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李师融《评原福全先生最近的“两大发现”》
下面分析:明代王宗岳,与“乾隆王宗岳”孰真孰伪?
区别其假王宗岳的办法,主要看各自的论据是否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所列的几点原则。 真的王宗岳,具有两份或以上的古人证明,并且有物证为凭;假的王宗岳,没有古人的证明,只*后人(1930年以后)的人证,并且缺乏物证。
现在将明代王宗岳的证据列后:
(1)据陈 于1928年农历九月所写的《辨拳论》(载《和式太极拳谱》第271项)。开头一段说:“前明有父女从云南至山西,注汾州府汾河小王庄,于 将拳棒传予王氏,(本文按:此处之王氏,指王宗岳,王宗岳的家乡小王庄,现经济考证,在阳城县东冶镇境内。汾州府是论误)。河南温东刘村使命蒋姓得其传,人称仆夫。(指蒋发)。此事容或有之。此文证明王宗岳、蒋发均为明朝人,与赵堡太极拳的史料相符。
(2)陈长兴约在1840年授王宗岳拳谱给杨禄禅,其中有一篇,题为《明王宗岳太极拳论》(载杨橙埔1934年着《太极拳全体用全书?附录),是陈家沟两位名师的证明,完全相符。
(3)物证:清雍正六年(公文1728年),王柏青编著的《太极秘术》拳谱汇编小册子),内有王宗岳的《太极拳论》等三篇拳论,最后按年代先后为序,载有蒋发的《太极拳功》,开尽喜怀的《太极拳道》《太极拳论说》了长楚宦的《太极丹功义诠》导。证明王宗岳的拳论在雍正年代,已经传世。此时,唐豪所说的乾隆“王先生”还未出世。
这一物证中,有王柏青的自序,落款是“愚安王柏青留示,雍正六年冬月”。古谱上还附有重印者汜水刘凤梧于民国六年(1917)的序言,说明古谱的来历,是其先祖刘桓山于咸丰十一年,为一垂危的太极拳师治病,病者威恩,在弥留时,从怀中取出该古谱,请抄出后,复归其陪葬入土。刘桓山之抄本,存于家中的《景岳全书》内。民国初,刘凤梧发现抄本,知为珍贵文献。付之术刻印行。此书由其后人赠铜川王震川先生,后赠《武当》杂志社公之于世,至今历解八年,已为社会公认,为古之证据。
有了以上两份古人之人证及《太极秘术》之物证,都能吻合便可确认王宗岳是明代人。资料来源均取自太极门流传下来的史证,是可*的证据。
关于乾隆时代的“王宗岳”,以唐豪的依据及原福全先生之依据,列出如下:
(1)资料来源:都是太极门以外的资料,唐豪的依据是旧书店买来的《阴符枪谱》,原先生的依据,是博爱县唐村村人的追忆,没有物证。
(2)唐豪、原福全所说的“乾隆王宗岳”,不懂太极拳,没有《太极拳论》等著作。也没有传人,与太极拳源流接不上轨。
(3)原福全先生所据的村人追忆,说在李鹤林故居门前,原有一匾,是乾隆58年挂上,匾上有“武元杰第四字,并落欤为“门第王宗岳”。但匾已毁掉无存,以上所述的“门第王宗岳”之落款,无物验明。光凭现代的人证,与古人证据相矛盾,是不能承认的。就该否定。
由以上的科学验证看,明代王宗岳是正确的,证据齐全。乾隆“王宗岳”证据十分缺乏,没有说服力,应号冒名的“王宗岳”。这一伪证,推翻不了古人所述的明代王宗岳。所以说,博爱县是唐村的考察,没有史料价值,决不是什么“重大发现”,而是欺世的舆论。
注:
李师融先生是民间太极拳史实考证界著名人士。退休后自费重事太极拳文史考证。发表过很多有分量的文章。上转载的是其中一文。由于他的努力。得到广大太极拳文史研究者支持。但是却受到国家武协一些拳阀反对和排斥。直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否认陈家沟太极拳关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之后,才使国家武协对陈家沟是太极拳诞生地。王宗岳是清朝人,他发表的“太极拳论”面世于陈家沟陈氏武族陈王廷创炮捶拳之后等重大史实改变态度。以后不提陈家沟是太极拳诞生地。但炮捶拳仍认为是太极拳。谁创太极拳问题?由肯定论变多点论。谁讲都不作结论。由于国家武协的不作为,造成太极拳界至今仍保持太极拳多元化大杂烩,鱼龙混杂任其泛滥局面。什么是太极拳?谁讲都是又都不是。李师融先生对发表“太极拳论”的王宗岳出生年代考证是有根有据的。由此证明“王宗岳太极拳论”也是早在明朝就闻世。这样一个考证,彻底推翻当今封为太极拳界权威的唐豪、顾留馨等人的有关太极拳研究究的基本史实和理论。太极拳的理论研究,要从“王宗岳太极拳论”出发从头开始。还历史真面貌,树立标准,规范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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