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母生育我们兄弟两人。父亲前几年已经过世。父母名下有宅基地,宅基地上建有房子一栋。该房屋已经列入了征地拆迁的范围。现在大哥要母亲将该房子宅基地,过户给大哥。请问母亲有权将整个房子过户给大哥吗?
答:无权。理由如下:
1、该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各方享有一半的权益。
2、属于你父亲的房产权益部分,在你父亲过世后,变成了你父亲的遗产,发生继承法律关系。
3、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为你们兄弟(如有姐妹,姐妹也有继承权利)及你的母亲。当然,就整个发生继承后的房屋权属份额来说,你的母亲最多。
4、因此,你母亲最多只能将自己享有的房屋份额部分,可以以赠与的形式赠与给你大哥,但是不能将整个房屋过户给你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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