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灵峰著《墨子简编》,其中研究《墨子-大取》,有《语经与墨辩》曰:“此篇发现有'语经'一词,倘望文生义,应是:‘语言至大经’犹今所谓‘语法’。是否鲁胜所谓:‘辩经’或'墨辩'则不可知。又说“大取论立辞的方式,但杂乱无章,可能有‘经说’上、下脱简窜入;三墨文字混淆。”(严灵峰:墨子简编,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年4月,14页,18页)。王闿运《墨子注》七十一篇,自《大取》中分出“语,经也”至篇末另为《语经》篇。但“语,经也”至篇末多有论兼爱真谛,不应全部归入《语经》篇。今南方在野特别析出《大取》中论逻辑论立辞之部分,独立成篇,曰:《语经》:
[1]语经:语经也。
[2]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舞大,非也。
[3]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
[4]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
[5]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6]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
[7]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
[8]是璜也,是玉也。
[9]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
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
意获也,乃意禽也。
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10]名,实名,实不必名。
[11]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
[12]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
诸以居运命者,苟入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
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
[13]智与意异。
[14]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
[15]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
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
[16]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
[17]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
次,察由,比因,至优指。
复次,察声,端名,因请复。
正欲恶者,人右以其请得焉。
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
[18]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
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
[19]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
[20]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
[21]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
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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