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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孙子兵法》关键词解读:“九变”,守常法,用变法

一 “九变”

特别鸣谢:重庆混沌大学学友——刘名先生题字

“九”指极端的,危险的情况。

“变”指变化,变通。

“九变”就是在极端的情况下,要懂得变化、变通。

注:孙子这里的“九变”主要针对五种地形引申出来的论述。很多书解读的时候在那里纠结九和五的对应关系,只有闫勤民先生的将九解释为极端的一个虚数,上下通释的最清晰,故采用。


二 常法和变法

极端情况之前就是“常法”;极端情况下的变通叫“九变”是变法。

没有常法,也就没有变法。

什么是常法?

常法,日常行为

就是日常我们该做的基本功,该做的基本事,就是普通平凡的小事要做好。

什么是变法?

变法,变通之法

就是小事做到极致之后,要不拘于套路,而为了效率优化,追求“胜利”所做的变,和创新。

脱离基本面所做的创新,叫不务正业,流于机巧。

圮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常法)

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变法)

常法与变法,一 一对应。

常法和变法的基本指导原则都是指向“胜、利”,就是初心。

所以要时刻不忘初心,核心价值观不能变。


三 常法和变法的核心价值观还是“利”“害”

杂于利、害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

杂于利,而务可信也;

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这里有两种解读:

一般的解读就是要考虑了“利”“害”然后相互转化。

闫勤民先生的解读这里讲的前提是“决战阶段,对敌军和敌将的控制问题”,所以利害的转化问题就更具体了。

“杂于利,而务可信也”——对敌用小利引诱,让自己的意图和事业就能拓展伸张。

“杂于害,而患可解也”——让敌人看到危害便会收步,因此我方的祸患就可以解除了。

这种解释更具体,更好用。

另外,前面战略规划的时候,所有篇章都贯穿了“利”“害”价值观,如果还是表面强调,似乎就有点多余了。


四 “九变”杂于利害之用

对敌军:

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役诸侯者以业,趋诸侯者以利。

对弱对手,就要用实力让对方害怕,屈服;对于强对手,就要想办法骚扰、消耗对手的实力;调动对手,就要用利益诱导。

对敌将:

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

从五种心理状态出发,采取不同的方式应对。

对生活:

(1)

按照有利的方向,做好日常工作,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该带娃带娃。这是常法。

如果没班可上,上班不足以支撑生活和梦想,那才去考虑创业。这是变法。

到底是上班好,还是创业好,需要“杂于利害”进行考虑。

(2)

在竞争过程中,要舍得,用小利换得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大发展。

用危害,让对手认清利弊,为自己减轻外部压力。

举个例子:

做工程给红包,这就是“杂于利,而务可信也”,你给了红包,就有人为你说话,为你办事,为你带来大效益。

工程谈价格,就是“杂于害,而患可解也”。你给别人报价的价格,不仅要阐述你这个价格所包含的价值,是值得这个价格的;还需要让对手认识到,如果不采用这种价格,敌价格会对对方带来的风险和大损失。


五 总结一下

  1. 看到变,不要老想着变。先守拙,常规道路才是大道。

  2. 要求变,量变才会有质变,不执着于过往。随时求变,流于机巧,也就无所谓变了。

  3. 变通的核心价值“利”“害”,考虑自己的“利害”,考虑别人的“利害”,考虑“利”“害”如何转变。

守常法,不拘于常法;用变法,不执着于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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