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1日一个可爱的九岁女孩被恶犬咬死,可怜的孩子在地上被大狗拖行了50米,惨不忍睹!后来等到父母赶来把孩子送到医院的时候,失去生命体征!据了解这两条凶恶的大狗是巨型牧羊犬。
大图模式 10月29日一成年人被三条恶犬围攻,险些丧命。
大图模式 8月26日江西11岁女童被恶犬咬重伤,险些丧命。
今年1月唐山恶犬伤人致死报道。
10月24日伤人报道
大图模式 作为狗的主人有这个责任,管好自己的宠物,现在狗犯错了难道身为主人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汽车出事故,是司机担责,爱犬犯错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大图模式 恶犬伤事件频发,随着养狗人数的增多,恶犬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成为安全风险越来越大的公共事件。
大图模式 相关媒体报道我国每年被动物伤害人数超4000万,其中犬科伤害占大多数。
是什么给了这些狗主人“不为所动”“不闻不问”的底气?在经济责任之外的法律惩戒不足,是最主要的原因。从一些恶犬伤人或者过失致死的案件发生后,当事人的表现令人极度失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具体的法律后果上,都往往过于强调客观因素,而少了对主观过错的追溯。很多人认为,狗伤人或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有了“狗”这个实施主体之后,对人的责任就过于宽容。法律的惩戒也有同样认识上的偏见,从而使得人的责任被人为的忽略,得已逃避法律的惩戒。要么“一赔了之”,要么“不管不问”,增加了受害人的维权成本,形成了较坏的负面示范效应。
大家想一想,养犬毕竟不是生活必需,可有可无,自己爱好给别人带来极大危害,这些爱狗人士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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