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委员会登陆南京以后……
11月1日下午,在南京市长江路小学校长室,该校校务委员会委员、玄武区110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贺维宁正在和校长宋红斌商议“有关南京市长江路小巡警中队全体队员和南京市民发出的规范养犬行为的倡议”,看着贺副大队长对学生们的倡议书逐条逐句的修改,宋校长在一旁说,校务委员会就像学校里的“政协”,他们为学校管理出谋划策,想出了许多校长坐在办公室里也想不出的点子、方法,成为校长们工作中的“左膀右臂”。
校长的难题解决了
虽然校长负责制已实行多年,但真正按校长的办学思想办学还是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特别是在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上,校长常常小心谨慎、如履薄冰,生怕说错一句话而成为众矢之的。从2002年南京市一些学校实施校务委员会改革试点以来,凡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些原本比较棘手、敏感,容易引起新闻媒体关注的边缘性、交叉性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南京市长江路小学就是尝到“甜头”的一所学校。据校长宋红斌介绍,南京市小学困难班解禁后,学校通过校务委员会广泛征求了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多数教师不同意恢复,大部分家长也不希望集体参加,经过讨论,最后一致认为:教师的主要工作是课上抓好质量,课后认真备课,对个别学生进行有效的辅导,提优补差。放学后看管孩子主要应该交给家长和社区,让教师有更充沛的精力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如果办困难班,放学正好遇到交通晚高峰,对学校周边交通压力较大,会带来安全隐患。会议决定,长江路小学不恢复困难班。在保证大多数学生按时放学后,教师应自觉为学生提优补差,不收取任何费用。社区居委会组织下岗组织下岗职工为按时接送有困难的孩子举办托管班,既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又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方便,派出所民警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孩子放学后及时回家,注意安全,不去游戏机室和网吧。这样一件棘手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家长、学校、学生都比较满意。
同样,南京市第一中学由于地处城市中心,校园面积不大,以往学生自行车一直在校外存放并请专人看管。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取消“自行车费”以后,学生自行车存放成了突出问题。学校将这个问题提交到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讨论后决定,由家长从社会上请似人看车,自愿支付合理费用。这样既避免了学校乱收费的嫌疑,又解决了学生的实际困难,受到家长的好评。
家长和学生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提供的《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样本)》,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等多方人员组成。学校领导主要包括校长、书记、副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选举(推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家长代表由学生家长民主选举或者推选,每一个年级(或年级段)至少要有一名家长代表,社区(社会)代表由学校根据所处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聘任,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有学生代表。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总人数为单数,一般在11至15人左右,具体人数由试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学校方面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3。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到2名,主任可以由学校领导或者其他委员担任。如果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则应当有一名家长委员担任副主任。校务委员会任期由学校确定,一般两到三年,其中学校领导随任职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调整。
那么,学生家长真的能够顺利行使权力吗?已经试点多年的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校长王军告诉记者,目前学校校务委员会已经能真正介入到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中,它的具体职能包括:讨论决定学生管理方面的要求,比如到校时间、节假日补课、允不允许带手机进校园;讨论决定学生重大的学习活动和社会活动,比如社会实践、参观访问以及讨论决定学生经费该如何使用等问题。“拿我们学校来说,委员会有11人,其中6人是家长,也就是说,如果家长们对学校的某项措施都投反对票,那么这件事情学校就不能一意孤行地做下去。”
家长代表王强生是通过竞选加入南京市第一中学校务委员会的。“通过校务委员会,我们家长的一些真实的想法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这是他最深切的感受。比如,在学生校服问题上,学校考虑经济问题,选择了较为便宜的面料做校服,拿出初步意见后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委员们从经济、健康、美观、实用等角度出发,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随后学校在校园网上把供选择的校服款式、用料、价目以及制作厂家进行公布,由学生及家长投票表决,最后虽然增加了校服的套数和价格,但由于是经过校务委员会讨论的,因此形成的决议没有任何“非议”,受到各方面的好评。“校务委员会确定的事,学校都积极去做,如果不能完成也及时沟通、解释。”王强生说。
在赤壁路小学,除了聘请家长、专家担任校务委员会委员外,还聘请学生代表参加,学校的工作和决策也听取学生的意见。如学生代表提出“老师上课要微笑,要生动有趣”,学校的工作和决策也听取学生的意见。如学生代表提出“老师上课要微笑,要生动有趣”,学校立即采纳了这一建议,向教师提出了“微笑进课堂,让课堂多一点微笑,多一点亲和力,和学生融洽地交流”的要求。
学校的发展环境更和谐了
对南京市在部分中小学中开展的校务委员会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副厂长杨湘宁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校务委员会制度的建设和实践,对校长负责制下的学校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它强化了学校内部重大事务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民主性,拓展了家长、学校和社会方方面面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和理解,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化解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改善学校办学的外部氛围,进而营造一种和谐办学校、和谐办教育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南京教育局局长徐传德是南京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总策划”,在他看来,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的“一主两翼”。其中,校务委员会在坚持校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前提下,着重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外部关系,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校务委员会的设立重在解决问题,而不是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根据《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样本)》,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各学校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集中开会两到三次,会议除通过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是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审议有关学生管理、学校发展的相关事项。委员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提案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权利。在试点阶段,校务委员会对审议决定的事项,要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及时予以总结。校务委员会主任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家长会等会议上进行工作通报。
目前,南京市“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建设的实验研究”已成为中央教科所的实验课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郑增仪表示,他十分关注南京的这一教育课题,这将为教育部正在起草的《普通中小学管理规程》《学校法》奠定基础。据悉,教育部将在适当时机向全国推广南京市的校务委员会制度。而在南京,今年秋季已将这项改革的试点学校由原来的6所扩大到60多所,其中鼓楼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在全市率先整体推进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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