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为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中央直辖市、。1949年11月,设立天津为中央直辖市。1949年5月上海人民政府成立也就是直辖市的诞生。1950年12月,重庆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是中央直辖市了,仍为直辖市。1954年6月重庆降为省辖市。 1958年2月,天津降为省辖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天津。1966年5月1日,天津升为直辖市,河北省会由天津迁回保定。1997年3月,重庆恢复直辖市。 注;民国政府期间,全国总共有十二个院辖市,分别为:南京、重庆,上海、汉口、青岛、大连、沈阳、哈尔滨、西安、北平、天津和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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