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补效应(complementary effect)
两对独立遗传基因分别处于纯合显性或杂合显性状态时共同决定一种性状的发育;当只有一对基因是显性,或两对基因都是隐性时,则表现为另一种性状,F2产生9:7的比例。即A_B_表现为某性状,A_bb、aaB_、aabb均表现为另一种性状。(这种情况我们练习册中就有考察)
2.积加效应(additive effect)
两种显性基因同时存在时(A_B_)表现为一种性状,单独存在时(A_bb、aaB_)相似的性状,两种基因均为隐性时(aabb)又表现为另一种性状,F2产生9:6:1的比例。
3.重叠效应(duplicate effect)
两对或多对独立基因对表现型能产生相同的影响,F2产生15:1的比例。重叠作用也称重复作用,只要有一个显性重叠基因存在,该性状就能表现(即A和B作用相同,只要出现其中一个,如A_B_、A_bb、aaB_就表现一性状;aabb表现为另一种性状)。
重叠基因:表现相同作用的基因。
4.显性上位作用(epistatic dominance)
上位性:两对独立遗传基因共同对一对性状发生作用,其中一对基因对另一对基因的表现有遮盖作用;
下位性:与上述情形相反,即后者被前者所遮盖。
显性上位:起遮盖作用的基因是显性基因,F2的分离比例为12:3:1。(即A对B有遮盖作用,只要有A就表现为一种性状,没有A,如aaB_,B的作用才得以显现。
5.隐性上位作用(epistatic recessiveness)
在两对互作的基因中,其中一对隐性基因对另一对基因起上位性作用,F2的分离比例为9:3:4。可以理解为aa存在时,B和b的作用受到遮盖,即aaB_,aabb均表现为某一性状。
此上位作用与显性作用不同,上位性作用发生于两对不同等位基因之间,而显性作用则发生于同一对等位基因的两个成员之间。
6.抑制作用(inhibiting effect)
显性抑制作用:
在两对独立基因中,其中一对显性基因,本身并不控制性状的表现。但对另一对基因的表现有抑制作用,称这对基因为显性抑制基因.F2的分离比例为13:3。
二.两对等位基因位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基因的遗传遵循遗传第三大定律--基因连锁互换定律(要真正理解需要把减数分裂学好哦!!)
两不完全连锁的非等位基因的杂合体产生4种数目不等的配子,其原因在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的非等位基因之间,在减数分裂过程中通常会交*断裂而发生交换,导致基因重组,发生交换而使基因重组的某孢(性)母细胞形成4种比例相等的配子(亲本型配子AB和ab和重组型配子Ab和aB),而在该位点不发生交换或虽发生交换但未导致基因重组的孢(性)母细胞只形成2种亲本型配子(AB和ab)。因此,两个性状的连锁遗传中,杂种后代只出现少量的重组型个体。重组型个体在杂种后代群体中出现的概率P(0≤P≤50%)取决于两对基因间发生交换的几率,一般用重组值(Rf)(F1代孢/性母细胞产生的重组型配子数占配子总数的百分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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