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出台《福清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把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民生补短板工程,按照“共建共享”原则,通过综合整治使老旧小区达到“环境提升,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目标。
原则上属于2003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或部分虽然在2003年之后建成的但其公共配套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环境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小区;未列入我市2018-2020年三年旧改计划的小区;小区道路、雨污管网、绿化、围墙、安防、环卫等公用设施设备缺失、老化、损坏严重的,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整治内容主要以完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环境质量、改造安防设施等为主,共分16项整治内容,
其中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整修路面、改造公共照明设施、完善环卫设施、整治完善停车设施、规范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修缮小区围墙大门、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小区绿化、完善小区信报箱和公告栏、建设集中通讯等弱电管线、实行物业长效管理全覆盖等12项列入应当整治的内容;刷白楼道内墙和底层杂物间外墙及门、提升和完善小区防涝设施、同步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列入市城区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的小区和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实施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等4项列入结合小区实际和业主意愿选择性整治内容。
通过综合整治,达到小区“沟通、路平、灯亮、安全、有序”的目标。
2018年试点项目
据了解,列入2018年试点项目有龙江街道江滨花园B区、玉屏街道小北小区、宏路街道宏西小区、石竹街道宏兴小区和音西街道清展花园等5个小区。
大致程序如下
11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设计、整治经费编制及预算评审工作
12月底完成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
10月中旬,5个街道已开始启动前期工作,明确整治项目清单和征求整治方案意见
预计2019年1月进场施工
2019年5月底完成整治任务。
2019年整治项目
列入2019年整治项目的将于明年春节后组织开展前期工作,明确整治项目清单和征求整治方案意见,预计2019年5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设计、整治经费编制及预算评审工作,2019年6月底完成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2019年7月进场施工,2019年11月底完成整治任务。
据介绍,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所需经费由市、街道财政按6:4比例承担,可区分整治效果的不同,适当提高或降低市财政投入的比例,列入市、街道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期整治可适当增加企业和居民的投入。选择性整治项目所需整治经费由相关管线业主单位和业主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承担,不列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资金预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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