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的确立
一、各国封建政权的建立和变法运动
1.李悝在魏国的变法
魏国在战国初年魏文侯当政时(前 445~前 396 年),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
(1)内容
①废除奴隶主官爵世袭制
以“食有劳禄有功”为原则,根据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使地主阶级的代表得以牢固的 掌握政权。
②推行“尽地力之教”
鼓励自由开垦土地,提倡各种粮食作物杂种,扩大农副业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
其目的在于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农作物产量。
③实行“平籴法”
年成好时,政府以平价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灾年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防止商人垄断粮价,以稳定小农经济,巩固封建的经济基础。
④创制——《法经》
编制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典——《法经》,共六篇,分别是《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这部《法经》不仅集以前各国法律之大成,而且是秦汉法律的张本。
⑤任用吴起改革军事制度
凡考核及格者,免去一家徭役,并奖给田宅。并根据士兵的不同特点,对军队采取新的编制,使每个士兵的优点得到充分的发挥。
2.吴起在楚国的变法
吴起,卫国人,是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公元前 390 年离魏入楚,一年后楚悼王任用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吴起变法基本上承袭了李悝在魏国实行的办法,并根据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的状况进行改革。
(1)内容
①“明法审令”
公布法律;对各级官府的命令严加审查,实行层层监督,以保证新法的贯彻执行。
②“实广虚之地”
将旧贵族迁往地广人稀的边地,变相收回旧贵族的土地,以打击旧贵族势力。
③“收爵禄”
针对“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的局面,为削弱旧贵族对国王权力的严重威胁,规定被分封的旧贵族经过三代的,就将其子孙的爵禄收回,取消分封。
④“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
坚决裁减无用之官,减少俸禄开支,节省经费用于练兵。
⑤“塞私门”
禁止旧贵族以私门招引食客,以防其结党反对变法。
3.商鞅在秦国的变法
商鞅(约前 390~前 338 年),原是卫国破落贵族的后裔,姓公孙,名鞅,也叫卫鞅,后因在秦变法有功,封为商君,所以历史上称为商鞅。商鞅变法是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于公元前356 年至公元前 350 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分两次进行。
(1)第一次变法
开始于公元前 359 年。内容如下:
①废除世卿世禄制
实行军功爵制,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没有军功的人虽可以富有,但不能尊贵。新制规定:即便是国君亲属,若无军功也不得列入宗室属籍。
②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对立功者,依功劳大小分别授予爵位、田宅。私斗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刑罚。
③编制户籍,实行什伍连坐法
凡境内居民均须登记于户籍,5 家为伍,10 家为什,互相监督。一家犯法,若别家不告发,则 10 家同罪连坐;告发人予以奖励。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④奖励耕织
规定凡是粮食和布帛产量超常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凡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三晋无地农民到秦垦荒,不但给予田宅,而且免除三世劳役。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2)第二次变法
商鞅新法实施 10 年,取得显著成效,秦国日益富强。公元前 350 年,秦都从雍迁至咸阳后,商鞅开始了第二次变法。内容如下:
①推行县制
合并乡村城镇为县,全国统一划分为 31 县,县设令和丞由国君任免,代替了以往的分封采邑制。
②废井田,开阡陌
平毁井田中的纵横疆界。奖励垦荒,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土地,按土地多少纳税。以法律形式废除了井田制。
③统一度量衡
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促进了国内经济联系。
④制订秦律
参照李悝《法经》制订了秦国的法律,公布于全国实行。
⑤烧诗书,禁游学
打击儒家复古思想,以便确立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
(3)影响
①商鞅变法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
②商鞅变法从根本上改变了秦国的面貌,使之后来居上,成为战国七雄之首。商鞅虽死,秦惠文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
③秦代实行的许多制度是在商鞅变法时创建的,两者的前后源流关系清晰可见。
二、封建社会初期的阶级构成
战国时期,农民与地主构成了社会上两大对立阶级,构成了战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1)地主阶级的分类
①国君
地主阶级政治上的最高代表,也是最大的土地占有者,这种占有属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国君凭借国家机器剥削和压迫农民。
②贵族食封地主
他们最初是由宗法分封制下的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的。他们和奴隶制残余有更多的联系,是地主阶级中的保守阶层。
③军功官僚地主
他们是在统治阶级内部进行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中推行“计功行赏”政策而产生的一个阶层。他们大都出身“士”,其获得土地和政治特权主要依靠战功或政治才能。
④“豪民”地主
这是随着土地的只有买卖而从自耕农、手工业者和商人中发展起来的地主,他们虽未做官,但依靠经济手段致富。通过“以末(商)致财,用本(农)守之”的途径购买土地,转化为地主。
(2)农民阶级的分类
①“公民”
农民阶级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授田”的形式把土地分给农民,农民要向国家缴纳租税,服徭役和兵役。这种被称为“公民”的农民,实际上是国家控制下的农奴。
②佃农
从自耕农中分化出来的。他们租种地主的土地,将收成的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佃农的身份同样是不自由的。
③自耕农
地位比“公民”略高,大批从旧时的庶人、国人转化而来。占有少量的土地和农具,人身比较自由。
三、各国的兼并战争和秦的统一
1.战国时代封建战争概述
①武器的进步
②兵种兵源的变化
③战争方式的变化
④各国长城的建筑
⑤战争的性质和发展的趋势
2.魏国独霸中原时期
3.秦、齐对峙时期
4.秦、赵大战时期
5.秦统一六国时期
四、战国时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1.学术思想领域的“百家争鸣”
战国时期,官学下移、私学兴起,推动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思想大解放。参加争鸣的主要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还有阴阳家、名家、农家、纵横家、杂家、兵家等。
(1)墨家
墨家流传的著作有《墨子》。墨子,墨家学派的创始人。
①墨子的主要观点
a.重视劳动,将之视为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
b.主张“节用”、“节葬”,反对穷奢极欲,挥霍浪费,要求节约开支,葬礼从俭。
c.主张“兼爱”、“非攻”,反对“大攻小,强执弱”的兼并战争,反对强凌弱、众暴寡、富侮贫、贵傲贱等阶级压迫,宣传不同阶级、阶层的人“兼相爱、交相利”。
d.主张“尚贤”、“尚同”。国君应该不分等级举用贤才,反对世卿世禄制。
e.认识论方面,提出了判断是非真假标准的三表法。三标法的出发点是唯物主义的,主张根据前人的间接经验、群众的直接经验和实际效果来判断是非,在认识论发展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2)道家
战国时期道家的代表人物是庄子。庄子的思想,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庄子不仅在思想史上有重要贡献,而且在文学、美学方面很有建树,他的寓言、散文都以其浪漫主义风格深刻影响着后世。
①庄子继承了老子有关“道”的哲学基本立场和老子的辩证法,但把对立面的统一推到 了极端,提出了自己最有特色的“齐物论”。“齐物”就是齐一万物,认为任何事物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无差别的,这是一种以反对主观片面性为目的的相对主义认识论。
②揭示了人的认识中有限与无限的矛盾,并且认识到空间、时间的无限性。
③在政治上他提出无为而治的思想。
④在自然观上他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
(3)儒家
①荀子
a.荀子主张“隆礼”而重法。他认为“礼”是根本原则,法是具体措施,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b.荀子主张人性恶,性善是后天教化的结果。因为人性是恶的,所以要用礼治来约束,做到“明分使群”。
c.荀子认为自然界的变化有自己的规律,不受人的意志支配。第一次从理论上把人与神、自然与社会区分开来,是对天命论的有力批判。他还强调了人在认识自然和利用自然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提出“制天命而用之”。
(4)法家
法家是反映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思想流派。
①代表人物
战国早期的法家有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都是各国变法运动的倡导者。后期法家的代表人物是韩非。韩非是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
②主张
a.法家提出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以论证战国时期政治、经济地位变动和财富权力转移的合理性、进步性,批判儒家守旧不变的观点。
b.法家是主张君主专制的,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则认为三者缺一不可。
c.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生来是自私自利的,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是建筑在利害矛盾的基础上的,他认为不可能使人民心悦诚服地供统治者剥削,必须用暴力加以强迫。
2.史学与文学艺术
(1)史学著作
①《左传》 ②《竹书纪年》 ③《战国策》
(2)诸子散文
(3)屈原和楚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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