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死囚刑场喊冤捡回命:受惊吓站不起 申诉19年无果
2016-06-291998年,张鸿被认定为太原一起杀人案的凶手而判处死刑。在刑场上,张鸿不停喊冤致使死刑执行中止。19年来张鸿不断申诉,2014年山西省检察院建议山西高院再审,但至今没有进展。
1992年,山西太原一名女工被杀,5年后,河南木匠张鸿在老家被抓,后被法院认定为凶手,一审、二审均判其死刑。
1998年5月15日,张鸿预定于这天执行死刑。知情人士称,“执行枪决前,张鸿一直在喊冤,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保住了命。”
张鸿也回忆称:“我上刑场前确实跟两个法警干起来了,但后来还是被送到了刑场。因我不断喊冤,被人用法绳勒住嘴无法说话。我跪在地上,有人把我踹倒后,用脚踩着我的头。不知过了多久,枪一直没有响,过来一个执行官,问我‘你咋回事’,我说我没有杀人,之后又被带回了看守所。”
张鸿与死神擦肩而过。对于为何被停止执行死刑,山西高院在2001年的再审判决书上写道:“发现原审认定张鸿犯罪的事实需要进一步查证”。
当张鸿被从刑场带回看守所时,浑身抽搐、大小便失禁。因为他的不断喊冤,死刑被紧急中止,暂缓执行。虽留下了他的命,但由于过度惊吓,之后的几年,张鸿始终无法站立,在监狱里爬行度日。
从刑场押回又3年后,2001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改判张鸿死缓,理由是“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
19年的牢狱生涯中,张鸿始终不认罪,在经历了刑场上的“死而复生”之后,他开始不断申诉,试图摆脱杀人罪名。
2012年,山西省检察院对张鸿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经过近两年调查,2014年4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向山西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但两年过去,他仍没有等到法院的回音。6月2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主任表示,目前案件正在按照程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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