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梁溪区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梁溪区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区域融合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校际之间的快速融合,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异,积极推动梁溪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结合我区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现就我区推进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按照“重点扶持、试点先行、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共享、联动、互补、协调和尊重”,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放大和再生,促进集团内学校“共生共赢”,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加快推进梁溪区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通过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加强集团化办学的顶层设计和设点布局,综合各方因素,确定以龙头校为核心,其他校为成员校的教育集团,区教育局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到集团蹲点。相关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具体责任科室为基础教育科。
(二)主体激发的原则。充分保障集团内管理人员与教师在集团化办学中主体地位,通过办学共同体的建设,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龙头校和成员校在办学理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以“双向选择、行政统筹”为原则,协调区内学校进行组合。
(三)机制创新的原则。各教育集团创造性地制定集团化办学章程,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灵魂、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从而打破校际壁垒,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共同体内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
(四)共享共生的原则。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增强学校“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创建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三、办学模式
以龙头校为依托,以“紧密型合作”为主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多法人协作式、单一法人式、同质学校联合式等多种办学模式。
(一)多法人协作式(紧密型)。由龙头学校牵头,选择2-3所学校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其他学校为成员校,保留原有校名,加挂集团学校成员校校牌。各学校法人不变,人、财、物保持相对独立。由龙头校组织,在集团内各成员校之间建立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考核同步的紧密型协作关系。
(二)多法人协作式(松散型)。由龙头校牵头,集团内各学校人、财、物、事独立,办学经费独立支配。通过集团内学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多层次的互动交流、多形式的融入互补,提升集团内各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教育质量。
(三)单一法人式。以龙头校为核心,选择2-3所学校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其他学校为校区,取消原有校名,新挂集团学校校区校牌。由集团学校总校长担任集团学校法人,对集团内各个校区统一负责,以“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捆绑考核”的运行模式,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人事管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质量评价统一、评估考核统一。
继续办好九年一贯制学校,积极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组成联盟的路径和方法,加强学校管理融合、课程教学衔接、教师资源统筹、学生培养衔接等改革实践。
四、实施步骤
从今年开始,全区集团化办学分两个阶段稳步推进: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以连元街小学、南长街小学、五爱小学、沁园实验小学等四所小学以及侨谊实验中学为龙头学校,下辖1-2所学校,采用“多法人协作式”的“紧密型合作”模式组建五个教育集团率先进行试点。2018年6月,以东林小学为龙头校,采用“单一法人式”模式组建教育集团。
鼓励其他学校根据意愿组建松散型合作集团,在课程管理、教学计划、质量管理、特色发展、校本研修、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集团化管理。
第二阶段(推广阶段):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由区教育局组织专门队伍对试点集团办学质量和集团化办学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方案,提升水平,并逐步向全区推行。兼顾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意愿,采取学校自主组合、行政主导组合等多种方式,积极鼓励优质品牌学校组建集团,大力支持松散型合作集团逐步向紧密型合作集团转型。
力争到2020年,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
五、实施要点
(一)建立决策中心。教育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校长联席会议。校长联席会议的组成对象为集团总校长、各成员校校长以及区教育局派驻的局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主要任务是制订集团办学章程,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集团运行机制,同时研究和决策管理制度、师资流动、质量评价、特色发展、考核奖惩等,追求“一套班子,一个理念,教科研训同步,各学校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明确领导机制。集团实行总校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集团领导层由集团总校长、成员校校长和区教育局派驻的局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担任。集团总校长由组织选派,负责按照确定的集团模式提出动议,并递交最高决策机构——校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成员校校长是集团决策的执行者、实践者、反馈者、创造者,对总校长负责,负责执行并实践校长联席会议的决策,并在实践过程中,创造性地生成新的措施和方法,同时反馈实施结果。区教育局派驻的局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参与集团内部决策,调和集团内部矛盾,向上协调各种需要区教育局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优化管理模式。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教育集团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建立并统一管理制度,在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整体推进,放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集团各学校全方位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学生真正享受到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
(四)推进教学管理。教育集团内各学校应实行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评估、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进度、教研活动、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类考试等方面协调一致,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要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研与共享。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聚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以及社区资源,建设具有本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的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五)加强师资调配。建立好集团内的教师信息资源库,摸清各学科教师结构和骨干教师资源。按照“总量不变、合理流动、促进均衡、共同提高”的原则,建立集团内干部和教师的定期交流制度,交流比例需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两个“15%”。创新教师培养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科研训一体化的集团培训制度,避免“削峰填谷”,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六)统一考核奖励。区教育局制订集团化办学考核指标,整体评价集团的办学水平,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教育集团内部要建立统一的办学绩效考核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同时建立统一的考核奖励机制。
(七)促进特色发展。紧密型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注重先进的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在办学理念、学校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要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尊重各学校(校区)原有的文化特色,使各校(校区)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教育集团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教育集团可设集团办公室或秘书处。区教育系统上下要高度认识实施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把集团化办学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各集团要发挥积极能动性,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办学过程中大胆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区教育局各科室要强化职能,加强调研,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成功典型和失败案例进行科学剖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完善实施方案,通力协作,促进各集团科学发展。
(二)加强投入保障。区教育局在经费保障上,积极向试点集团倾斜,支持开展试点工作。设立专项经费,保障集团化办学中骨干教师流动、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训联动、场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需要,率先保障集团成员校在活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添置、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缩小与龙头校之间的差距。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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