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一个职场上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她各方面能力都不错,是个能独当一面的人才,在她离职选择单干后,多次邀请你入伙,你会怎么选择?是选择离职后加入,还是婉言拒绝?
几年前,当我在公司工作不顺、每天都在思考怎样摆脱现状时,突然间,离职的前同事递来了橄榄枝……
01、选择不是「选」出来的
可能很多人觉得这是废话,选择就是「选」出来的,那不然怎么是选择呢?其实很多时候,「选择」是我们大脑的「偷懒」反应,正是这样才会有A、B甚至C项供选择,因为在有限的范围内做出选择,根本不需要「思考」太多。
就像我当初正在烦恼该怎样逃离现状时,前同事的橄榄枝递来了,我根本不需要做过多的考虑就可以轻松达到自己想要逃离的目的。以前失恋的时候听过一句很中肯的忠告:“当你还沉浸在失恋的悲苦中时,别随意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中。”
情场如此,职场也是。在看不清远方时,别轻易做选择,让自己「静」下来,《昭德新编》中晁迥曾说「心静极则智慧生」,当我们处在急躁、烦闷、甚至焦虑时,都不该马上做出任何决定,因为那注定不够理智。
拉我入伙前,朋友承诺得天花乱坠,而我为了尽快逃离自己当时的高压工作环境,毫不犹豫地向自己苦熬了5年的公司提出辞职。只是,我没想到这并不是一次「救赎」,而是下一个「轮回」,我之前所有遇到的问题,在这里也并没有「绕过去」,本就对原公司改革后的制度和薪酬体系不太认可,接过橄榄枝才知道,同事的新公司完全照搬了原公司的管理制度。
而我,在自己设定的「二选一」中,选择了前同事的橄榄枝,最后不仅让自己陷入了另一个想要「逃离」的工作环境,还跟前同事闹得不欢而散,连最后一丝「塑料情」也不复存在。
在面对职场上的任何一次选择,都不能心存「敷衍」,「思考」上的每一次「偷懒」,都会折射到「结果」上,当你把手伸出去的那一刻,主导权就连带着交出去了,没有人能真正带你逃离眼前的「困境」,如果有,那也是暂时的。
所以,我们所做出的每一次「选择」,核心都是对自己负责,一定要摒弃杂念和偏见,客观理智地分析,所有「选择」都应该是深思熟虑后的「权衡利弊」,而非头脑发热的一腔孤勇。
02、谈感情可以,「占便宜」不行。
这句话送给想要和朋友合伙的朋友们,这体会简直不要太难忘。如果问我当初为什么那么容易就接受前同事递来的橄榄枝,感情也是占了非常大的因素。
我以为只要感情好,大家就可以一起共事;我以为只要感情好,就算我不说,你也不会亏待我;我以为只要感情好,我不解释,你也能明白……打住,醒醒吧,在「共事」上,「感情」就是鸡肋的存在,你说感情好,那咱能不能只加「友谊的班」,不谈加班工资;你说感情好,那咱能不能就当「帮朋友个忙」,不提升职加薪。
记住一句话:你为什么而选择,就会为什么而累。我就是因为感情好而选择尝试一起共事,所以很多时候都因为要考虑这份「感情」而导致踌躇不前,不提薪资、不提休假,我默认朋友心底有谱,最后才知道,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只是「我以为」而已,从选择加入的那一刻起,我们的关系就发生了改变,多了一层最重要也最不该忽视的关系:雇佣关系。
没错,从好同事变成上下级,从一起领工资到一方给另一方发工资,只有我还停留在「感情」阶段而已,别人早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所以跟再好的朋友共事,一开始都要明白彼此之间的关系,只有在摆正位置后,才能干脆利落地谈条件,才能就事论事。
再好的感情,也别想着能占对方便宜,感情是用来滋养彼此的,而职场是成全彼此的商业价值,如果可以选择,尽量不要跟能谈感情的人谈商业价值,一旦没把握好度,就不仅仅是失去职场上的合作伙伴了。
03、「挖墙脚」的事我不干
其实现实中也有很多同事转雇佣非常顺利并且相互都有所成就的,当初就是抱着这样的美好向往,才义无反顾选择了加入,只是,闹崩的也不在少数,我们只是中了「幸存者偏差」而已。
朋友的公司开在原东家的两家门店之间,虽然我内心一直觉得这样似乎有点不太厚道,但内心一直想着,只要我们正大光明做好自己的业务,不诋毁、不恶意抢夺客户,保持自己真诚而磊落的行事风格就好。
但事实是,我发现我们店在毫无原则地「吸引」原东家的人力资源,在刻意对照着原东家的市场价格而定价,甚至连所有的产品、销售话术都雷同,最开始我一直不敢苟同,或许是因为心中对原东家的一丝感恩,也或许就是我胆小,我觉得这样做迟早会出事,于是我私底下找到原同事——也就是我的现东家,说了这个顾虑和担忧。
老板一句“多虑了”就堵住了我所有想要劝谏的台词,我想我可能注定只有给她打工的份儿,无法思考到一个领导层、决策层的高度,这件事儿在老板眼里可能就是无关痛痒的小事,但始终横在了我的「道德标准」里。
直到有一次,在我们业绩稍显低迷的时候,现东家在送我回家的路上,递给我一份客户名单,并告诉我这些都是她之前维护的大客户,可以从这里想想办法。我一时间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理解到老板的意思了,于是把话问了个明白。
没错,就是让我去「挖墙脚」,还是挖我们共同的原东家的墙角!这次我是真的不能再认同老板的价值观了,撂下一句我做不到,便不欢而散了。
和前同事一起共事的期间,还是产生了一些分歧,虽然都在尽可能地去适应,但加上这件事的摩擦,我还是在共事不到一年间就毫不犹豫选择了离开。
这一次离开,不是因为有了第二选项,相反,是裸辞,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裸辞,因为我明白:做事风格可以磨合,但价值观不能,继续待下去需要妥协我的价值观,可能像我一样的打工人,价值观也是可怜且轴的,但我并不打算就这样去迎合。
《素书》说「德足以怀远」,我坚信走得远的人,品德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如果做不到「同流」,那就及时止损,保住自己最后那一丝可怜的道德原则,就像语文老师曾说:如果发现方向错了,停下来就是最好的前进。
最后,希望你能在职场的乌漆嘛黑中,找到自己愿意追随或者成为的人,在黑暗中追着光走,才不会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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