄宝玉岂不是本性为“正”?然而,问题却又远不是这样简单的。因为,前面说过,这个甄、贾二玉的降生入世的过程,在作者看来,却又是一个“正”、“邪”二气相互“搏击掀发”的过程!——“正”、“邪”二气只有在相互“搏击掀发”以后,才能赋予到甄、贾二玉这样的人物的身上!显然,在这一过程中,“邪”者固然可以轻而易举地从“正”者那些窃取到一部分“清明灵秀之气”;而“正”者也免不了会从“邪”者那里“感染”到不少“残忍乖僻之邪气”。于是,我们看到,小说中的贾宝玉和甄宝玉也就都成为了兼具“正”、“邪”两种气质,亦“正”亦“邪”,又不“正”不“邪”的第三类人物!以贾宝玉为例。在慧根和悟性的领域,按书中的交代,他既有“天分高明,性情颖慧”(第5回)的一面,却又有身为“蠢物”(第28回),悟性“钝愚”(第22回)的一面。在对待官方儒学的问题上,贾宝玉一方面对那些“子曰”、“诗云”之书深恶痛绝,甚至发展到将《四书》以外的后儒注疏都一并焚毁的地步(第36回);可另一方面,他对传统宗法社会尊崇“君父”的观念,甚至尊孔的观念,却又是竭力地回护。他说:“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第36回)又云:“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第63回)更有甚者,连他劝藕官以后不要在大观园烧纸钱时,竟然也拿出孔子作理由,说:“这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第58回)在对待大观园群芳的问题,他更是兼具两面:一方面,他对众女儿“爱博心劳”,“情迷”至深;而另一方面,他最终却又由“情迷”转向了“情悟”,从心底里生出了把包括黛玉在内的“钗、玉、花、麝”皆一并抛弃的所谓“情极之毒”的意念!——这个人物几乎时时处处都表现出了一种充满内在矛盾和张力的美!而甄宝玉呢?虽然作者对他的着墨远不及贾宝玉为多,但仅仅是第2回中的寥寥数笔,却也为我们勾划出了这么一个既在“万万人之上”,又“在万万人之下”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角色。你看他在小厮前面的表现:小厮们是万万冒犯不得他的忌讳的,否则,便要“凿牙穿腮”。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俨然一个小小的暴君。——这不正是“神瑛”从顽石那里所“感染”的“顽疾”吗?可“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竟又变了一个”。——这就又恢复到当年“神瑛侍者”怜香惜玉的风格上去了。而与上述甄、贾二玉的情形,相映成趣的是,作者围绕着小说主人公贾宝玉的“正”、“邪”两赋,竟然也使出了其惯用的双重“借影”之法!笔者曾在拙作《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的第二章——《“借影”新说:钗黛的另一对影子》中论及,《红楼梦》以袭人和晴雯为一对“借影”,分别照映钗、黛各自性格的“正面”;同时又以金钏和小红为另一对“借影”,分别照映了钗、黛各自性格中的“另外一面”。而此处,面对这个“正”、“邪”两赋的全书男主角,作者亦为之准备了一“正”一“反”两个“影子人物”。——这就是秦钟和蒋玉菡。秦钟者,设云“情种”也。这是在暗点贾宝玉从“神瑛”那里窃得的若干“清明灵秀之气”。蒋玉菡者,则谐音“将玉含”也。这又是在借贾宝玉含玉而生的情节,暗示他即为顽石后身的本质。巧得很,考察这秦、蒋二人的生平事迹,在某个意义上,也正好呈现出“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一对组合形态。那秦钟憨玩淘气一生,可临到末了,却对贾宝玉说出了“以前你我见识自以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的话来。蒋玉菡却正好相反,虽然他长年在忠顺王爷等显贵处奉承、伴驾,却始终没有放弃摆脱权贵控制,去过那种独立、自由之生活的理想,以至于在贾宝玉的帮助下做出了几近于“叛逃”的行为。——一个由“体制外”落回“体制内”,一个由“体制内”逃向“体制外”。如此的“内”与“外”、“正”与“邪”的组合,这也不能不说是作者的匠心独运了。

 

提到这个“将玉含”三字,这里就有必要说一说贾宝玉同他脖子上的那块通灵宝玉的关系了。如前所述,“石头”投胎,是为贾宝玉,“神瑛”临凡,是为甄宝玉。而书中交代,那贾宝玉“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第2回),这块玉又是从何而来呢?我们说,这块玉其实也还是那个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的“石头”。只不过,贾宝玉其人乃是顽石按照“神瑛侍者”的模样所窃取的肉身,而这块通灵宝玉则是其原来那个粗蠢之体,在经过了幻化变形以后,仍不能完全掩藏其形迹,而不能不留下的遗蜕。打一个比方,这就好比《洛阳伽蓝记》、《太平广记》等志怪笔记中所描述的那些狐精、狐仙,虽掌握了变化之术,又毕竟道行不是太深,结果其身子化做了美女,而身后却依然拖着一条狐狸的尾巴!同时,这亦如在蒙、戚三本上大量作批的立松轩等人所猜测的那样:“灵玉却只一块,而宝玉有两个,情性如一,亦如六耳、悟空之意耶?”(蒙府本第2回侧批)——《红楼梦》中的甄、贾二玉,就仿佛《西游记》中的真假美猴王。而那块独一无二的通灵宝玉,则不啻为贾宝玉其前世作弊,冒充“神瑛”的一个绝佳的“罪证”!它的存在,正好有力地说明了这个甄、贾二玉当中,究竟谁是真真正正的“孙悟空”,谁又是那只专门仿冒别人,却最终依然露了破绽的“六耳猕猴”!而既然这一前世遗蜕,对于贾宝玉来说,竟是如此重要的一个“罪证”,那它自然是不能轻易让知情者去把它识破、揭穿的,尤其是不能落到此一真、假“双包案”的受害者手上。想想看,这么一个通灵宝玉,若是一般不知内情的旁人翻翻看看,倒也没什么要紧。可一旦它掉了出去,然后又落到了苦主本人的手上,由此所引来的麻烦还会小了吗?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块“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的宝贝,倒也的的确确是贾宝玉一刻也丢失不得的“命根子”。

 

其实,从那块通灵宝玉上所镌刻的文字来看,其本身即隐隐地包含了一层针对贾宝玉的预告和示警的含义。细心的读者一定还记得,早在顽石下世以前,一僧一道就在其已幻化为小巧美玉的那个粗蠢之体上“镌上数字”,并赐与了它“几件奇处”。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奇异文字呢?作者却故弄玄虚,不肯立即予以说明。直到小说第8回,才借着宝钗鉴赏通灵宝玉的机会,把它交代了出来:其正面所镌刻的文字乃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八字,其反面所镌刻的文字则为“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十二个字。关于通灵宝玉反面的十二个字,我们留待本文的第九部分讨论,这里暂且不表。单看其正面的八个字,所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读者又是否能从中读出若干象外之旨、弦外之音呢?很显然,如果仅仅是望文生义地照字面上的话去理解,那不过是简简单单一句吉祥祝福的话,是很难说有什么更深一层的含义的。但我们不要忘了,《红楼梦》一名《风月宝鉴》,这书本身就是一面“风月宝鉴”。曹雪芹、脂砚斋等人反复提醒读者注意的一条就是“是书勿看正面为幸”(甲戌本第8回侧批)、“观者记之,不要看这书正面,方是会看”(庚辰本第12回双行夹批)。而书中刻意描写的许多充满寓象色彩的神秘之物,实际上也应该和这本书一样,不能照它的“正面”,而要去看它的“背面”!那么,具体到通灵宝玉正面的这八个字,我们又如何去看出它的“背面”寓意呢?其实,我们只要把这八个字的表面文意颠倒过来,也可以得到八个字,这就是所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的“反面”表达了:

 

既失既忘,尘寿不永。

 

——这么一颠倒,作者的真实用意,我们也就可以看的很清楚了:那通灵宝玉作为顽石的遗蜕,它正是贾宝玉所绝对不能丢失的宝贝。而一旦将它失却,这也就意味着贾宝玉其人,在尘世的生活行将结束了。

 

如此一来,前面我们在反驳“游戏笔墨”说时,所提到的那个“甄宝玉送玉”之谜,便也洞然可解了。贾宝玉不慎丢失了他的“命根子”,却恰好为甄宝玉拾得,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甄宝玉(神瑛)最终掌握了贾宝玉(顽石)冒名顶替,以假充真的“罪证”。所谓“甄宝玉送玉”,实际上也就是甄宝玉以“送玉”为名,前来找贾宝玉“兴师问罪”来了。又如何“问罪”呢?他自然不是要扭着贾宝玉打官司、要赔偿,但甄宝玉却显然是要站在佛、道等“出世”哲学的立场上,拿前世的真相,去点醒贾宝玉今生的沉迷,以便使他尽快结束目前这种冒他人之名,混迹于尘世的生活。读者又不妨站在贾宝玉的立场上,替他想一想:他曾经是那样迷恋于众女儿之情,在家庭破败之后,他又无限地留恋于往昔的富贵繁华,如果忽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他,儿女之情也好,荣华富贵也好,这一切原本都不应该属于他,从一开始,就不过是一场假扮的游戏;那么,一旦他悟及此义,他对于人生的一切世俗欲求,还会有多少眷恋之情不能斩断呢?可想而知,若情况真的发展到了这一步,接下来,那贾宝玉堪破红尘、悬崖撒手,进而言之循着癞僧、跛道的足迹,复归于大荒山青埂峰下,便是一件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由此,脂砚斋放着后三十回中那么多情节不论,独独将此“甄宝玉送玉”一事挑出来,同“黛玉之死”、“元妃之死”和“贾家之败”三件大事放在一起,并称为“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也就毫不奇怪了。

 

将上述思路整理一下,我们可以就“石头”、“神瑛”、贾宝玉、甄宝玉及通灵宝玉这五者的关系,再得到一组关系式。其具体表达如下:

 

关系式1:顽石=贾宝玉(今世肉身)+通灵宝玉(前世遗蜕)

关系式2:神瑛=甄宝玉

 

显然,作者最终采用了这么一种新的思路,是有其深刻的用意的。如前所述,按这种新的思路,整个故事便是以所谓顽石冒充“神瑛”下凡入世为其逻辑起点而展开的。于是,小说中贾宝玉投胎落草后,其所经历的一切,也就带有了一种浓厚的“假扮”和“游戏”的性质。古人曾经有云:“人生大戏台,戏台小人生”,又云:“人生如梦”、“人生如戏”。而熟谙中国古典戏剧之三味的曹雪芹,最终将其小说的男主人公定位在这么一种“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反串游戏当中,则无疑最有助于将这种古已有之的“如梦”、“如戏”的梦幻意识,给发挥到极致。想想看,在《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作者竭力描绘的是大家族的富贵豪奢,着力渲染的是贾宝玉对众女儿,尤其是对林黛玉的一往情深。可到了小说的后三十回中,作者却忽然将此富贵豪奢,将此一往情深,皆一律宣布为荒谬的享受和错讹的用情,这样的震撼力又岂是一般的财势悲剧和爱情悲剧所能够比拟的呢?一个人,面对尘世间的种种诱惑,哪怕是他迷到神魂颠倒,爱到死去活来,可结果仍不免是一场假、一场空。毫无疑问,这样的安排,也就从全书神话框架的高度,以一种近乎于黑色幽默的方式,揭示了人生一切世俗的欲求,都不过是一场虚幻的小说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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