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跟“缴纳”是两个概念,不要弄混淆了。不要以为单位每个月给你发工资,从来没有问你要过,应该由自己承担的社保,就认为是单位在为你承担社保。
社保不是一种保险,而是工作者必须要缴纳的五种法定保险的统称,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其中,前三种保险,是需要单位和个人共担的;后两种保险,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然后,大头保险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如果大家有拿到过自己的工资条,就知道,基本工资+绩效+各种补贴-扣款,构成你每个月的应发工资总额。再减掉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后得到的结果就是每个月实发的金额,打到你工资卡的金额。
工资条上,虽然减掉五险一金,但并不是说五险一金就是完全由自己承担。而是减掉的数字,只是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有些单位会在工资条上列示的更加清楚,个人承担社保多少,单位承担社保多少,这样的就知道每个月打到你医保卡里面的总金额是多少。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基本工资3000,绩效4000,单位承担的社保2000,个人承当的社保1500,个税200,那么实际拿到手的钱只有3000+4000-1500-200=5300。
2000是完全由单位来承担,并且由单位直接向税务局缴纳,所以全额计入费用,这一块是毋庸置疑的。
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单位只是代扣代缴,也就是从应实发工资总额中扣除。
本应该给员工发3000+4000-200=6800,然后员工从中拿出来1500去税务局缴纳个人社保部分;变成了单位发工资的时候,先从应付工资总额中扣下来1500,单位去缴纳单位承担搞的社保部分的时候,一并代缴员工承担的社保部分。
无论是由谁来缴纳,最终承担员工个人,所以账务处理的时候,肯定是不能计入公司的损益。
如果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发工资的时候又是按照不扣个人承担社保部分发的,那么就会挂出来“其应收款——社保”,而且这个金额会越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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