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写了合并理论中的所有者理论(学CPA有捷径吗?)和母公司理论(CPA也搞“大男子主义”?),简单总结下就是:
所有权理论主打一个【分裂】,完全把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当空气,整个合并报表只需要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实实在在的净资源。
控股多少比例就合并多少比例,你在合并报表中根本找不到一丝一毫关于少数股东的痕迹。
而母公司理论把【大男子主义】体现的淋漓尽致,虽然没有直接忽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但也谈不上尊重,整个理论完全以母公司为中心,突出母公司的股东地位。
少数股东权益不配列入“所有者权益”,只配列入“负债”;
少数股东享有的子公司净损益不配算“利润”,只配算“费用”。
而今天要说最后一种理论-实体理论。
这个理论最大的特点就四个字:
【一视同仁】
实体理论平等对待母公司股东和子公司少数股东,认为他们都是整个企业集团的股东,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区别。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没有本质差异,都是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应100%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收入、费用同样是集团的收入和费用,应100%纳入合并报表;
母公司股东和子公司少数股东,属于集团多层次股权融资结构下的投资者,都是集团的股东。
因此,
少数股东权益会被列入【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损益也算集团净利润的一部分,属于不同层次所有者的利益分享结果,而不再是集团费用。
既然股东不分大小,大家都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那内部交易的处理也很好办:
母、子公司的内部交易,无论是顺流交易(母公司出售资产给子公司),还是逆流交易(子公司出售资产给母公司),都没有出集团内部,都只是左口袋倒右口袋,都只是集团内部资产转移存放地点而已,根本算不上真正的交易,那在合并报表中,就要全额抵消。
其实想想也有道理,不管是母公司股东,还是子公司少数股东,都属于企业集团的成员股东;
不过就是你母公司股东拥有的股权多一点,我少数股东拥有的股权少一点,但少数股东逆袭成大股东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今日的我你爱理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所有权理论】和【母公司理论】一天天的瞧不起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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