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浪镇九年制学校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量管理,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做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挖掘教师的创新潜能,做到爱岗敬业,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商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商教发[201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乡教师绩效工资评价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6、坚持向一线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三、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
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支教教师。
(二)考核分值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共计100分,其中,“德”占25分,“能”占20分,“勤”占20分,“绩”占35分。
(三)考核内容
1、对教师的考核。
考德:主要考核教师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县局制定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若干规定》等情况,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以及遵纪守法。
考能: 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
考勤: 主要考核教师的出勤情况和实际的工作量。
考绩:主要考核教师完成工作岗位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教研效果,评优树模和表彰奖励等。
2、对班主任的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对班级管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安全管理、组织集体活动情况等。
3、对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
重在考核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等情况。
4、对校长(书记)的考核
依据学校考核和县局年度目标考核两部分进行。
(四)考核办法
1、按照考核内容实行综合量化积分,满分100分,由两部分组成。各类人员在学校年度目标考核成绩和本人教育教学教学业绩考核成绩所占的比例如下:九年制学校校长(书记)两项成绩分别占70%、30%;校级副职两项成绩分别占60%、40%;学校中层领导两项成绩分别占50%、50%;教研组长、班主任两项成绩分别占30%、70%;
一般教职工两项成绩分别占20%、80%;各村小学负责人两项成绩分别占30%、70%。
在综合量化积分核算时,其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1-6月份,以上年度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核算;7-12月份,本年度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核算。
2、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由学校结合平时的工作按月或按学期进行;学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可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可采取评议等办法。
五、考核办法
1、全乡考核分2个组进行,各村小学为一组,各校自行对本校教职工的“德、能、勤”进行考核,对“绩”的考核由各校提供必备的资料,由九年制学校统一考核(对单人初小教师的考核可采取根据个人总结和平时表现由考核小组评议的方法量化);九年制学校内部为一组,全面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量化。
2、成立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殷诗沧
副组长:曹振朝
成员:彭瑞先、张立军、吴海潮、张永正、况启武、邱秀萍、江明、曹振良。
(2)、考核小组
组长:张立军
成员:吴海潮(纪检委员)、黄开元(团委)、邱秀萍(女、教代会成员)刘建平(教师、积极分子)、杜新强(教师、党员)、吴兴峰(教师、教代会成员)
(3)、监督小组
组长:彭瑞先
成员:张永正、李亚鹏、叶 广、曹 敏
3、考核量化
具体见考核细则。
六、发放办法
1、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严格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原则;坚持按学期发放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发放计算办法
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的班主任津贴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3、班主任津贴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并作为班主任个人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的依据。小学2元/生.月(小学25人以下班级每月按50元发放),初中3元/生.月。
六、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总额的70%随个人工资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考核发放,学校考核部分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学校核定公示后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本方案自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校委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白浪镇九年制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2、白浪镇九年制学校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附件1
白浪镇九年制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德细则(共25分,其中综合评议占10分)
项目 | 分值 | 考核主要内容 | 扣分要点 | 考核得分 | 备 注 注 |
依法执教 | 2分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 | 随意停学生的课1次扣1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扣1-2分。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每次扣1-2分。 | | |
爱岗敬业 | 2分 | 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无迟到、早退,按时进课堂,不拖课、不擅自离岗。服从学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 作业不认真批改每次扣1分;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的扣1-2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扣1—2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较低,视情节酌情扣分。 | | |
为人师表 | 2分 |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得体,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参与赌博、酗酒、色情、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不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注意教师形象,仪表端庄,衣着得体。 | 在课堂上吸烟、随意接打手机、聊天的1次扣1分;上班期间玩游戏1次扣1分;语言粗俗,不讲文明礼貌,违背社会公德,参与封建迷信、色情和邪教等活动,损害教师形象1次扣1分。 | | |
关爱学生 | 2分 | 关心爱护每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 有讽刺、挖苦、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言行的扣1—2分。 | | |
严谨治学 | 2分 |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因材施教。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 | 不备课、无教案上课1次扣0.5分;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普遍反映较差扣1-2分;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1次扣1分;其他违反教学常规的行为视情节酌情扣分。 | | |
团结协作 | 2分 |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建文明和谐校园。 | 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扣1分;同事之间不友爱相处,无原则争吵1次扣1-2分。其他违背团结协作的行为视情节酌情扣分。 | | |
终身学习 | 2分 |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写笔记、心得等 | 不参与政治学习活动、政治学习笔记不认真或不达标、学习心得不认真或不达标扣0.5-1分。 | | |
二、工作能力考核细则(共20分,其中评议占10分)
项目 | 分值 | 考核主要内容 | 扣分要点 | 考核得分 | 备 注 注 |
教育能力 | 2分 | 能很好的驾驭课堂教学,能及时按要求做好家访工作。 | 课堂教学水平学生满意度低下扣1分,上课秩序混乱,每次扣0.5分,未完成家访工作任务的每人次扣0.5分。 | | |
教学能力 | 2分 | 教师的教学方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等。 | 教学方法陈旧,受到上级检查批评者扣1分,运用远程教育资源上课未达标者每节次扣0.5分,未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或未达到教研组要求的每次扣0.5分。 | | |
教研能力 | 2分 | 参与教学研究及时,教育教学实践反思,总结升华、评价等。 | 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每次扣1分,组内教研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1分。 | | |
管理能力 | 2分 | 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管理班级、管理学生、以及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法、措施。 | 教师在学校分配的管理工作任务中完成差者每次扣0.5分。 | | |
专业发展 | 2分 | 考核教师掌握本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现代教育理念的能力等。 | 不注重自身发展,业务学习及心得体会不达标者扣1分。 | | |
三、考勤细则(20分)
项目 | 分值 | 考核主要内容 | 扣分要点 | 考核得分 | 备 注 注 |
出勤情况 | 10分 | 主要考核教师按时上下班和坚守工作岗位情况以及请假旷工等情况。 | 病假1天扣0.5分(需附相关证明),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迟到、早退、未签到每次扣0.5分。直到总积分扣完为止。 | | |
工作量 | 10分 | 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课时量以及其他管理工作任务。 | 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者为满分,未达到者每课时数扣1分。 | | |
四、考绩细则(35分)
项目 | 分值 | 考核主要内容 | 扣分要点 | 考核得分 | 备 注 注 |
育人效果 | 5分 | 育人的方法措施及效果 | 育人方法简单粗暴,或无任何措施造成混乱或失误者,每次扣2分。 | | |
教学效果 | 25分 | 教学取得的成绩 | 初中检测学科:以语数外学科单班为基准,县评第一得12分(双班第一得22分),以后每下降1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初中其他检测学科以单班为基准,县评第一得8分(双班第一得10分),以后每下降1个名次扣0.3分。各科倒数后三名的记0分。 初中非检测学科:依据学校评价为A、B、C、D四等,体育学科依次赋分3、2、1、0分,其它学科依次赋分1.5、1、0.5、0分;其它兼职部室管理工作绩效参照体育学科赋分。 小学检测学科:语文、数学学科五六年级乡评第一得8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2分。1-4年级乡评第一得8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4分、第四名得2分。 小学非检测学科:依据学校评价为A、B、C、D四等,体育学科依次赋分3、2、1、0分,其它学科依次赋分1.5、1、0.5、0分;其它兼职部室管理工作绩效参照体育学科赋分。 | | |
教研效果 | 5分 | 教研组工作开展情况 | 参与教研活动不达标者每次扣1分,未上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等扣2分,1学期内没有县级及以上论文发表者扣2分,没有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者扣1分。 | | |
五、奖励分(10分)
1、文本类、制作类、电子类等在国、省、市、县、乡级获奖依次奖励5分、4分、3分、2分、1分。
2、班级管理量化评比初中(小学)前三名依次奖励4分、3分、2分。
3、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工作较好的,可适当奖1-5分。
4、教研组工作评比第一的奖组员每人2分。
七、说明
各项加减分以加满或扣完为准,不设负分。
附二
白浪镇九年制学校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标准。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后勤工作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学校教学工作实际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进行的课堂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2课时工作量。其余学科,按授课节数计算,每上一节课计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安全教育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6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复式教学,每节计1.2个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家庭作业)批改。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
小学:20人以下班级每批次记0.5课时工作量,21人以上班级记1课时工作量。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批次记1课时工作量;生物、思品、地理、历史学科每批次记0.8课时工作量。
学生作文批改每批次换算为2次作业批改,学生检测试卷每批次换算为2次作业批改。
第7条:辅导工作量
(1) 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
(2) 早读每节折合0.5课时。
第8条:班主任工作量。
(1)小学班主任,按9课时算、七八年级按7课时,九年级按8课时工作量。
(2)初中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其中初三年级班主任每周计7课时工作量)。
第9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副主任)、校长办主任、保卫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等。
(1)校级领导每周以学校专职任课教师平均课时工作量的80%记工作量。
(2)教导主任等学校中层领导,管理工作部分工作量每周以学校专职任课教师平均课时工作量的50%记入工作量。
(3)办公室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教研组长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各办公室干事按4课时工作量。
第10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理化生、物理实验室、图书室、广播室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2)其他功能室管理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第11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科技活动队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次计1课时工作量(未每周定时开展训练的不计算固定工作量)。
第12条:其他人员工作量。
(1)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远程教育管理人员、宿舍管理等按初中任课教师工作量的平均数计工作量。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学校根据情况适当给予工作量计算。
(3)担任初中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备课和作业批改三项工作量在原三项工作量基础上增加10%的补助工作量。
第13条:临时工作量的计算
由使用部门呈报校委会商议确定合适数量计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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