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门店在夜间管理的工作,确保夜间工作运转正常、安全,通过夜间检查,提高门店对夜间安全和经营管理防范意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酒店有限公司旗下各酒店夜班工作行为规范。
三、相关规定
1、公司相关部门不定时的组织人员对公司各门店进行夜间检查。
2、参加检查人员:质检经理、店经理、财务经理与其它部门经理等。
3、酒店夜间检查项目: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相关的夜间检查标准及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附《夜间检查表》。
4、夜间检查小组按照《夜间检查表》中规定进行考核评分,并将作为店经理考核的依据。
四、夜间检查表(执行标准)
五、处罚
1、对于夜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不属于重点★检查项目的严重问题,由各店店经理落实相关责任人,并依据《酒店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拿出整改措施与处理意见,于接到夜查报告后三日内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2、店经理是门店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公司夜间检查中,如出现重点★检查项目的问题,将按以下处罚标准对店经理进行处罚:
2.1员工上班睡觉,处罚100~200元/次;
2.2员工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处罚100元/次;
2.3夜间23:00后前台备用金未存放保险箱(钱箱内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处罚100元/次;
2.4酒店钥匙交接手续不全或无签字的,处罚100元/次;
2.5仓库、厨房、财务办公室、机房、配电室等重要部位门未锁的,处罚100元/次;
2.6夜间24:00前客房有脏房出现,未及时清扫的,处罚100元/间 (空房8间以内不允许出现脏房);
2.7煤气设施未关闭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处罚200元/次;
2.8酒店安全、消防方面存在严重隐患的,处罚200-1000元。
六、申述
如果在执行此制度的过程中,有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可以向公司总经办进行申述,按照如下表格填写申述内容:
申述事件 | 处理结果 | 申述内容 | 申述理由 | 时间 | 申述人 |
七、其它
1、本制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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