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无法包容的对话 一个不愿看到的结果
9月14日晚9时许,勉县一刑满释放人员刘某自称吃饭住宿困难,前往勉县救助管理站要求救助,因其条件不符合救助,争执之下,刘某捅伤救助站站长致其死亡。(2012年09月16日华商报)。据办案民警介绍,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救助对象为流浪乞讨人员,刘某身份确实不符合救助规定。
一个好人倒下了,程锦华48岁,多次被评为民政系统先进个人。
一个恶人产生了,刘某28岁,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2012年5月释放回家。
一个家庭破碎了,妻子贾召英43岁,没有工作,儿子年仅15岁,刚读高中。
很多人悲伤并且愤怒了,救助站的相关人员、程锦华的家人、亲朋好友,读到这个新闻的人,包括我。
原因就在于救助办法包容不了刘某的情况,双方的对话没有交集,一个是要按制度办事,一个是要寻求救助。如果在对话时能够包容刘某的困难,哪怕是先稳住他,没有长期的办法,先找个临时的办法,没有最好的方案,找一个次好的方案,让刘某这个有困难且有问题的人感受到关心,估计悲剧不会发生。
按制度办事,也要有一颗佛心。制度是严格的,清晰的,我们处理的事情是多变的,要用佛心去解决问题。刘某确实有他现在解决不了的问题,“刘某说,他出狱后曾在一家酒店当过一段时间服务生,因裁员被辞退,家里不让在屋里住,没钱吃饭,没地方住,都不管”,当然,这种情况也不该救助站管,但是他找上门来了,不就是看上了“救助”两字,如果想想办法,比如说,与他家里联系一下,对他的情况表示同情,给他一杯茶、一份饭、一个坐的地方,指出其他的出路,我想我们就不会失去一个好人。
我们要记住,不仅要按制度办事,一定要有一颗佛心,靠制度不能包容所有的合理性,靠佛心连不合理的事也能包容。对话一定要有交集,对困难的人一定要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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