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国家为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的前瞻性、改革性部署,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座里程碑。《指导意见》再次明确了“十四五”规划中的重要部署,要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瞄准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的发展目标,我国的数字政府发展已经超越了对数字技术的利用与监管,指向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组织进化,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另一方面,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正在逐步实现众多涉企事项的服务质量优化、决策准度提升、治理效能升级,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壤”。
营商环境的相关改革工作辐射众多部门的职能范围,与数字政府建设息息相关。《指导意见》提到,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改革目标高度适配。本文将对《指导意见》进行营商环境领域的专项解读,结合当前我国部分主要城市营商环境5.0版改革措施特征和《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创新试点工作》),从互动关系、政策亮点、主要任务、实施路径四个方面对《指导意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数字政府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的视角有助于统合两大发展任务的顶层设计,对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化集约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府数字化智能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试点方案》 十大重点任务 | 《指导意见》 系统、平台 |
进⼀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 |
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 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线上线下⼀体化统⼀身份认证体系; 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自然资源三维立体“⼀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 |
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 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 |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 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 |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 公安大数据平台 |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全国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 |
进⼀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 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 “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 全国⼀体化在线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 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段 |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 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 |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免申即享”; 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 “一业一证”; 电子印章服务体系; 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政策智能推送服务) |
作者:
国脉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吕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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