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与北京发布住房租赁新政同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也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也意味着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细则的落地。
《通知》的解读
9月2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意味着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细则的落地。
《通知》要求以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建立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租赁房源充足、政府监管有力、租赁关系稳定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建成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南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通知》第三章“主要任务”中“加大政策支持”部分,提出对南京市住房租赁工作提供金融支持。引导、协调各银行业机构创新贷款方式,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投入,发挥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安排一定贷款额度,对从事租赁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利用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将已竣工的库存商品住房转化为出租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并且明确责任单位为南京市金融办、房产局和人行南京营管部。
今年5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并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6个城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今年7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南京也与杭州、厦门等城市一同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南京的租售并举:拍卖首幅竞自持地块
此前,南京公告出让了5幅商住、住宅用地中,NO.2017G43雨花台区华新路以南、龙西路以北地块成为南京市首次采取竞报自持商品住宅面积的出让地块。
公告要求:
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竞报商品住宅自持面积,竞报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
当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竞报自持全部商品住宅面积时,转为在自持商品住宅内竞报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报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
这即是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尝试在人员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区域选择部分住宅用地进行试点,当地块出让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开发企业不再继续竞价,而是改为竞争商品住宅自持面积,用于向社会出租,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在遏制地价上涨的同时向社会提供更多的租赁住房。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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