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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妹妹们冒名21年 她的两条错误结婚登记信息被撤销了凤凰网湖北

原标题:被妹妹们冒名21年,她的两条错误结婚登记信息被撤销了

两个妹妹冒用姐姐阿艳身份信息办理结婚证,致使阿艳“被重婚”无法自主撤销登记信息。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前不久,当地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了阿艳的两条不实婚姻登记信息。

10月23日,承办检察官刘从芳介绍,阿艳家有八姊妹,其中七个姐妹和一个弟弟。阿艳生于1976年,排行老三。2002年,五妹阿昕和四妹阿红因没有户口又急于结婚办理准生证明,分别于3月8日、9月22日使用阿艳的身份信息,与王某红在湖北某县民政局、与孙某伟在汉川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015年,阿艳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上述两条不实婚姻登记信息。民政部门以“阿艳可能涉及重婚,无法自主撤销”为由,未予受理。2015年8月,阿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汉川市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阿艳与王某红、孙某伟离婚。阿艳凭借这两份调解书再次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与王某红、孙某伟的婚姻登记信息。民政部门仍以相同理由告知,无法撤销阿艳的婚姻登记信息。

今年4月11日,阿艳向汉川市检察院提出行政检察监督申请。受理该监督申请案后,刘从芳与办案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多方走访,调取材料,证明相关情况属实。

送达《检察建议书》(通讯员供图)

针对当地民政部门在阿昕已经利用阿艳身份信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未履行核实、审查义务,导致阿红再次冒名骗取结婚登记,以及在本案中对婚姻登记审查不严,致使阿艳身份被冒用,影响其个人正常生活,汉川市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对案涉婚姻登记信息作出妥善处理,并严格规范依法履职,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当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审查认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阿艳身份信息确系冒名顶替,后报请上级部门撤销冒名的上述两起结婚登记信息。目前,阿艳的两次婚姻登记信息已经撤销。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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