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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 发微探幽 一部平视《红楼梦》文本的通俗红学论著

正本清源  发微探幽

一部平视《红楼梦》文本的通俗红学论著

——试析张黎明先生新作《万千滋味品红楼》

 作者:素衣 

《红楼梦》是奇书,也是中华文化的奇迹,研究《红楼梦》的专学——红学更是博大精深,非方家难窥其堂奥。我的同乡前辈作家张黎明先生出了红学新作《万千滋味品红楼》,初读之下,深受教益,谨照先生嘱咐,将一些粗浅不堪的认识整理出来,以再向先生请教。但作为一个“门外汉”,自知浅陋,下笔不得要领,所写全无章法,会错文意而唐突先生又干扰读者的情形实在难免,在此先请先生及读者恕我孟浪之过!

《红楼梦》诞生至今已有约两个半世纪之久,旧红学大致与《红楼梦》同时诞生,也已有200余年历程。就从1904年国学大师王国维发表《红楼梦评论》,使红学成为独立学科算起,现代红学也走过了100多年历程。在这100多年间,红学一面兴盛不衰,一面风雨不断,派系林立,岐说纷呈,争执不休,攻讦无尽,正像《红楼梦》中《好了歌》注里所说“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由于为固有的文化传统和文学研究范式所拘囿,又由于现代学术规则在我国确立较晚,再加上社会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从清朝中后期以来,单论红学研究中对《红楼梦》本旨命意和写作意图的看法,就有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的“历史本事”说和“批清吊明”说、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派的“作者家事”说、新中国特殊时期的“阶级斗争”说等著名说法,此外还有“闺友闺情”说、“引登彼岸”说、“为女子立传”说等,众说不一。再加关于书中人物、故事、思想主张、艺术手法以及作者身份、成书过程等各方面研究聚讼无穷,红楼公案迭出,红学迷雾重重。尤其是近三四十年来,在商业化浪潮冲击和眼球经济驱动下,一些千奇百怪的“研究成果”纷纷出世,“太极《红楼梦》”“史湘云才是陪伴贾宝玉终身的人”“曹雪芹和他的情人杀死了雍正皇帝”“秦学”等耸人听闻的奇谈怪论吸引世人眼球,造成了异常复杂的红学现状。

考察这种乱象,最大的问题在于索隐派、考证派以及近时的“秦学家”、“阴谋论”家都没有将《红楼梦》当做一本艺术作品、一本小说,没有用正确的学术态度正视和平视这本奇书,没有从文学的、美学的角度去考察研究,而是绕开这本小说显在的直接的文本交代,试图从文本侧面、背面为它赋予隐含秘密并苦苦追索,执拗地把它当做历史书、自传书或者文化领域的阶级斗争教材对待,用各自的臆想去自编一套“历史故事”,对原作强行附会,这确实让人唏嘘。

面对这一现状,新红学创始人之一俞平伯先生曾说道:“红学实是反《红楼梦》的。红学越昌,红楼越隐”,这是他对当时红学发展形势的深刻反思。事实上,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红学家进行着认真反思并逐步回归正确的学术轨道,一些有分量的新著作给红学研究吹来阵阵新风,红学的健康未来正可期待。

张黎明先生的《万千滋味品红楼》,正是迎着这种反思和回归的红学新风开出的鲜艳花朵,展现着平视《红楼梦》文本交代、正视《红楼梦》艺术属性的本质色彩,对人物、事件、艺术特色、思想价值等各个方面,都以小说《红楼梦》的文本交代为基础,用艺术分析方法科学地进行解析,不牵强附会,不另起炉灶。而在《红楼梦》作者身份和版本现象的研究方面,仍坚持以《红楼梦》文本的真实情况为依据,根据文本特点解析作者特点和版本特点,再结合历史材料进行比对筛查,合理假设,小心求证,使研究过程和结论都极具可信度。这其实是做到了红学研究的正本清源——这个“本”和“源”,就是作为文学著作的《红楼梦》文本——这是《万千滋味品红楼》这本著作的最可贵处。

先从对《红楼梦》的主旨命意的探究看。《红楼梦》的主旨与写作意图,历来是红学各派纷争论战的核心战场,也是多数红学著作绕不开的问题。张黎明先生在他的《<红楼梦>作者的写作意图究竟是什么呢?》一文中,避开纷繁芜杂的“历史本事”“引登彼岸”等说法,坚持相信《红楼梦》作者在文本中的直接交代,根据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凡例》中“为闺阁昭传”说,力证作者第一的写作意图是 “他要写一部赞美女儿的书”,要为那个时代无数的青春女子谱一首“颂歌”和“挽歌”。在此基础上,作者结合《红楼梦》文本的主要故事交代和青春女性对情感生活的自然需求,指出《红楼梦》作者的第二重写作意图是“大旨谈情”,即表现青春女子的爱情、亲情、友情问题,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时情世象。再进一层,通过对《红楼梦》中贾雨村判案、贾元春归省、贾家被抄家等诸多超出女性命运和情感问题范围的内容的深入分析,结合古抄本《红楼梦》中的脂砚斋批注,指出作者的第三重写作意图是要用艺术的手法揭批当时社会的黑暗和礼教的无情(这实在不同于索隐家所说的隐“历史本事”和“批清吊明”,请列位看官着眼!)最后,先生总结道:

《红楼梦》的作者有可能具有一明一暗两种写作意图,明的写作意图是‘为闺阁昭传’,‘大旨谈情’;暗的写作意图是‘托言寓世’,讥刺时政……

从文学写作的一般规律来说,作者创作一部长篇小说,既可能会有单一的写作意图,也可能会有多重写作意图。多重写作意图中的每一个具体的意图,都可以单独存在,各个意图之间也未必能构成某种冲突。像《红楼梦》这样举世无双的小说,其思想内涵十分复杂,这一点决定了作者会有多重写作意图……

 “大旨谈情”这是明的写作意图,是表面的、微小的、次要的意图;而“托言寓世 ”这种暗的写作意图,则是实际的、重大的、主要的意图。

这三重命意说,不但依据文本和作者(批者)的显在交代得出,而且层次分明,关联清晰,有理有据,真实可信,形成了清楚完备的观点体系,带读者冲破重重迷雾,如拨云见日,让人神清气爽。

再从对《红楼梦》故事的解读来看。小说是要讲故事的,再高深的道理和主张,在小说里均须借故事来反映。所以,怎么看待《红楼梦》故事,是《红楼梦》研究最根本的问题。对《红楼梦》文本交代的故事的认识,历来存在诸多“迷案”,这里只以 “金玉姻缘”问题和贾赦住所问题为例作些分析。

对于“金玉姻缘”的由来,很多红学家都持“阴谋论”观点,认为“金玉姻缘”之说是薛家联合王夫人早就密定的阴谋,意在促成宝玉与宝钗的婚姻,维护两家利益并巩固掌家大权,而薛宝钗正是这一阴谋的主要设计者和积极实施者,她心机深沉、手段阴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女子。这一说法的产生不能说全无根据,在书中追踪觅迹似乎也能找到 “证据”。比如著名红学家李希凡先生在他的著作《<红楼梦>人物论·薛宝钗论》一文中,针对《红楼梦》第八回宝玉与宝钗初次互看金锁和通灵宝玉时宝钗将通灵宝玉上所镌的文字“念了两遍”,即认为这是宝钗故意引起宝玉注意,并提示心腹丫鬟莺儿道破其暗喻“金玉良缘”的玄机。又针对第二十八回宝钗“羞拢红麝串”一节,他提出:“(薛宝钗)如果真觉得(元妃赏赐的独她与宝玉有的红麝串)没意思,为何要在大热天将红麝串戴于腕上,出入人前?为何不将元妃赏赐中众姐妹都有的宫扇,随手拿着纳凉呢?”这意在揭示薛宝钗又一次有意在人前放大元妃主张和金玉结亲的信号。单从这些“证据”和推论看来,薛宝钗确实是个心机极深的阴谋家,而她参与炮制并积极实施“金玉姻缘”阴谋也应该是不容置疑的了。

然而问题在于,薛家究竟为什么炮制阴谋、谁参与了设计阴谋、如何实施阴谋等根本性的问题,《红楼梦》文本里没有任何直接交代,诸多说法都是一些研究者的揣测和臆想。再从证据和推论看,如李希凡先生找出的这类零星的“论据”,常常存在诸多的解释角度和过大的理解空间,算作间接证据都显勉强,只能视为与“金玉姻缘”有关系而作为引发推测的线索,决不能用来直接证明“金玉姻缘”就是薛家阴谋而薛宝钗就是重要元凶。

在张先生著作中的《薛家的那些事》一文中,先生根据《红楼梦》显在的文本故事交代,结合叙事逻辑和常情常理,承认了“金玉姻缘”对于两家的重大意义,并推断这是薛家认可甚至追求的一个目标,也是薛家长住贾家的一个原因,但是明确否定了在文本中没有根据的“薛家阴谋”论,即认为“金玉姻缘”符合薛家期待,却不是薛家主动制造的阴谋,薛家人包括薛宝钗也没有时时处处费心经营,相反,薛家基于对两家家事的深入分析以及对“金玉姻缘”最终实现的某种“自信”,始终安宁无事,静等水到渠成,而薛宝钗也大致安分守常,并未处处算计。

再看《红楼梦》文本交代的显在故事。书中多处明写着宝钗有意“远着宝玉”、遭逢黛玉拈酸吃醋和明讥暗刺时一再退让、薛姨妈在贾府主动说出“四角俱全”的话、薛家母女对竞争对手林黛玉呵护有加等诸多情节。以此分别对照“薛家阴谋”论和安守常情说,抛开情理推断,单论文本依据,如果说支持前者的证据是间接证据,有两三条,那么支持后者的证据则是直接证据,有八九条,我们该信哪一种?

再从研究思路看,这里面还有一个俞平伯先生所说的“求深反惑”的问题。对于《红楼梦》这样一本复杂的小说,一些研究者觉得用“阴谋论”“本事论”的路数来解读诸如“金玉良缘”这样的玄妙关节,才能显得高明奥妙;若单据文本的显在交代来读解就会失于浅易和无趣。其实此论大谬。就“金玉姻缘”问题而言,一些研究者拿着放大镜在字缝里抠出些蛛丝马迹,依靠大量的联想另外构架一套故事,这是需要一些心思,但是,忠于原作,细读文本,从文本的显在故事里读出至情至理,条分缕析,接铆合榫,理解显在故事更丰富的内涵和书中人物最真实的个性,则需要更多的学术理性和研究功夫,而且得出的结论会更可靠也更生动,这其实比另编故事高级得多。再拿这两种研究方法下薛宝钗的人物形象来说,“薛家阴谋”论中的薛宝钗表里不一,复杂多面,既不符合书中宝钗判词等处对她性情品格的评定,也不符合她一贯的淑女形象,其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她的形象撕裂,是一个不小的叙事破绽。而安守常情论中的宝钗始终理性、随和,安分守常,完全没有人设坍塌的危险。如此一比,高下立判。

对于荣府长子贾赦住在荣国府偏院的问题,历来有“贾母偏心”说、“贾赦庶出”说等说法,最离奇的是红学泰斗周汝昌先生的说法。周先生运用一种“曹贾互证”的独门手法,把《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与书中人贾宝玉等同起来,让有关曹家家世的历史记载和《红楼梦》文本对贾家家世的交代进行“互证”,交相补缺,根据历史上曹雪芹父辈曹頫曾过继给雪芹祖父曹寅并继任江宁织造的史实,经过几番复杂推理,论定《红楼梦》故事中贾赦住偏院是因为贾赦、贾政兄弟不是贾母亲生,贾政系过继给贾代善为子,贾赦随贾政进入贾家。这样一来,贾政是正式过继的儿子,贾母疼爱,与贾政同住,便住了荣国府正院;贾赦居长,对外袭着世爵,但是与贾母关系远了一层,在家内也不得贾母喜欢,故而另住偏院。这真是开了一个巨大的脑洞,而问题实质还是在于其脱离文本的研究方法。

在《万千滋味品红楼》中,先生用《贾母为何住在贾政家》一篇专文,依据文本交代,深入研究了贾家的家庭关系,从王夫人出身带来的社会关系、元妃是贾政之女、贾政有更大的社交圈子、贾政为人处世优于贾赦等几个方面,得出了贾政一房是荣国府“政治、经济、文化、外事等方面的中心”,大家长贾母住在这个家族中心,既便于她掌控家计,又便于她养尊享乐。这样一来,贾政自然要跟了贾母住在正院,而贾赦只能屈居别院。这一论断未必尽善尽美,但是不管是最终结论还是研究方法,都是相对最科学和可信的。

与此问题相关的,还有贾母对贾赦的个人态度问题,而这又牵扯到怎么看待贾赦这个人的问题。先生又用《贾赦为什么没能成为荣国府的当家人》一篇专文讨论了贾赦的品性和人生。该文指出,从《红楼梦》第七十一回邢夫人的陪房费婆子说自己“起先也曾兴时过”,推断出贾赦“也曾得势过”;又依据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对贾赦的介绍方式、第四十六回王熙凤对贾赦谋娶鸳鸯一事的态度、第八十四回平儿对贾赦的评价等情节,揭示了贾赦平庸、好色、昏聩、狠毒的个性特点,推断贾赦因为品质恶劣、胡作非为而逐渐失势,加上又没有贾政在理家能力、社会关系等方面所拥有的资本,所以不受贾母待见,从而落得个尴尬处境。这一论断颇有见底。

再从对《红楼梦》文本现象的态度看。在中国文学脉系中,《红楼梦》如一座奇峰,危乎高哉,举世仰望。但是,它有没有缺陷和问题呢?当然有。胡适先生等很多学者就对《红楼梦》有诸多批评,这是应该的,同时也需区分批评什么、怎么批评,脱离文本实际的批评则不该被认可。还有一些研究者,视《红楼梦》为“完物”和“圣物”,不能接受对它的正常质疑,面对某些遮盖不了的问题,则千里捉风,曲构索解,用一些没有根据的材料和有失公允的方法替《红楼梦》捂残掩缺,描白画红,看似爱“红”护“红”,其实质却是对《红楼梦》文本现象的轻慢,其做法也为害无穷。正确的态度,是实事求是地正视《红楼梦》文本现象,既拥抱它的优点,也直面它的问题。

有关秦可卿的一系列问题,是最能体现《红楼梦》特殊文本现象的问题。在《红楼梦》中,秦可卿是一个人格多层面而形象不和谐的人物,她出身是贵是贱,品性是贞是淫,见识是高是低,所历是白是辱,死因是病是羞,般般全是迷团。多数论家都看到了这一现象,却找不出产生这一现象的真正症结,每每用经不起推敲的说法来强行弥合秦可卿人物形象的分裂缺陷。红学家丁维忠在《<红楼梦>中的五个秦可卿》中,梳理分析了“生活原型秦可卿”“淫丧的秦可卿”“心性高强的秦可卿”“警幻仙姑之妹秦可卿”“兼美”等五个类型化的人物形象,让读者充分看到了这五个形象无法统一于同一个人物身上的矛盾和尴尬,但是没有进一步探究形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张黎明先生用《秦可卿形象的矛盾之处》一文,结合脂批和《红楼梦》独特的成书过程,据理认定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红楼梦》文本本身的不和谐,也就是说:这不是读者读出来的问题,是作者写出来的问题,或者说是《红楼梦》文本自身的先天问题。对此,先生写道:

从批书人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造成秦可卿形象出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该书在创作、修改过程中前后经历了不少反复。作者最初似乎要把秦可卿塑造成一个淫妇的形象,或者至少要写出她“滥情”的一面,以便揭露宁府主子们生活的荒淫无耻,这从判词判曲中看得很清楚,但批书人之一的畸笏叟认为,用“史笔”写一位有原型的家族成员,不能完全按照史实去写,尤其不该过分张扬其丑陋的一面,“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于是就“赦免”了她的罪孽,命作者“删去天香楼一节”。

  这样,作者面对与批书者的意见冲突,虽然遵命“删去天香楼一节”,却没有修改书中对她作出评价的判词、判曲和她的卧室陈设等处内容,造成了前后矛盾的问题。此外,书里又写道:

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部书直到作者去世为止,一直没有完全定稿,而是处于反复的修改之中。只不过对秦可卿形象的问题,他还没有完全考虑清楚,或者说考虑清楚了还没有来得及去做最后的完善,结果这个问题便遗留下来,成为如今让红学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的问题。

以上的推论,虽然未必还原了真实情况,也不能一揽子解决有关秦可卿形象的所有问题,但有理有据地正视《红楼梦》文本实际,承认创作问题,这正是对《红楼梦》文本的真正尊重,体现着可贵的学术品质和立论勇气,是必须肯定的。

除此而外,作者用不同篇目分别揭示了《红楼梦》第八十八回“贾珍鞭悍仆”一节的不合情理之处和第十六回对建造大观园的规划决策与资金来源等重大问题交代不清的缺陷,这都是平视《红楼梦》文本,大方得体地正视文本现象的最佳例证。

以上这些,正是这本著作至为可贵的地方。

一门学科,以它的研究对象为“本”为“源”,本来再自然不过,但对于红学则不然。如前文所述,现代红学百年之间,红学界把过多精力用在挖掘文学作品《红楼梦》 “可能隐含”的历史任务、作者秘辛、批者悬疑、版本迷案和阴谋故事上,对文本显在内容的关照反而被冲淡,就如我们要品评一盘菜,偏专意用十二分的心思追索做菜意图、厨师来历、烹煮过程、配方秘笈以及桌盘勺碗,却不曾足够认真地观察这盘菜的品相,尝透这盘菜的味道,检测这盘菜的营养。而张先生这位“美食家”,正是从正面对菜品下口,直奔它的品相、味道和营养而去,才真是事得其法、行归正途,值得称快。

当然,这本著作的好处,绝不只在于平视《红楼梦》文本上。在坚持平视文本、正视其文学性和创作实际这一根本原则之上,先生借助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宏阔的学术视野,运用扎实的红学功底和独到的学术眼光,证理辨疑,发微探幽, 得出了一系列可信可喜的研究结论,深可诚敬。

以下只从三个方面试作简释:

一是目光深邃,实现了独到的学术洞见。《红楼梦》中的“黛钗合一”问题,是一个经典的红学问题,从脂砚斋到俞平伯到王蒙到陈熙中,都对这一问题作了讨论,但是,他们或者推求“黛钗分设”的真实内涵,或者分析“黛钗合一”的是否可证,却没有触及这些问题背后的更深层问题:黛钗为何要分设及“分设”与“合一”是什么关系。先生在《黛玉和宝钗:女性美的两种极致》一文中深刻地指出:黛钗二人的“合和分应该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的”,因为“作者对于理想中的青春女性人物形象,既有一个‘合二为一’的构思和设计,同时也有一个‘一分为二’的构思与安排”。

原来,不论在“黛钗分设”论中还是在“黛钗合一”论中,黛玉和宝钗始终是两个形象,虽然讨论的是两个形象的分合关系问题,问题的对象却始终是两者,是“二”。到先生这里,他看到了似分似合的两个对象即“二”存在的前提,应该是一个先行存在的根本性的“一”,即把两个对象统一起来的一个范畴,或者说生发出两个对象的一个本源。先生进一步论述“一”和“二”的具体内涵,指出“一”就是《红楼梦》作者对青春女子的理想化期待,是文本创作者的一种审美理想,具体物化为《红楼梦》第五回出现在太虚幻境里“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的神秘女子兼美。而这“二”,正是由这“一”的理想中天然包涵的两种女性美的极致情态,是无法兼容的两个标准及其表现,物化为如 “双水分流”“双峰对峙” 的黛玉和宝钗。这一论断,触到了《红楼梦》作者的创作思想和美学取向层面,使对“黛钗分设”和“黛钗合一”问题的研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贡献。

还有,对于宝黛二人在恋情中多痴多怨、相爱相杀的非常规交流方式,先生在《谁知道黛玉心里有多苦》一文中综合黛玉的处境、性情、人际关系以及当时的礼法规范等情况作出了全面的答案,比以往泛泛地归咎为“黛玉多疑”和“小儿心性”要可信很多。书中还有多篇专文,分别对宝黛二人的人格形成、宝玉的女性崇拜与泛爱情感的来源、冷香丸的创作构思和映射意义等重要问题都作出了系统论述,提出了很多独到见解。

除此之外,在对《红楼梦》作者的研究方面,先生用《<红楼梦>的作者究竟会是谁呢?》一文,从文艺创作的一般规律出发,结合《红楼梦》文本的实际情况,列出了认定《红楼梦》作者应该坚持的三个标准:明末至清中期杰出的小说家或戏剧家 、才华出众的著名学者、对社会有深刻认识的批判思想者。不论该文最终给出的《红楼梦》作者人选是否可靠,单是这三条辨别标准的提出就足为《红楼梦》作者的考证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摒除偏见,展开了精到的故事辨析。先从对一组人物评价的对比看。宝玉身边最重要的两个丫头——袭人和晴雯,历来是红学家们争论的焦点,而且常被用来作比较评价。在很多论家眼中,晴雯的形象要比袭人高大太多,最主要的原因是认为袭人为人阴险狡诈而晴雯极具反抗精神,前者的主要证据是谗言惑主、监视告密,后者的主要证据是性情刚烈、有斗不疲。先生对历来被视为“献谗记”的《红楼梦》第三十回袭人向王夫人进言一节文字作了细致分析,结合袭人一贯的忠仆形象,指出袭人只是作为一个得用的贴身丫头,出于对寄托着自己未来的主子前途的担忧,而提出了改变主子生活环境以规束其心性行状的建议,在当时情境中不仅不显得奸诈卑鄙,反见其一片用心令人动容。至于说她监视晴雯、芳官等人并向王夫人告密造成她们被逐出贾府,虽有这样怀疑的理由,但却过于夸大了袭人的作用,也缺乏明确的文本证据。这实在是为袭人解除了一大冤屈。而对于晴雯,通过对她误解小红制造委屈、因懒惰拒绝黛玉进怡红院、反复与宝玉使性斗气、为失窃事件虐打坠儿、处处挤兑袭人秋纹、多方得罪下人婆子等诸多表现的分析,客观指出她在美艳灵巧、勇于抗争、侠肝义胆之外,还存在着怠惰、刻薄和张狂好斗、与众不合的另一面,她所参与的争斗也并不都是正当“反抗”。正是这样的个性特点,使自己的处境逐渐恶化,成为最后境遇悲惨的重要原因。在这里,先生不是一定要把袭人变成“完人”而把晴雯变成坏人,而是力求对人物的评价更贴合其真实表现,不带偏见,公正客观。

同时,还通过对荣府家政等方面的分析,指出王夫人并不像很多读者认为的那么糊涂昏聩,其实也具有一定的理家才能。通过对贾家的外务分工、贾琏的日常事务、贾琏与凤姐的关系等方面的深入分析,指出贾琏并不只是浪荡无行,其实还有任劳任怨、善于谋划、心底善良、委曲求全等优点。这类洗冤辨白、纠曲显直的论断还有很多,都使人感到豁然开朗。

三是发幽探微,看懂了绵密的细节叙事。《红楼梦》写法的一大特点,就是运用了绵密琐碎的细节化叙事手法,和纵横交织的复合型线索构架,正如脂批说的“草蛇灰线” “伏脉千里”,所以研究《红楼梦》必须目光敏锐、用心深细,留意无数的多义性细节,发现藏于暗处的重大关节(这也绝不同于索隐派所惯熟的附会手法)。

先生在《试说贾家姑娘的偏执》一文中,根据《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关于黛玉推断赵姨娘从探春处出来顺道来到潇湘馆以及第六十二回探春安排深查是谁挑唆赵姨娘胡闹这两处本不起眼的细节交代,揭示了贾探春和赵姨娘并不是那么的疏离和永不合拍,平时也会有一些必要的亲情互动,而探春对生母也不只是一味的鄙夷和冷漠,当还有一些无奈和隐而不露的关照。这就使得贾探春的形象更为饱满,相关的故事也更为真实生动。

另外,由《红楼梦》第三十回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大闹中宝玉唯一一次因误解黛玉而首先引起争吵的细节,考察了宝黛恋情中二人总体的交流方式,重点对黛玉行为模式和个性心理作了深入分析,使对黛玉本人及宝黛恋情的认识更为深入。由第三十三回贾环故意撞上贾政然后诬告宝玉对金钏“强奸不遂”致死人命时的种种精巧设计,揭示了贾环极富心机的一面,以及贾家家庭矛盾之尖锐。还有王夫人向王熙凤过问月钱、贾政设辞不见林黛玉、王熙凤虚意赚尤二姐进府等诸多微小细节,都被先生巨眼识破,探求出了更动人的红楼故事,这也是研究《红楼梦》最见功力的地方。

以上所论,絮絮叨叨,只为尝试指明先生著作的最可贵处。而在上述好处之外,还有全书内容全面,囊括《红楼梦》人物、故事、艺术性、思想性、版本问题、作者问题等各个方面,以及全书语言朴素,文风平实,亲近普通读者等等,这于一篇小文,实在难以备及,只凭读者认真读书、仔细体会了。



作者简介:

素衣,本名李宝峰,甘肃平凉人,平凉市《红楼梦》学习研究协会主席,散文、评论散见于《甘肃日报》等刊物及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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