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德国古典哲学家都建立了自己的体系,而黑格尔建立的是历史上最庞大、最全面的哲学体系,他把本体论、认识论、自然哲学、法哲学、美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等各个学科结合成了一以贯之的体系。1807年黑格尔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8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1817年,出版了《哲学全书》,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构成了本体论,这是黑格尔的《逻辑学》研究的内容。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在个人意识中的表现是认识论,这是他的《精神现象学》研究的内容。绝对精神在自然界的外化是《自然哲学》的内容。
1821年,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写道:“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到现实结束其形成过程并完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密涅瓦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了,才会起飞。”斯特劳戴克由此断言:“黑格尔典型的时间是秋天和夜晚,他偏爱的思想形式是演绎,他最喜欢的颜色是接近夜晚的灰色。在他的注视下,所有的景色都变成了夜景。如果人生被精神渗透,那就是幸福的一生。如果生成是一所学校,它最后必将走到毕业;如果它是一个过程,肯定不会缺少最终裁决的时刻。从这种意识上说,黑格尔是一位思考成长的思想家,他的现象学和哲学百科全书给理性安排了一系列课程。”
安东尼·肯尼说:“黑格尔对思想的重大贡献是把历史因素引入哲学。他不是第一个哲学史家,这个荣誉属于亚里士多德。他也不是第一个历史哲学家,在他之前已经有了维柯的《新科学》和赫尔德的《人类历史哲学的概念》。但正是黑格尔在哲学中赋予了历史一个特殊的地位。”黑格尔认识到,哲学家对历史具有一种特殊的洞见,只有哲学家才真正地理解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以及世界历史是一种理性的过程。康德寻求确定不变的东西,而黑格尔则寻求不同的、可变的世界观的历史形成过程。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就是围绕一个动态模式构思而成的,其主线是痛苦之路。它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方面,个体意识从最简单的感觉经验形式出现,逐渐成为哲学知识;另一方面,人类历史从古希腊发展到黑格尔自己的时代。《精神现象学》就像一部哲学游记,它为我们描述了意识通过历史向着自我认识行进的旅程,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被当作精神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讨论。现象学是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的灵魂之路,通过这些阶段,灵魂一点点地觉察到自己先前意识阶段的不足。
在黑格尔看来,历史的展开是遵循规律的,也就是辩证法。一个正题转变为反题,而这个反题转变为正题和反题的合题,这个合题又是一个更高级的正题。辩证法(Dialectic)一词源自古希腊哲学,意思是讨论。但是,对黑格尔来说,辩证法既适用于理论对话,也适用于具体的历史进程。正题、反题变成合题的过程就是扬弃的过程——一个立场中有缺陷的方面被废弃,并非缺陷的方面被保留。对一个有缺陷立场的辩证的扬弃因此并不是对那个立场的否定,而是对它批判的保存,保存到一个更高的立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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