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解读老子《道德经》第十一章。
什么是“无用之用”,乃为大用?
老庄思想里,有一条重要的哲学思想:无用之用,乃为大用。
这让很多人费解,无用的东西,直接丢垃圾桶,为什么说是大用?
我们读老子和庄子,以及先秦的典籍,都不用现代人的思维去读,要用《说文解字》古文的意思去读,才能读准确。
“无用之用”,是指无形的空间,看不见的用处。
老子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春秋时期的马车轮子,是用鲁班工艺,木和木组合而成,不用铁钉,三十条辐共一毂,就成一个轮子。老子的意思是说,辐和毂构成的空间,这些空处,才是用处。如果把三十辐和毂都拆下来,摆放在地上,就失去了“车之用”。
老子说:“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陶器,用来盛放东西。
比如说,一只碗。我们使用的是空的部分,这个空的地方用来装饭,装菜,装水,都可以。“当其无,有器之用。”
老子说:“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一个房子,有围墙,有门窗,这些都是看得见的,可我们真要住进去,使用的,却是房子的空间,“当其无,有室之用”。
通过车轮、陶器、房子,这三个例子,就可以理解,老子说的“无用之用”,是指无形的空间,看不见的用处。
看得见的东西,是利;看不见的东西,才是用。
老子说:“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有,就是看得见的东西,这是利。
无,就是看不见的空间,这是用。
比如说:一双鞋。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鞋的款式,材质,设计,这些是“利”,而看不见的部分,就是这双鞋内的“空间”,老子说是“用”。
我们在商场看见一双鞋,很好看,心中喜欢,试穿一下,感觉可以,就买回来。只有自己真正穿出去,才能感受到这个鞋的空间,是否合脚。如果鞋内空间,符合脚形,那么人穿起来就很舒服,不磨脚;如果鞋的空间大了,小了,穿起来就会很不舒服。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有双鞋自己很喜欢,可是每次穿都磨脚,只能置之高阁,丢了可惜,穿又硌脚。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老子说“无之以为用”,无用之用,乃为大用。
看不见的东西,比看得见的东西更重要。
我们人是笃信“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所以很相信看得见的东西。其实,看得见的东西只是利,是表面的东西,人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感悟到“看不见的用”这个层次,人的见识才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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