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保险法看保险公司安全性
另外,对股东的资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也有很高要求。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作为保证金,存入银保监会指定的银行。而且不得动用,在万一保险公司需要清算的时候作为清偿用。保证偿付能力原则,主要是为了履行未来的赔偿或者给付责任。保险里面的公积金,不作为股利分配,而是储以备用的净利润。低于规定比率的,应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措施来补足。也就是说,会把承保的一部分额度分散出去给再保险公司。对于其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它保险公司。02、
《民法典》看保险公司的安全性
从《民法典》的角度看,民法典第3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受益人完全由他自己决定,对财富的去向有很强的控制性。03、
背靠大树好乘凉
保险公司这么安全,投保增额终身寿险当然也是安全的。
目前绝对安全稳健的存钱处:
单个银行50万以下的银行存款、国债、储蓄类保单。
投保增额终身寿险,把心放肚子里哦~
04、
法商角度看保险公司安全性
中国大陆的保险,是唯一由国家政府来保证与信用背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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